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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作为“特殊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其贫困发生率与全国相比仍然偏高,农村贫困标准、贫困特征和反贫困经验具有典型性,值得探讨。本文首先阐述了贫困的定义和贫困标准等理论性问题,从贫困面和贫困发生率两方面分析了西藏农村的绝对贫困状况;并通过将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本地区城镇居民、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了西藏农村的相对贫困状况。在此基础上,对西藏农村的反贫困对策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西藏农村;绝对贫困;贫困发生率;人均纯收入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115—03
一、关于贫困的定义与标准的简要梳理
由于现在关于贫困的说法仍然甚多,在论述西藏农村贫困问题之前,笔者首先简单梳理一下已有的贫困定义和标准问题。
(一)贫困的定义
贫困从经济学意义上可以划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把绝对贫困表述为“人类基本需求的匮乏”和“缺乏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的定义是: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的生存需求”。
相对贫困不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收入或生活标准来界定,而是由人们的收入或生活的比较来界定的。世界银行把“达不到各国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列入“相对贫困”人口。我国学者童星和林闽钢对贫困是这样定义的:“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人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他们的定义已经是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在内的综合性定义。
(二)贫困标准
贫困标准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贫困标准有较大差异,不同时期的贫困标准也会有明显变化。世界银行采用的是人均日收入1美元的全球单一贫困线。我国的绝对贫困标准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扶贫办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1978年、1985年、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的农村绝对贫困线分别是100元、206元、300元、530元、625元、683元;2008年底,我国宣布上调扶贫标准,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把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作为统一的贫困标准。
二、西藏农村的贫困概况
我国目前的农村贫困问题主要是一个区域性贫困问题。据国家扶贫办2003年公布的数字,2002年,我国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有83.5%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其中西部占61.8%;同年,东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2%,中部地区为2.7%,西部地区则达6.5%。西藏的贫困问题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把‘西藏作为“特殊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实施整体扶贫攻坚的优惠政策,是针对西藏特殊发展环境和发展现状并结合当前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格局和西藏社会经济建设要求的恰当定位。
(一)西藏农村贫困的改善情况
在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农村贫困面已大幅收窄。从1978~1990年,全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62万人减少到4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1%下降到26%。经过“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西藏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90年的48万人减少到2001年的约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6%下降到约3.3%。在中央的支持下,从2001年起,西藏开始执行人均收入1300元的低收入扶持标准,政府的反贫困行动取得了更大的成效。“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贫困人口已经由2000年的148万减少到2009年的23万,贫困发生率由67%下降到10.5%。”
(二)居民收入视角下的西藏农村贫困状况
2009年底,西藏按新标准计算的贫困发生率为12.4%,同年全国按新标准计算的贫困发生率为9.1%(依据国务院扶贫办网站资料计算)。虽然西藏的低收入人口扶持标准(年人均1300元)要高于全国(年人均1196元),但按“2100大卡热量”的营养-标准和西藏的物价水平计算,其实际扶贫标准要低于全国,因此,西藏12.4%的贫困发生率仍然偏高,实现全国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收入方面看,虽然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存在1600元以上的差距,与西藏城镇居民的收入相比则有10000元以上的差距,且有逐渐拉大的趋势(见表1、表2)。如果再考虑到生态环境、人口素质、知识存量、资本积累和价格因素等因素,与东中部农村相比,西藏农牧民则显得更加“相对贫困”。
从全国横向比较来看,西藏农牧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拉大。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1985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75元、535元,分别比全国同期的平均水平还高41元、137元。但是1990年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开始低于全国水平,2004年以来收入差距扩大到1100元以上,且呈递增趋势(见表1)。
从自治区内纵向比较来看,西藏城乡收入差距也在逐年扩大。自1990年以来,城乡收入比在3倍以上的格局一直未能改变,2002年城乡收入比达到5.10:1的高点,城乡收入差额也从这一年攀升到6000元以上的高位,2009年这一差额更是突破了10000元(见.表2)。数据来源:根据2010《中国统计年鉴》、《西藏统计年鉴》和《西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整理。
三、西藏农村的反贫困对策
西藏农村的贫困表现和致贫原因多种多样,多数与青藏高原较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及较差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关,也与农村居民自身的劳动技能、经营技能、理财技能欠缺有关。基于对西藏农村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的了解,提出如下反贫困路径建议。
(一)构建有利于反贫困的环境条件
西藏农牧区反贫困必须考虑到改善贫困者所处的环境条件。从宏观条件来看,西藏不仅仅要注重GDP增长,还要更多地关注民生改善、生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要改善农村居民社会分工不足的状况,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从微觀条件来看,反贫困不仅是解决农牧民的增收问题,还要改善他们居住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自然环境改善方面,要特别注重草原荒漠化、沙漠化治理,土地退化治理,河流小流域治理,湿地建设;在人文社会环境改善方面,重点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的人畜饮水、交通通信、用电、文教卫生、生活服务、基本住房等条件。
(二)发展特色产业经济
西藏本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对于发展普通农牧业和普通工业没什么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特色农牧业、特色工业、特色服务业则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实践证明,发展特色产业符合西藏实际,是西藏发展农牧区经济,实现新跨越的必由之路,是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应该把青稞、无公害蔬菜与林果产品、花卉、藏药材、食用菌、牦牛、藏绵羊、绒山羊、藏猪、藏鸡等产业或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和开发的对象。实行专业化经营,形成集中连片开发的示范园区或基地,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并实现“综合开发、成片治理、整乡推进”的目标。
(三)加快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
加快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着眼点要放在“一产上水平”,即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农牧业。农牧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是农牧业的发展方向和最好选择。积极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采取“扶优、扶强、扶大”的政策。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强带动”的原则,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支柱型龙头企业。加大农牧业投资力度,改善农牧业和农牧区的基础设施。
课题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毛阳海教授所承担国家民委课题(09XZ02):“西藏农牧民贫困状况调查、测度与反贫困政策研究”的阶段成果。
关键词:西藏农村;绝对贫困;贫困发生率;人均纯收入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115—03
一、关于贫困的定义与标准的简要梳理
由于现在关于贫困的说法仍然甚多,在论述西藏农村贫困问题之前,笔者首先简单梳理一下已有的贫困定义和标准问题。
(一)贫困的定义
贫困从经济学意义上可以划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把绝对贫困表述为“人类基本需求的匮乏”和“缺乏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的定义是: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的生存需求”。
相对贫困不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收入或生活标准来界定,而是由人们的收入或生活的比较来界定的。世界银行把“达不到各国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列入“相对贫困”人口。我国学者童星和林闽钢对贫困是这样定义的:“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人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他们的定义已经是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在内的综合性定义。
(二)贫困标准
贫困标准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贫困标准有较大差异,不同时期的贫困标准也会有明显变化。世界银行采用的是人均日收入1美元的全球单一贫困线。我国的绝对贫困标准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扶贫办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1978年、1985年、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的农村绝对贫困线分别是100元、206元、300元、530元、625元、683元;2008年底,我国宣布上调扶贫标准,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把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作为统一的贫困标准。
二、西藏农村的贫困概况
我国目前的农村贫困问题主要是一个区域性贫困问题。据国家扶贫办2003年公布的数字,2002年,我国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有83.5%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其中西部占61.8%;同年,东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2%,中部地区为2.7%,西部地区则达6.5%。西藏的贫困问题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把‘西藏作为“特殊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实施整体扶贫攻坚的优惠政策,是针对西藏特殊发展环境和发展现状并结合当前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格局和西藏社会经济建设要求的恰当定位。
(一)西藏农村贫困的改善情况
在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农村贫困面已大幅收窄。从1978~1990年,全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62万人减少到4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1%下降到26%。经过“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西藏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90年的48万人减少到2001年的约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6%下降到约3.3%。在中央的支持下,从2001年起,西藏开始执行人均收入1300元的低收入扶持标准,政府的反贫困行动取得了更大的成效。“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贫困人口已经由2000年的148万减少到2009年的23万,贫困发生率由67%下降到10.5%。”
(二)居民收入视角下的西藏农村贫困状况
2009年底,西藏按新标准计算的贫困发生率为12.4%,同年全国按新标准计算的贫困发生率为9.1%(依据国务院扶贫办网站资料计算)。虽然西藏的低收入人口扶持标准(年人均1300元)要高于全国(年人均1196元),但按“2100大卡热量”的营养-标准和西藏的物价水平计算,其实际扶贫标准要低于全国,因此,西藏12.4%的贫困发生率仍然偏高,实现全国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收入方面看,虽然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存在1600元以上的差距,与西藏城镇居民的收入相比则有10000元以上的差距,且有逐渐拉大的趋势(见表1、表2)。如果再考虑到生态环境、人口素质、知识存量、资本积累和价格因素等因素,与东中部农村相比,西藏农牧民则显得更加“相对贫困”。
从全国横向比较来看,西藏农牧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拉大。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1985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75元、535元,分别比全国同期的平均水平还高41元、137元。但是1990年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开始低于全国水平,2004年以来收入差距扩大到1100元以上,且呈递增趋势(见表1)。
从自治区内纵向比较来看,西藏城乡收入差距也在逐年扩大。自1990年以来,城乡收入比在3倍以上的格局一直未能改变,2002年城乡收入比达到5.10:1的高点,城乡收入差额也从这一年攀升到6000元以上的高位,2009年这一差额更是突破了10000元(见.表2)。数据来源:根据2010《中国统计年鉴》、《西藏统计年鉴》和《西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整理。
三、西藏农村的反贫困对策
西藏农村的贫困表现和致贫原因多种多样,多数与青藏高原较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及较差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关,也与农村居民自身的劳动技能、经营技能、理财技能欠缺有关。基于对西藏农村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的了解,提出如下反贫困路径建议。
(一)构建有利于反贫困的环境条件
西藏农牧区反贫困必须考虑到改善贫困者所处的环境条件。从宏观条件来看,西藏不仅仅要注重GDP增长,还要更多地关注民生改善、生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要改善农村居民社会分工不足的状况,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从微觀条件来看,反贫困不仅是解决农牧民的增收问题,还要改善他们居住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自然环境改善方面,要特别注重草原荒漠化、沙漠化治理,土地退化治理,河流小流域治理,湿地建设;在人文社会环境改善方面,重点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的人畜饮水、交通通信、用电、文教卫生、生活服务、基本住房等条件。
(二)发展特色产业经济
西藏本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对于发展普通农牧业和普通工业没什么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特色农牧业、特色工业、特色服务业则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实践证明,发展特色产业符合西藏实际,是西藏发展农牧区经济,实现新跨越的必由之路,是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应该把青稞、无公害蔬菜与林果产品、花卉、藏药材、食用菌、牦牛、藏绵羊、绒山羊、藏猪、藏鸡等产业或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和开发的对象。实行专业化经营,形成集中连片开发的示范园区或基地,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并实现“综合开发、成片治理、整乡推进”的目标。
(三)加快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
加快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着眼点要放在“一产上水平”,即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农牧业。农牧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是农牧业的发展方向和最好选择。积极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采取“扶优、扶强、扶大”的政策。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强带动”的原则,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支柱型龙头企业。加大农牧业投资力度,改善农牧业和农牧区的基础设施。
课题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毛阳海教授所承担国家民委课题(09XZ02):“西藏农牧民贫困状况调查、测度与反贫困政策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