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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猎人,在山里捉到两只同日出生的漂亮雉鸡,一只金尾,一只红尾。于是,便带回家养在笼里观赏。其中的金尾雉鸡,每天都坚持在笼中挥动翅膀,练习飞行动作;而红尾雉鸡却饱食终日。金尾雉鸡便规劝道:“咱们都是鸟类,就应该学会飞行的本领!”“飞行?”红尾雉鸡冷笑道,“关在笼子里,往哪儿飞?还是趁早死了那条心吧,免得白费劲!”一看人家不听,金尾雉鸡便无奈地摇摇头,继续扇着翅膀进行练习;而红尾雉鸡则垂下眼帘,依旧独自在那里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
直到有一天,调皮的小猫把笼子给打开了,没放弃锻炼的金尾雉鸡,凭借着自己强劲有力的翅膀,迅速冲出笼子,飞回了山林;而久不锻炼的红尾雉鸡,想飞却又飞不起来,仍被关在笼子里。这时,它后悔了,可为时已晚。(陈金安《中国寓言故事·两只雉鸡》)
这则寓言告诉人们:要想不错过那稍纵即逝的机会,就必须学会抓住机会的本领。否则,即使机会来临,也会与之擦肩而过。同时,它也从另一个侧面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美丽娇艳的雉鸡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成为了人们喜欢饲养的观赏鸟类,而且它们出奇得漂亮,特别是雄性。
唐代著名文学家、诗人韩愈在一首赠好友区弘的七言古体长诗中,就曾对那美丽娇艳的雉鸡赞美道:“蜃沉海底气升霏,彩雉野伏朝扇翚。”(《送区弘南归》)不是吗?就因雉鸡羽毛的色泽艳丽,连皇帝出行时,以显示其尊严形象的仪仗饰物——“宫扇”或“障扇”,也都是用五颜六色的漂亮雉尾制成的。那艳丽的色彩,犹如海市蜃楼一般,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奇异的幻景。就连唐代著名诗人杜甫都感叹道:“云彩雉尾开宫扇,日绕龙鳞识圣颜。”(《秋兴·第五首》)足见,用这种仪仗饰物营造出的氛围,的确豪华而气派。
雉鸡,属鸡形目,雉科,也是该目中最大的科。它分为雉和鹑两大类,包括了鸡形目里的绝大多数成员。人们通常习惯地把它们中体型较大的称为“雉”,而体型较小的称为“鹑”。虽说,雉类的体型较大,但分布有限。多数雄雌差异很大,特别是雄性,有着非常华丽的羽毛;而鹑类的体型相对较小,且分布广泛。它们的羽色暗淡,通常雄雌相差无几。
在中国特别是在西南地区,雉科的种类非常丰富,并拥有世界上近1/3的种类。其中,大约1/3是我国的特产种。而且超过一半的种类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素有“雉类王国”之称。常见的雉类有:环颈雉、石鸡;鹑类有:斑翅山鹑、鹌鹑。它们都属于留鸟。由于它们腿脚强健,擅长在地面奔跑,按生态习性,被称为陆禽,属于最美丽的野生鸟类之列。其中,有不少种类深受人们的喜爱,在各国的文化中还占有重要的地位,成为人们最熟悉和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野生鸟类。
环颈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野鸡。雌性环颈雉浑身沙褐色,并杂有黑色和暗红色的斑纹。与之相比,雄性环颈雉则显得漂亮多了。它们不仅体型较雌性环颈雉要大,而且通体色彩斑斓。颈部为黑色,并有绿色金属光泽,中间有一白色颈环,环颈雉也因此而得名。雄性环颈雉的尾羽很长,上面间有横斑,煞是好看。
它们的食性很杂,常以谷物、浆果、草籽和多种昆虫为食。平时栖居在山区和丘陵的草木丛中,夜间飞落在树木横枝上栖息过夜。作为留鸟,它们早已适应了北方的寒冷天气,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严冬,也不会离开自己的故土。它们的腿很强健,善于奔走。由于翼短,故不能远飞。一遇惊吓,它们就会快速地隐匿在草丛中蹲伏不动,将自己躲藏起来。
鹑类的斑翅山鹑,也叫斑翅、沙半鸡。它背羽以灰褐色和棕褐色为主,杂以栗色横斑和不规则的细纹。雄鸟前腹部有一倒“U”形黑色斑块。习性与石鸡相似,但不善鸣叫。也远不如石鸡那样机敏,有时还有点傻。它们多生活在山坡或草原带的树林中。通常结群觅食,主食植物种子、嫩芽,也兼吃昆虫。
尽管雉类与鹑类,它们都同属一科,但两者相比,特别是雄性,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鹑类,都没有雉类那漂亮、飘逸的长尾巴,而是又短又秃。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属雉科的野生鸟类,其雄性不仅羽色漂亮,而且还异常骁勇好斗。特别是在繁殖期间,为了争夺地盘和赢得雌性的青睐,它们之间经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斗,直到一方头破血流、落荒而逃为止。最后的胜利者,便成了雌性的“意中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诗人刘桢,曾这样描写道:“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利爪探玉除,瞋目含火光。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斗鸡诗》)
开头这两句,乃简笔勾勒。把斗鸡那毛羽绚烂,如披彩衣;两只脚爪,利如刀锋的登场形象,描述得气宇轩昂,一看便知是一员猛将。随后两句,则是心理刻画,道出了斗鸡心中那早已立下宏愿——定要独占鳌头。接着两句是交锋前紧张的窥伺、对敌手的研究。这两句写得极其传神:一个“探”字,道出了斗鸡窥伺战机的诡秘,又显得从容不迫。
“瞋目”写出了它的全神贯注,而“火光”则点缀出它的蓄怒待发。那个“含”字,则显现出一种含蕴不露、凝神以待的气度。
就在人们还来不及反应之时,那只斗鸡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跃而起投入厮杀。诗人用“惊风”,写出了斗鸡腾跃而起的敏捷,再以“敷张”,道出了斗鸡展翅搏击的勇猛,那形象何其逼真!随之,便是一阵脚蹬、嘴啄的猛烈厮杀。转眼间,那对手早已是冠血淋漓、毛羽四散,形象地再现出那斗鸡的凌厉攻势。就在观众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敌手早已在惨烈的厮杀中,狼狈不堪地败下阵来。于是,得胜的它便“还翔”收翅,凯歌高奏了。
全诗写得的确非同凡响,一场紧张的厮杀场面,仅以寥寥十句,便动静倏忽,神态毕现;既层次井然,又富于气势,结尾更是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很早就有寒食节斗鸡的习俗,并有着数千年的历史。据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斗鸡的娱乐。到了魏晋时期,这种娱乐形式,就更加盛行。而进入唐代,斗鸡不光在民间有着大量的爱好者,即便是在皇室贵族中也大受欢迎。那时当朝皇帝唐玄宗对斗鸡活动,更是推波助澜。每年的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他都要聚众斗鸡,以示天下太平。皇帝如此,达官显贵们也争先效仿。一时间,斗鸡便成为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追捧的一种时尚。许多人为此不惜重金,以至倾家荡产。这正是:“斗鸡芥翼争英雄,双距利刃逞威风。羽毛飞扬分胜负,终在纨绔欢乐中。”
人们之所以喜欢斗鸡,就在于这种娱乐形式,既令人兴奋、给人以刺激,又无危险。轻歌曼舞固然美妙,但比起斗鸡来,总还是缺少点刺激的味道。于是,这种斗鸡游戏,常常是“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东汉·应玚《斗鸡诗》),一斗便是昏天黑地、通宵达旦。斗鸡场内,两鸡相搏,针锋相对。腾闪击打,嘴腿并用。场面紧张激烈而扣人心弦,极富刺激性和观赏性。斗鸡场外,则常伴随着斗鸡的出现而进行赌博。赌客们纷纷押钱,来赌某斗鸡的胜出。唐代诗人张籍,在他的一首《少年行》中,就曾这样写道:“日日斗鸡都市里,赢得宝刀重刻字。”而五代时期的花蕊夫人,也附和道:“寒食清明小殿旁,彩楼双夹斗鸡场。内人对御分明看,先赌红罗被十床”(《宫词》)。可见,当时斗鸡的盛行与场面的热烈,风靡历朝且不衰败。
直到有一天,调皮的小猫把笼子给打开了,没放弃锻炼的金尾雉鸡,凭借着自己强劲有力的翅膀,迅速冲出笼子,飞回了山林;而久不锻炼的红尾雉鸡,想飞却又飞不起来,仍被关在笼子里。这时,它后悔了,可为时已晚。(陈金安《中国寓言故事·两只雉鸡》)
这则寓言告诉人们:要想不错过那稍纵即逝的机会,就必须学会抓住机会的本领。否则,即使机会来临,也会与之擦肩而过。同时,它也从另一个侧面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美丽娇艳的雉鸡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成为了人们喜欢饲养的观赏鸟类,而且它们出奇得漂亮,特别是雄性。
唐代著名文学家、诗人韩愈在一首赠好友区弘的七言古体长诗中,就曾对那美丽娇艳的雉鸡赞美道:“蜃沉海底气升霏,彩雉野伏朝扇翚。”(《送区弘南归》)不是吗?就因雉鸡羽毛的色泽艳丽,连皇帝出行时,以显示其尊严形象的仪仗饰物——“宫扇”或“障扇”,也都是用五颜六色的漂亮雉尾制成的。那艳丽的色彩,犹如海市蜃楼一般,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奇异的幻景。就连唐代著名诗人杜甫都感叹道:“云彩雉尾开宫扇,日绕龙鳞识圣颜。”(《秋兴·第五首》)足见,用这种仪仗饰物营造出的氛围,的确豪华而气派。
雉鸡,属鸡形目,雉科,也是该目中最大的科。它分为雉和鹑两大类,包括了鸡形目里的绝大多数成员。人们通常习惯地把它们中体型较大的称为“雉”,而体型较小的称为“鹑”。虽说,雉类的体型较大,但分布有限。多数雄雌差异很大,特别是雄性,有着非常华丽的羽毛;而鹑类的体型相对较小,且分布广泛。它们的羽色暗淡,通常雄雌相差无几。
在中国特别是在西南地区,雉科的种类非常丰富,并拥有世界上近1/3的种类。其中,大约1/3是我国的特产种。而且超过一半的种类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素有“雉类王国”之称。常见的雉类有:环颈雉、石鸡;鹑类有:斑翅山鹑、鹌鹑。它们都属于留鸟。由于它们腿脚强健,擅长在地面奔跑,按生态习性,被称为陆禽,属于最美丽的野生鸟类之列。其中,有不少种类深受人们的喜爱,在各国的文化中还占有重要的地位,成为人们最熟悉和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野生鸟类。
环颈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野鸡。雌性环颈雉浑身沙褐色,并杂有黑色和暗红色的斑纹。与之相比,雄性环颈雉则显得漂亮多了。它们不仅体型较雌性环颈雉要大,而且通体色彩斑斓。颈部为黑色,并有绿色金属光泽,中间有一白色颈环,环颈雉也因此而得名。雄性环颈雉的尾羽很长,上面间有横斑,煞是好看。
它们的食性很杂,常以谷物、浆果、草籽和多种昆虫为食。平时栖居在山区和丘陵的草木丛中,夜间飞落在树木横枝上栖息过夜。作为留鸟,它们早已适应了北方的寒冷天气,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严冬,也不会离开自己的故土。它们的腿很强健,善于奔走。由于翼短,故不能远飞。一遇惊吓,它们就会快速地隐匿在草丛中蹲伏不动,将自己躲藏起来。
鹑类的斑翅山鹑,也叫斑翅、沙半鸡。它背羽以灰褐色和棕褐色为主,杂以栗色横斑和不规则的细纹。雄鸟前腹部有一倒“U”形黑色斑块。习性与石鸡相似,但不善鸣叫。也远不如石鸡那样机敏,有时还有点傻。它们多生活在山坡或草原带的树林中。通常结群觅食,主食植物种子、嫩芽,也兼吃昆虫。
尽管雉类与鹑类,它们都同属一科,但两者相比,特别是雄性,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鹑类,都没有雉类那漂亮、飘逸的长尾巴,而是又短又秃。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属雉科的野生鸟类,其雄性不仅羽色漂亮,而且还异常骁勇好斗。特别是在繁殖期间,为了争夺地盘和赢得雌性的青睐,它们之间经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斗,直到一方头破血流、落荒而逃为止。最后的胜利者,便成了雌性的“意中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诗人刘桢,曾这样描写道:“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利爪探玉除,瞋目含火光。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斗鸡诗》)
开头这两句,乃简笔勾勒。把斗鸡那毛羽绚烂,如披彩衣;两只脚爪,利如刀锋的登场形象,描述得气宇轩昂,一看便知是一员猛将。随后两句,则是心理刻画,道出了斗鸡心中那早已立下宏愿——定要独占鳌头。接着两句是交锋前紧张的窥伺、对敌手的研究。这两句写得极其传神:一个“探”字,道出了斗鸡窥伺战机的诡秘,又显得从容不迫。
“瞋目”写出了它的全神贯注,而“火光”则点缀出它的蓄怒待发。那个“含”字,则显现出一种含蕴不露、凝神以待的气度。
就在人们还来不及反应之时,那只斗鸡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跃而起投入厮杀。诗人用“惊风”,写出了斗鸡腾跃而起的敏捷,再以“敷张”,道出了斗鸡展翅搏击的勇猛,那形象何其逼真!随之,便是一阵脚蹬、嘴啄的猛烈厮杀。转眼间,那对手早已是冠血淋漓、毛羽四散,形象地再现出那斗鸡的凌厉攻势。就在观众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敌手早已在惨烈的厮杀中,狼狈不堪地败下阵来。于是,得胜的它便“还翔”收翅,凯歌高奏了。
全诗写得的确非同凡响,一场紧张的厮杀场面,仅以寥寥十句,便动静倏忽,神态毕现;既层次井然,又富于气势,结尾更是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很早就有寒食节斗鸡的习俗,并有着数千年的历史。据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斗鸡的娱乐。到了魏晋时期,这种娱乐形式,就更加盛行。而进入唐代,斗鸡不光在民间有着大量的爱好者,即便是在皇室贵族中也大受欢迎。那时当朝皇帝唐玄宗对斗鸡活动,更是推波助澜。每年的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他都要聚众斗鸡,以示天下太平。皇帝如此,达官显贵们也争先效仿。一时间,斗鸡便成为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追捧的一种时尚。许多人为此不惜重金,以至倾家荡产。这正是:“斗鸡芥翼争英雄,双距利刃逞威风。羽毛飞扬分胜负,终在纨绔欢乐中。”
人们之所以喜欢斗鸡,就在于这种娱乐形式,既令人兴奋、给人以刺激,又无危险。轻歌曼舞固然美妙,但比起斗鸡来,总还是缺少点刺激的味道。于是,这种斗鸡游戏,常常是“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东汉·应玚《斗鸡诗》),一斗便是昏天黑地、通宵达旦。斗鸡场内,两鸡相搏,针锋相对。腾闪击打,嘴腿并用。场面紧张激烈而扣人心弦,极富刺激性和观赏性。斗鸡场外,则常伴随着斗鸡的出现而进行赌博。赌客们纷纷押钱,来赌某斗鸡的胜出。唐代诗人张籍,在他的一首《少年行》中,就曾这样写道:“日日斗鸡都市里,赢得宝刀重刻字。”而五代时期的花蕊夫人,也附和道:“寒食清明小殿旁,彩楼双夹斗鸡场。内人对御分明看,先赌红罗被十床”(《宫词》)。可见,当时斗鸡的盛行与场面的热烈,风靡历朝且不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