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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在加大“三农”投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要求与目标对与之相呼应的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相关的经济学手段发现,对于一个仅有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参与的农村金融市场来说,单纯依靠市场机制下的个体行为决策难以实现社会的最优均衡,从而证明了在该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法律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同时,在完善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管法规体系、土地抵押担保法律法规建设和推动农业补贴政策法制化等方面,对未来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