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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于2002年11月18日,以建城[2002]341号文转发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文).转发<通知>指出;今后,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整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技术资料,均按本规定执行.原建城[1994]469号印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