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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当代艺术?这个标准一直是移动的,随着当代艺术的发展和自我否定,原来的当代艺术到现在已经变成了“无聊艺术”,从国际到国内,我们看到的当代艺术大多都可以归入“无聊艺术”的范围之内。
多年来一直被炒得大红大紫的英国青年艺术家达明·赫斯特,在他的二○○五年纽约的“难解的真相”个展开幕式上说,自己的一些作品是非常“无聊”的,我们不能仅仅看成是这位艺术家的自嘲和作秀。如果说赫斯特将剖开的牛放到甲醛中泡制的装置,还能让观众感受到一种“崇高美学”的魅力的话,现在那种用图像做拼贴以及不知可否的语义态度就连“崇高美学”的价值都没有了,或者说艺术已经变成了一场成人做的儿童游戏而已。
有两条线索可以重新讨论当代艺术,一个是潜意识领域,“崇高美学”就是从这个领域而来;另一个是观念的有效性,这是一种有待发展的当代艺术,它放弃审美决定论,而让艺术成为在社会现场的一种批评力量。依照这两条线索,那些既没有一种艺术的批评力量,又没有崇高美学,还滥用当代艺术流行创作方法做出来的艺术,肯定就是“无聊艺术”。曾是英国二○○一年特纳奖得主的马汀·奎德,二○○五年在爱丁堡国家艺术画廊展出的新作《新灵感》,是将涂上不同颜色的八百个塑料球抛在画廊内,观众既可以随便踢几下,也可以从这些大大小小的球之间穿来穿去。作者自认为这是对观念艺术与极限艺术的延伸与突破。其实,我们从中看到的只是老掉牙的观念艺术与极限艺术。显然,在今天,将一种不是艺术的东西当作艺术,在当代艺术史中已经不是个问题,同时,从极限艺术的发展脉络来看,《新灵感》的形式也不再具有实验性,所以,马汀·奎德这件作品同样是“无聊艺术”。
如果仅仅是艺术家的自娱自乐,“无聊艺术”不但可以存在,而且还可以进入每户每家,因为日常生活中需要这种艺术小情调。但是,现在的艺术家并不是如传统画家那样,关在画室里一心画自己的画,他的艺术行为已经与公共领域连在一起,以至于现在的艺术创作很容易与社会制度和法律发生冲突,比如经常发生艺术家违反动物保护法、违反少年儿童保护法之类的事件。这一次,爱丁堡国家艺术画廊就因为展出马汀·奎德的作品而被告上了法庭,诉讼理由是,画廊用了三万英镑展出这件作品,是浪费公众财产。虽然该画廊的馆长菲利普·隆声称,展览作品没有动用公众一分钱,但诉讼事件的发生本身就说明,有一个问题必须受到重视:公共财政,或者基金会,应该如何提供资助,才是促进艺术的发展,而不是白白浪费纳税人的钱。“无聊艺术”显然不应该再成为被资助的对象,所以,爱丁堡国家画廊这次被告上法庭,也许只是一个开头,以后这类诉讼恐怕还会有。原因不难理解,艺术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从艺术家的生产(得到资助)到作品展览(非营利推广)的每一个环节都与公共领域发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公共领域的标准来制约和监督当代艺术,也就是必然之理了。
既然公共领域成为衡量艺术有无价值的维度之一,那么,可以说,“无聊艺术”伤害了公共领域的正义和公平。社会给当代艺术以非营利资助,原本是希望这种资助可以帮助产生更有意义的艺术,但结果却是相反,因为“无聊艺术”,当代艺术已经走向了它自己的反面。
“无聊艺术”的结果之一,是艺术的时尚化。我们时不时地会置身于这种“无聊”展览中,艺术作品被搞成类似于卡拉OK式的互动,甚至还远不如电子游戏机房那样好玩;行为艺术也变得小品化,让人看了还以为是在杂耍。更关键的是,时尚文化原本属于商业文化领域,所以它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但是,以当代艺术名义所制造的时尚,不但得不到市场的制约,还会有非营利的资助。当代艺术的影像作品就是例子。实验电影可以得到基金会的资助,而好莱坞只能通过投资—回报的市场模式来运作,二者在实践的途径上本来有清楚的区分,按照这样的规则,任何属于商业制作的影片都不能混入非营利的当代艺术领域。但是,实际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片子仅仅是因为拍坏了,或者是因为创作者根本就没有能力拍商业片,于是他们的作品被拿到了当代艺术展上,并且还红了一下,之所以能红的原因,也在于这种片子会让观众看了一头雾水,或者干脆是因为,在电影院怎么也看不到如此拙劣的片子。
谈到公共领域的艺术,人们立刻就会想到公共艺术这个词,借公共性的名义而大搞“城雕”也成为了今天的时尚。因此,也有必要反思“公共艺术”这个专业词语在今天的应用。公共艺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艺术?
几年前,在德国柏林中心新修复的国家图书馆前,广场的地面上开设了一个地窗,透过厚厚的防弹玻璃可以看到,下面有一个地下藏书馆,但是,这个地下藏书馆虽然四壁立满书架,架上却空空的没有一本书。地窗旁边的说明牌上写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该国家图书馆的大量图书被法西斯焚毁。这一设计,毫无疑问属于公共艺术,通过如此的公共艺术作品,我们可以看到德国人的反思的力量,他们要利用这一公共艺术来让人永远记住历史教训。
还有一个例子,柏林墙被拆除以后,有一段残墙被保留下来作为历史见证。柏林墙上的壁画非常有名,但这堵被保留下来的墙并没有壁画,只有原本铸在混凝土里的钢筋如今一根根裸露在外。据柏林人介绍,当年,西柏林的人们对这堵墙很愤怒,很多人每到这堵墙面前,就会去敲击墙面以示抗议,天长日久,竟然把这面墙敲得钢筋暴露。
显然,这两个例子都与公共艺术有关,不同之处在于,柏林中心广场地下藏书馆属于艺术家设计出来的作品,而露出钢筋的混凝土墙则是由公民自发的政治诉求而形成。这一对例子恰恰可以作为注脚,说明前卫艺术理论中两个著名的命题——“什么都可以成为艺术”、“社会就是雕塑”,在公共艺术中一样有效。正像前卫艺术理论拆除了艺术的界限那样,前卫艺术同样也拆除了公共艺术的界限,正是这样一个条件才使公共艺术与批评性艺术的理论相结合起来。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就可以批评一些所谓的公共艺术了。《深圳人的一天》这个“城雕”在一些美术批评家的眼里,已经成了公共艺术的范例,用他们的话来说,它既代表着当代艺术的社会学转型,同时也将城市的公共空间的权力还给了公众。作为一组群雕,《深圳人的一天》与我们现在到处可以看到的像真人一样大小的雕塑没有什么区别,所不同的是,这组作品将一些像真人一样的雕塑放到具体的情境中——深圳特区,雕塑的模特儿代表了深圳各个阶层的人。但是,在城市雕塑的范围,我们的公共空间只能做《深圳人的一天》这样的作品,而不能做其他吗?“孙志刚事件”可不可以做呢?
因此,还是回到公共空间这一概念上,这是我们认为什么是公共艺术、什么不是公共艺术的尺度。我们说,公共空间是现代性社会的一个结果,这种公共空间说到底就是政治空间,它是每个公民为了自己的权利而进行自由表达的场所。公共艺术完全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的艺术。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凭靠现代性的公共性,而是凭靠乌托邦式的公共性,是建立不起这种公共空间的。实际上,现在,我们所谓的公共空间早已变成了跳跳老年舞,做做活动操和放放《深圳人的一天》这种城雕的地方。
“批评性艺术”是近年来我的评论文章中经常出现的关键词,它与我对前卫艺术史的重新写作密不可分,而“公民政治”是另一个关键词,重在讨论艺术家的身份如何转换。把这两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就有了与我讨论公共艺术时同样的命题:艺术是一种舆论,艺术是对社会的监督。这样,在我的视野中,肯定地,艺术的范围会再次扩大,即通常人们并不认为是艺术的东西,在我的这些关键词与命题中却有可能成为艺术,而那些前卫艺术家的通常表现在我看来都属于“无聊艺术”。即我会关心艺术之外的事件,也许这些事件才是我所需要的艺术,或者是有助于重新讨论艺术问题的艺术。
多年来一直被炒得大红大紫的英国青年艺术家达明·赫斯特,在他的二○○五年纽约的“难解的真相”个展开幕式上说,自己的一些作品是非常“无聊”的,我们不能仅仅看成是这位艺术家的自嘲和作秀。如果说赫斯特将剖开的牛放到甲醛中泡制的装置,还能让观众感受到一种“崇高美学”的魅力的话,现在那种用图像做拼贴以及不知可否的语义态度就连“崇高美学”的价值都没有了,或者说艺术已经变成了一场成人做的儿童游戏而已。
有两条线索可以重新讨论当代艺术,一个是潜意识领域,“崇高美学”就是从这个领域而来;另一个是观念的有效性,这是一种有待发展的当代艺术,它放弃审美决定论,而让艺术成为在社会现场的一种批评力量。依照这两条线索,那些既没有一种艺术的批评力量,又没有崇高美学,还滥用当代艺术流行创作方法做出来的艺术,肯定就是“无聊艺术”。曾是英国二○○一年特纳奖得主的马汀·奎德,二○○五年在爱丁堡国家艺术画廊展出的新作《新灵感》,是将涂上不同颜色的八百个塑料球抛在画廊内,观众既可以随便踢几下,也可以从这些大大小小的球之间穿来穿去。作者自认为这是对观念艺术与极限艺术的延伸与突破。其实,我们从中看到的只是老掉牙的观念艺术与极限艺术。显然,在今天,将一种不是艺术的东西当作艺术,在当代艺术史中已经不是个问题,同时,从极限艺术的发展脉络来看,《新灵感》的形式也不再具有实验性,所以,马汀·奎德这件作品同样是“无聊艺术”。
如果仅仅是艺术家的自娱自乐,“无聊艺术”不但可以存在,而且还可以进入每户每家,因为日常生活中需要这种艺术小情调。但是,现在的艺术家并不是如传统画家那样,关在画室里一心画自己的画,他的艺术行为已经与公共领域连在一起,以至于现在的艺术创作很容易与社会制度和法律发生冲突,比如经常发生艺术家违反动物保护法、违反少年儿童保护法之类的事件。这一次,爱丁堡国家艺术画廊就因为展出马汀·奎德的作品而被告上了法庭,诉讼理由是,画廊用了三万英镑展出这件作品,是浪费公众财产。虽然该画廊的馆长菲利普·隆声称,展览作品没有动用公众一分钱,但诉讼事件的发生本身就说明,有一个问题必须受到重视:公共财政,或者基金会,应该如何提供资助,才是促进艺术的发展,而不是白白浪费纳税人的钱。“无聊艺术”显然不应该再成为被资助的对象,所以,爱丁堡国家画廊这次被告上法庭,也许只是一个开头,以后这类诉讼恐怕还会有。原因不难理解,艺术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从艺术家的生产(得到资助)到作品展览(非营利推广)的每一个环节都与公共领域发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公共领域的标准来制约和监督当代艺术,也就是必然之理了。
既然公共领域成为衡量艺术有无价值的维度之一,那么,可以说,“无聊艺术”伤害了公共领域的正义和公平。社会给当代艺术以非营利资助,原本是希望这种资助可以帮助产生更有意义的艺术,但结果却是相反,因为“无聊艺术”,当代艺术已经走向了它自己的反面。
“无聊艺术”的结果之一,是艺术的时尚化。我们时不时地会置身于这种“无聊”展览中,艺术作品被搞成类似于卡拉OK式的互动,甚至还远不如电子游戏机房那样好玩;行为艺术也变得小品化,让人看了还以为是在杂耍。更关键的是,时尚文化原本属于商业文化领域,所以它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但是,以当代艺术名义所制造的时尚,不但得不到市场的制约,还会有非营利的资助。当代艺术的影像作品就是例子。实验电影可以得到基金会的资助,而好莱坞只能通过投资—回报的市场模式来运作,二者在实践的途径上本来有清楚的区分,按照这样的规则,任何属于商业制作的影片都不能混入非营利的当代艺术领域。但是,实际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片子仅仅是因为拍坏了,或者是因为创作者根本就没有能力拍商业片,于是他们的作品被拿到了当代艺术展上,并且还红了一下,之所以能红的原因,也在于这种片子会让观众看了一头雾水,或者干脆是因为,在电影院怎么也看不到如此拙劣的片子。
谈到公共领域的艺术,人们立刻就会想到公共艺术这个词,借公共性的名义而大搞“城雕”也成为了今天的时尚。因此,也有必要反思“公共艺术”这个专业词语在今天的应用。公共艺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艺术?
几年前,在德国柏林中心新修复的国家图书馆前,广场的地面上开设了一个地窗,透过厚厚的防弹玻璃可以看到,下面有一个地下藏书馆,但是,这个地下藏书馆虽然四壁立满书架,架上却空空的没有一本书。地窗旁边的说明牌上写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该国家图书馆的大量图书被法西斯焚毁。这一设计,毫无疑问属于公共艺术,通过如此的公共艺术作品,我们可以看到德国人的反思的力量,他们要利用这一公共艺术来让人永远记住历史教训。
还有一个例子,柏林墙被拆除以后,有一段残墙被保留下来作为历史见证。柏林墙上的壁画非常有名,但这堵被保留下来的墙并没有壁画,只有原本铸在混凝土里的钢筋如今一根根裸露在外。据柏林人介绍,当年,西柏林的人们对这堵墙很愤怒,很多人每到这堵墙面前,就会去敲击墙面以示抗议,天长日久,竟然把这面墙敲得钢筋暴露。
显然,这两个例子都与公共艺术有关,不同之处在于,柏林中心广场地下藏书馆属于艺术家设计出来的作品,而露出钢筋的混凝土墙则是由公民自发的政治诉求而形成。这一对例子恰恰可以作为注脚,说明前卫艺术理论中两个著名的命题——“什么都可以成为艺术”、“社会就是雕塑”,在公共艺术中一样有效。正像前卫艺术理论拆除了艺术的界限那样,前卫艺术同样也拆除了公共艺术的界限,正是这样一个条件才使公共艺术与批评性艺术的理论相结合起来。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就可以批评一些所谓的公共艺术了。《深圳人的一天》这个“城雕”在一些美术批评家的眼里,已经成了公共艺术的范例,用他们的话来说,它既代表着当代艺术的社会学转型,同时也将城市的公共空间的权力还给了公众。作为一组群雕,《深圳人的一天》与我们现在到处可以看到的像真人一样大小的雕塑没有什么区别,所不同的是,这组作品将一些像真人一样的雕塑放到具体的情境中——深圳特区,雕塑的模特儿代表了深圳各个阶层的人。但是,在城市雕塑的范围,我们的公共空间只能做《深圳人的一天》这样的作品,而不能做其他吗?“孙志刚事件”可不可以做呢?
因此,还是回到公共空间这一概念上,这是我们认为什么是公共艺术、什么不是公共艺术的尺度。我们说,公共空间是现代性社会的一个结果,这种公共空间说到底就是政治空间,它是每个公民为了自己的权利而进行自由表达的场所。公共艺术完全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的艺术。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凭靠现代性的公共性,而是凭靠乌托邦式的公共性,是建立不起这种公共空间的。实际上,现在,我们所谓的公共空间早已变成了跳跳老年舞,做做活动操和放放《深圳人的一天》这种城雕的地方。
“批评性艺术”是近年来我的评论文章中经常出现的关键词,它与我对前卫艺术史的重新写作密不可分,而“公民政治”是另一个关键词,重在讨论艺术家的身份如何转换。把这两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就有了与我讨论公共艺术时同样的命题:艺术是一种舆论,艺术是对社会的监督。这样,在我的视野中,肯定地,艺术的范围会再次扩大,即通常人们并不认为是艺术的东西,在我的这些关键词与命题中却有可能成为艺术,而那些前卫艺术家的通常表现在我看来都属于“无聊艺术”。即我会关心艺术之外的事件,也许这些事件才是我所需要的艺术,或者是有助于重新讨论艺术问题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