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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中国挪威联合精神卫生法律与伦理培训"是我国精神卫生法律和伦理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本研究对其效果做出评估。方法: 采用集中周期式培训模式、建立标准化培训模块(精神卫生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应用案例),对40名省级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医疗技术负责人开展培训。采用自编问卷对40名培训对象在培训前后进行综合能力测评,以同期未接受培训的医疗技术负责人为对照做比较,通过演讲竞赛评价,比较培训组与对照组的法律及伦理教学能力。结果: 培训后省级医疗技术负责人在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应用水平三方面测评分数均提高(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