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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妈妈的眼里,我大概是一个超级无敌的大美女。在我升入初中之前,她每天都在碎碎念,最后的效果是,我还没有见到可爱的男同学们,他们就已经被妖魔化了。更厉害的是,我被植入了一个观念:“早恋”这件事是十恶不赦的。
可是我的身体在发生变化,荷尔蒙也愈发旺盛,感情这种事,就像日升日落一样,势不可挡。就在开学的第一天,阿杜的背影扎了我的眼睛。当他转过头来时,我彻底沦陷了。我遇见了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我老想看阿杜在做什么。如果我妈妈没有给我洗脑,如果我认为喜欢一个人是正常的,那么我会不会享受这份好感,而不是自责呢?
可是此时此刻,我是自责的,我恨自己为什么会生出如此可耻的念想。我为什么要看向他呢?我把自己的心摁住,劝它专心一点,可是眼睛盯着书,耳朵却在留意他和伙伴们的对话。他们在讨论一个字的读音,争执不下的时候,他们派出阿杜来问我。
怎么办?怎么办?我期盼他走向我,我又害怕他走向我,但不管怎样,他现在正在走向我……最后,我妈赢了。阿杜把书放在我的桌子上,手指指着那个字。
“喂,问你个问题……这个怎么读啊?”
“不知道!你不会查字典吗?”
我极力地瞪着眼睛,超级凶狠地吼他。我们初次见面,结果却搞得像他欠我钱,连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顿时,周围的男生毫不留情地嘲笑阿杜。阿杜的面子挂不住,骂了我一句。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果然,男生都是坏蛋!
很快,我们融入了新的集体里。我越来越喜欢阿杜这个人。他内敛含蓄,笑的时候会把嘴巴狠狠抿起来,嘴角上翘。他留着干净的短发,总是穿着一身运动服,在操场跑步的时候,好看极了。
我渐渐调整好了心境,没有谈恋爱,甚至没有同他讲话。我仍然在认真学习,所以我还是我妈的乖女儿,并没有做错事。带着这样的心情,每天清晨,我都会比他早到。早上的空气总是那么清爽,淡淡的鸟鸣声和芬芳的阳光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整装待发。
然后,他背着书包,迈着大步进了校门。阳光透过他的发梢,亮亮的。他在我身边匆匆而过的那一秒,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不过并不像小说中写的那样,男主角没有薄荷香味,他的味道是整个清晨的味道。快乐围绕着我,我带着好心情,继续背古诗、背单词。
平静与快乐注定不能长久,生活过得好好的,却突然起了波澜。我的心情也变得很糟糕。一个女生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开始疯狂地讨好阿杜,每天中午给他买饭,跟他聊天。阿杜的反应很符合他的风格,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进胳膊里,一直到女生离开他才重新坐好,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阿杜是什么样的感受我不知道,但是日复一日地,我的感觉变得越来越不好——就像一只臭脚踩在我的胸口上,我心绞痛,我喘不过气来,却又无力还击。直到有一天,女生问阿杜要QQ号,阿杜回答:“741741。”班里顿时爆出一顿哄笑。女生也愣了几秒。我问同桌他们在笑什么。同桌回答:“谐音:气死你气死你。”话音未落,我觉得踩在我胸口的臭脚被搬开了。我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感受到了久违的畅快。
我和阿杜,在初中三年里只说过三次话。第一次不欢而散。第二次是因为他伸懒腰不小心打到了刚好路过的我,“对不起”和“没关系”六个字轻轻飘过。第三次是我们一起到车棚取车。那天,我走得晚,他也走得晚,校园里没什么人,阳光正好。我们一路走到校门口,说了好多话,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们本来就认识很久了。
但是,在面对他的时候,我还是会紧张,很紧张。我居然偷偷喜欢了他三年,如果他知道,会做何感想?不过不会有人知道的,这是“犯罪行径”,我掩饰还来不及呢。
很快,我们迎来了第四次对视。毕业那天,班主任让我去买了一箱冰棍,然后分给同学们。就这样,我顺理成章地来到了阿杜面前。他正蹲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也许是在发呆吧。那样子真的很帅啊!我说:“阿杜,冰棍。”他缓过神来,接过冰棍,看向我,说:“谢谢。”
在漫长的暑假里,说实话,我很想念阿杜。我想看见他,我想和他玩儿,却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没有想到,这份感情竟然成了执念。
高二的一天,晚自習下课后,我没有回宿舍,而是特意走向门口。环顾四周,我希望有奇迹出现——会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他正站在校门口等我呢?可现实就是现实,阿杜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根据个人体会,我认为人的叛逆是被压抑太久导致的。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渐渐认识到:喜欢一个人是美好且浪漫的事情,那并不是“犯罪”。再之后,我像刻意报复一样,变成了一个花痴,从不遮掩自己的喜欢。可是,遇见的男生再多,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走进我的心里,给我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我不会因为谁的一句话而激动半天,甚至记不住他们的脸。
上了大学,有了手机以后,我加入了初中的班级群。我曾私信他,可是他都没有回复,大概是换号了吧。就这样,这份感情在遗憾的加持下变得十分顽固。每次遇到穿着校服的中学生,我都会禁不住想起那一段明明灭灭的暗恋。时至今日,我想告诉阿杜,我喜欢过他。
离大学毕业还有两个月的时候,我在一家单位实习。一天晚上,我9点钟才从单位离开,等红灯的时候,手机跳出一条验证消息,是阿杜。那天,我们讲了彼此的近况。我说我就要大学毕业了,他说他在当船员。我说我要留在北京奋斗,他说他要努力当上船长。我说大海真美,你还是那么帅,他说你还是那么优秀,让人望尘莫及。
我说:“初中三年,我其实喜欢你,很喜欢你。”
他说:“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曾经喜欢过我!
我们彼此谢过,然后各自安好,再无遗憾。
编辑/梁宇清
可是我的身体在发生变化,荷尔蒙也愈发旺盛,感情这种事,就像日升日落一样,势不可挡。就在开学的第一天,阿杜的背影扎了我的眼睛。当他转过头来时,我彻底沦陷了。我遇见了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我老想看阿杜在做什么。如果我妈妈没有给我洗脑,如果我认为喜欢一个人是正常的,那么我会不会享受这份好感,而不是自责呢?
可是此时此刻,我是自责的,我恨自己为什么会生出如此可耻的念想。我为什么要看向他呢?我把自己的心摁住,劝它专心一点,可是眼睛盯着书,耳朵却在留意他和伙伴们的对话。他们在讨论一个字的读音,争执不下的时候,他们派出阿杜来问我。
怎么办?怎么办?我期盼他走向我,我又害怕他走向我,但不管怎样,他现在正在走向我……最后,我妈赢了。阿杜把书放在我的桌子上,手指指着那个字。
“喂,问你个问题……这个怎么读啊?”
“不知道!你不会查字典吗?”
我极力地瞪着眼睛,超级凶狠地吼他。我们初次见面,结果却搞得像他欠我钱,连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顿时,周围的男生毫不留情地嘲笑阿杜。阿杜的面子挂不住,骂了我一句。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果然,男生都是坏蛋!
很快,我们融入了新的集体里。我越来越喜欢阿杜这个人。他内敛含蓄,笑的时候会把嘴巴狠狠抿起来,嘴角上翘。他留着干净的短发,总是穿着一身运动服,在操场跑步的时候,好看极了。
我渐渐调整好了心境,没有谈恋爱,甚至没有同他讲话。我仍然在认真学习,所以我还是我妈的乖女儿,并没有做错事。带着这样的心情,每天清晨,我都会比他早到。早上的空气总是那么清爽,淡淡的鸟鸣声和芬芳的阳光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整装待发。
然后,他背着书包,迈着大步进了校门。阳光透过他的发梢,亮亮的。他在我身边匆匆而过的那一秒,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不过并不像小说中写的那样,男主角没有薄荷香味,他的味道是整个清晨的味道。快乐围绕着我,我带着好心情,继续背古诗、背单词。
平静与快乐注定不能长久,生活过得好好的,却突然起了波澜。我的心情也变得很糟糕。一个女生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开始疯狂地讨好阿杜,每天中午给他买饭,跟他聊天。阿杜的反应很符合他的风格,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进胳膊里,一直到女生离开他才重新坐好,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阿杜是什么样的感受我不知道,但是日复一日地,我的感觉变得越来越不好——就像一只臭脚踩在我的胸口上,我心绞痛,我喘不过气来,却又无力还击。直到有一天,女生问阿杜要QQ号,阿杜回答:“741741。”班里顿时爆出一顿哄笑。女生也愣了几秒。我问同桌他们在笑什么。同桌回答:“谐音:气死你气死你。”话音未落,我觉得踩在我胸口的臭脚被搬开了。我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感受到了久违的畅快。
我和阿杜,在初中三年里只说过三次话。第一次不欢而散。第二次是因为他伸懒腰不小心打到了刚好路过的我,“对不起”和“没关系”六个字轻轻飘过。第三次是我们一起到车棚取车。那天,我走得晚,他也走得晚,校园里没什么人,阳光正好。我们一路走到校门口,说了好多话,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其实我们本来就认识很久了。
但是,在面对他的时候,我还是会紧张,很紧张。我居然偷偷喜欢了他三年,如果他知道,会做何感想?不过不会有人知道的,这是“犯罪行径”,我掩饰还来不及呢。
很快,我们迎来了第四次对视。毕业那天,班主任让我去买了一箱冰棍,然后分给同学们。就这样,我顺理成章地来到了阿杜面前。他正蹲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也许是在发呆吧。那样子真的很帅啊!我说:“阿杜,冰棍。”他缓过神来,接过冰棍,看向我,说:“谢谢。”
在漫长的暑假里,说实话,我很想念阿杜。我想看见他,我想和他玩儿,却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没有想到,这份感情竟然成了执念。
高二的一天,晚自習下课后,我没有回宿舍,而是特意走向门口。环顾四周,我希望有奇迹出现——会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他正站在校门口等我呢?可现实就是现实,阿杜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根据个人体会,我认为人的叛逆是被压抑太久导致的。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渐渐认识到:喜欢一个人是美好且浪漫的事情,那并不是“犯罪”。再之后,我像刻意报复一样,变成了一个花痴,从不遮掩自己的喜欢。可是,遇见的男生再多,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走进我的心里,给我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我不会因为谁的一句话而激动半天,甚至记不住他们的脸。
上了大学,有了手机以后,我加入了初中的班级群。我曾私信他,可是他都没有回复,大概是换号了吧。就这样,这份感情在遗憾的加持下变得十分顽固。每次遇到穿着校服的中学生,我都会禁不住想起那一段明明灭灭的暗恋。时至今日,我想告诉阿杜,我喜欢过他。
离大学毕业还有两个月的时候,我在一家单位实习。一天晚上,我9点钟才从单位离开,等红灯的时候,手机跳出一条验证消息,是阿杜。那天,我们讲了彼此的近况。我说我就要大学毕业了,他说他在当船员。我说我要留在北京奋斗,他说他要努力当上船长。我说大海真美,你还是那么帅,他说你还是那么优秀,让人望尘莫及。
我说:“初中三年,我其实喜欢你,很喜欢你。”
他说:“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曾经喜欢过我!
我们彼此谢过,然后各自安好,再无遗憾。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