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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主体的货物与劳务税(简称"货劳税")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税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税收体量大,其间接税的特点也降低了征纳成本,在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等税收职能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2012年上海开始的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营改增在所有行业全覆盖,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后营改增时代,能否继续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作用,能否继续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需要我们及早研究,深入思考。综合来看,增值税的中性特征与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可以有效结合,共同作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