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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选拔与监督工作呈现新局面,防止"带病提拔"取得了显著成效。构建防止"带病提拔"长效机制,仍需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创新选拔监督措施。重点在于落实干部选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定期开展专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实行干部"带病提拔"倒查与问责、规范干部动议提名程序、规范干部民主推荐程序、完善干部考核考察方式方法、强化经常性干部监督和重点监督、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基础建设、提高干部队伍能力与思想素质十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