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违法方面作出了规定,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将判决撤销,足以看出严格按法定程序执法在依法行政,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质量监督执法实践的现状看,依程序执法的贯彻、执行、落实还不尽人意。我国法制史上,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弱监督”的不利弊病.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也大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