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5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会后,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进行了研究,对个别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2012年6月21日,法制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市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