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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法是国家针对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设立的国家法律,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位,在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造成社会不公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社会公平的核心力量,因此其作用不可取代。本文主要阐述了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性以及核心价值,最后分析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法的特殊作用体现。
关键词:社会经济生活;经济法;特殊作用
经济法是一种经济行为规范,防治不当经济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损害,同时经济法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干预市场外的影响因素,同时通过干预策略对社会经济进行重新分配,防止出现经济极端化,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文的论述,笔者一方面希望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另一方面,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借鉴的材料。
一、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由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法律,是针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法律规定,国家通过经济法可以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保证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经济法是经济行业内首要研究的主题,也是经济立法、司法等经济活动的基础,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形势变化莫测,各国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更加重视,同时不同国家对于经济法的争论也逐渐增多。经济法的范畴理解和经济体制密不可分,根据经济体制的不同,可以分为资本主义概念和社会主义概念。
经济法具备以下几个特点:①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结果,其调整重点是各种经济活动,在市场需求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干预保证经济关系正确有序的进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②经济法具备极强的社会责任,在调整社会整体和社会关系上,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指导思想,经济法的指导重点是社会经济生活,因此,其指导思想以社会整体利益作为出发点,任何其他的利益都应当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从而保证社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同时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国家、组织、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③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年代跨越,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主导,经济法才能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④经济法以经济为目的,经济法的核心价值是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同时通过调节作用来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避免局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有所损失;⑤经济法具备综合调节作用,虽然经济法的出发点是经济关系,是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但是,其政府干预作用也会产生明显的横向经济关系,例如经济法中的惩罚、补偿、鼓励性的调节手段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综合性质的调整功能。
二、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性
1.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生活利益手段多样性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是其主要的作用之一,同时其调整手段多样化,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利益的维护作用更加明显,当前我国的经济法是国家主导,在经济法中带有明显的政府干涉痕迹,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差异性,我国的经济法更多的要承担激活市场的责任,并注重对于权利的激励。因此,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其调整作用有异于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式,而是兼顾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式,把市场和政府两者之间的关系综合在一起。
2.经济法整合功能的独特性
社会经济生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内部不同组成部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在经济法的范畴下,社会经济生活的整体性表现在其动态性上,因此,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的整合功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中,经济冲突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经济的整体性,经济法的利益整合作用可以消解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形成整体性的社会力量,从而创造最大的社会经济利益。再者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趋复杂化,经济法的作用主体是经济视野中的自然人,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是具有两面性的主体,尤其是在利益面前,人类会忽视公共利益而逃避自身的责任,并且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加容易出现两极分化,因此,经济法要想发挥其整合作用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都至关重要,同时其整合功能的发挥也并非易事。经济法的整合性体现在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各种利益的协调,均衡存在着利益冲突的双方,从而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保证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人格。
3.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
社会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保障,同时也是衡量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一致性、连续性、科学性的发展秩序,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较多的影响因素,从而影响了正常了经济秩序。从经济法的角度而言,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好坏体现在市场机制的合理性,而这种市场机制却因缺乏经济总体的宏观因素,从而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建立需要在市场的前提下,由国家力量来引导完成,这就需要经济法发挥其权利和市场的交融作用。
三、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核心价值
1.追求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
经济法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这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要理解公平的意义,就要结合其社会经济关系,并协调经济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才能真正把握住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通常而言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公平离不开经济制度的束缚,同时公平原则的实现要建立在保证经济效率的基础上,而且公平的范畴要覆盖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扩大经济公平的社会影响力。经济法强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总体效益公平,同时要求个人经济行为符合总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调节配置功能,改变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
2.强调经济生活中的“自由”
经济法同时也追求自由价值。虽然相对于民法而言,经济法追求自由的热情相对不足,但是经济法依然给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足够自由的空间,而这种自由通常是以牺牲个人自由去争取整体自由,以便于保证其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无障碍性。同时经济法的自由是以社会责任为本位,强调在自由的环境下,形成和谐的社会发展结构,这也是经济法追求的最高目标之一。此外,通过对经济主体的规范,为经济市场竞争提供自由有序的环境,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法的特殊作用体现
经济法是社会经济生活最重要的规范性法律,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经济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追求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1.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保障
经济法的核心原则是追求实质公平,而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的享有者和维护者。社会整体利益关系到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也是一个经济生活正常发展的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需要权益成员的参与,因此,经济法借助国家的干预力量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证经济生活惠及到更广的范围内。当前我国的经济法产生的路径较为特殊,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相对于国外的经济法而言,我国的经济法中政府的管理职能依然较大,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作用更加明显,但是就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而言,在经济法中适当凸显政府职能有助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2.经济法中反垄断调节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逐渐具备,而经济法通过规制市场主体行为,为社会经济生活正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同时经济法可以及时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公平公正。随着某一行业的壮大,行业内的主要巨头公司就会凭借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形成垄断经营,从而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更加公平的环境,打破市场中的垄断竞争,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此外经济法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权利空间,从而把更多的义务转移到经营者身上,弥补了社会经济生活中两者经济地位的不对称性,从而调节了财富的流动,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公平公正性。
3.经济法发挥着市场宏观调控平衡作用
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市场自身调节,也需要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宏观调控平衡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在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和产业升级。经济法是当前调节市场经济的最重要法律之一,其经济杠杆作用明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经济法的特殊作用可以有效的保证经济的稳定性,调整市场供求平衡,避免出现经济波动较大的现象,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再者经济法通过一系列的宏观调整法律为社会经济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了各种权利机构、问责结构、监督机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经济法规范了银行行业的经济行为,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4.经济法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公平正义
经济法可以调节社会供求关系,实现经济生活中的公平正义,经济法促进社会保障法的建立,从而在社会领域内形成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措施,并通过社会保障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人们的社会利益分配,平衡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异性。尤其是当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较大,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因此,经济法的调节作用更加显著,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在分配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弥补市场调节经济中存在的缺陷,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要求。缓和社会矛盾,以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的空间,是社会经济生活更深层的公平正义。
5.经济法对政府权力的制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于经济的调节要尊重市场环境和制度,并保证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的经济调节可以协调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但是由于政府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很可能造成政府权力的滥用,尤其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一旦出现权力滥用,就会对经济生活造成极大破坏。因此对于政府权力的约束至关重要,经济法从政府利益关系入手,加强对于政府职能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避免出现权力滥用。
五、总结
总之,经济法是协调市场和国家干预的法律之一,其核心内容是追求实质公平,而且在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中始终坚持平衡协调的原则,保证社会利益不受损害,更重要的是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为特殊的作用是完善经济体制,合理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避免两极分化的出现,并保持政府对于经济的适度干预,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熊争.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大家学札,2010(3)
[2]朱丹,牛越懿.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4,29(2)
[3]孟庆瑜.论中国经济法的特殊使命及其完善[J].兰州大学学报,2005(5)
[4]唐峻.我国经济法功能研究述评[J].当代法学,2011(5)
[5]李煜婕.试论和谐社会中经济法的发展[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3(2)
[6]武芳.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D].华东科技大学,2006年11月
作者简介:
田伟(1980年生~),男,汉族,山东泰安人,青岛大学法学学士,律师,工作单位: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关键词:社会经济生活;经济法;特殊作用
经济法是一种经济行为规范,防治不当经济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损害,同时经济法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干预市场外的影响因素,同时通过干预策略对社会经济进行重新分配,防止出现经济极端化,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文的论述,笔者一方面希望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另一方面,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借鉴的材料。
一、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由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法律,是针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法律规定,国家通过经济法可以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保证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经济法是经济行业内首要研究的主题,也是经济立法、司法等经济活动的基础,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形势变化莫测,各国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更加重视,同时不同国家对于经济法的争论也逐渐增多。经济法的范畴理解和经济体制密不可分,根据经济体制的不同,可以分为资本主义概念和社会主义概念。
经济法具备以下几个特点:①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结果,其调整重点是各种经济活动,在市场需求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干预保证经济关系正确有序的进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②经济法具备极强的社会责任,在调整社会整体和社会关系上,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指导思想,经济法的指导重点是社会经济生活,因此,其指导思想以社会整体利益作为出发点,任何其他的利益都应当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从而保证社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同时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国家、组织、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③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年代跨越,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主导,经济法才能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④经济法以经济为目的,经济法的核心价值是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同时通过调节作用来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避免局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有所损失;⑤经济法具备综合调节作用,虽然经济法的出发点是经济关系,是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但是,其政府干预作用也会产生明显的横向经济关系,例如经济法中的惩罚、补偿、鼓励性的调节手段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综合性质的调整功能。
二、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性
1.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生活利益手段多样性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是其主要的作用之一,同时其调整手段多样化,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利益的维护作用更加明显,当前我国的经济法是国家主导,在经济法中带有明显的政府干涉痕迹,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差异性,我国的经济法更多的要承担激活市场的责任,并注重对于权利的激励。因此,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其调整作用有异于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式,而是兼顾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式,把市场和政府两者之间的关系综合在一起。
2.经济法整合功能的独特性
社会经济生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内部不同组成部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在经济法的范畴下,社会经济生活的整体性表现在其动态性上,因此,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的整合功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中,经济冲突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经济的整体性,经济法的利益整合作用可以消解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形成整体性的社会力量,从而创造最大的社会经济利益。再者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趋复杂化,经济法的作用主体是经济视野中的自然人,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是具有两面性的主体,尤其是在利益面前,人类会忽视公共利益而逃避自身的责任,并且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加容易出现两极分化,因此,经济法要想发挥其整合作用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都至关重要,同时其整合功能的发挥也并非易事。经济法的整合性体现在对于社会经济生活各种利益的协调,均衡存在着利益冲突的双方,从而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保证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人格。
3.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
社会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保障,同时也是衡量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一致性、连续性、科学性的发展秩序,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较多的影响因素,从而影响了正常了经济秩序。从经济法的角度而言,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好坏体现在市场机制的合理性,而这种市场机制却因缺乏经济总体的宏观因素,从而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建立需要在市场的前提下,由国家力量来引导完成,这就需要经济法发挥其权利和市场的交融作用。
三、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核心价值
1.追求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
经济法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这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要理解公平的意义,就要结合其社会经济关系,并协调经济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才能真正把握住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通常而言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公平离不开经济制度的束缚,同时公平原则的实现要建立在保证经济效率的基础上,而且公平的范畴要覆盖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扩大经济公平的社会影响力。经济法强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总体效益公平,同时要求个人经济行为符合总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调节配置功能,改变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
2.强调经济生活中的“自由”
经济法同时也追求自由价值。虽然相对于民法而言,经济法追求自由的热情相对不足,但是经济法依然给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足够自由的空间,而这种自由通常是以牺牲个人自由去争取整体自由,以便于保证其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无障碍性。同时经济法的自由是以社会责任为本位,强调在自由的环境下,形成和谐的社会发展结构,这也是经济法追求的最高目标之一。此外,通过对经济主体的规范,为经济市场竞争提供自由有序的环境,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法的特殊作用体现
经济法是社会经济生活最重要的规范性法律,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经济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追求经济生活中的实质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1.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保障
经济法的核心原则是追求实质公平,而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的享有者和维护者。社会整体利益关系到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也是一个经济生活正常发展的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需要权益成员的参与,因此,经济法借助国家的干预力量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证经济生活惠及到更广的范围内。当前我国的经济法产生的路径较为特殊,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相对于国外的经济法而言,我国的经济法中政府的管理职能依然较大,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作用更加明显,但是就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而言,在经济法中适当凸显政府职能有助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2.经济法中反垄断调节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逐渐具备,而经济法通过规制市场主体行为,为社会经济生活正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同时经济法可以及时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公平公正。随着某一行业的壮大,行业内的主要巨头公司就会凭借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形成垄断经营,从而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更加公平的环境,打破市场中的垄断竞争,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此外经济法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权利空间,从而把更多的义务转移到经营者身上,弥补了社会经济生活中两者经济地位的不对称性,从而调节了财富的流动,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公平公正性。
3.经济法发挥着市场宏观调控平衡作用
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市场自身调节,也需要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宏观调控平衡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在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和产业升级。经济法是当前调节市场经济的最重要法律之一,其经济杠杆作用明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经济法的特殊作用可以有效的保证经济的稳定性,调整市场供求平衡,避免出现经济波动较大的现象,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再者经济法通过一系列的宏观调整法律为社会经济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了各种权利机构、问责结构、监督机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经济法规范了银行行业的经济行为,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4.经济法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公平正义
经济法可以调节社会供求关系,实现经济生活中的公平正义,经济法促进社会保障法的建立,从而在社会领域内形成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措施,并通过社会保障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人们的社会利益分配,平衡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异性。尤其是当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较大,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因此,经济法的调节作用更加显著,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在分配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弥补市场调节经济中存在的缺陷,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要求。缓和社会矛盾,以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的空间,是社会经济生活更深层的公平正义。
5.经济法对政府权力的制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于经济的调节要尊重市场环境和制度,并保证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的经济调节可以协调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但是由于政府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很可能造成政府权力的滥用,尤其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一旦出现权力滥用,就会对经济生活造成极大破坏。因此对于政府权力的约束至关重要,经济法从政府利益关系入手,加强对于政府职能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避免出现权力滥用。
五、总结
总之,经济法是协调市场和国家干预的法律之一,其核心内容是追求实质公平,而且在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中始终坚持平衡协调的原则,保证社会利益不受损害,更重要的是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为特殊的作用是完善经济体制,合理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避免两极分化的出现,并保持政府对于经济的适度干预,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熊争.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大家学札,2010(3)
[2]朱丹,牛越懿.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观[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4,29(2)
[3]孟庆瑜.论中国经济法的特殊使命及其完善[J].兰州大学学报,2005(5)
[4]唐峻.我国经济法功能研究述评[J].当代法学,2011(5)
[5]李煜婕.试论和谐社会中经济法的发展[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3(2)
[6]武芳.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D].华东科技大学,2006年11月
作者简介:
田伟(1980年生~),男,汉族,山东泰安人,青岛大学法学学士,律师,工作单位: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