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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发〔2017〕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和《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51号)工作部署,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现就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