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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7日,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原延安大学校长惠延德受贿61万元一案作出判决,判处惠延德有期徒刑13年。接到判决后,惠延德没有上诉。
富有戏剧性的是,2005年底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从监狱中揪出了惠校长,就惠延德受贿54万元一案再次向咸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惠延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与原判的十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惠延德由一个正厅级领导干部、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延安大学校长、知名知识分子沦为人们唾弃的腐败分子,令人痛心不已。然而他的受贿经历更值得我们深思,近年来,中国高校进入急速扩张的时期,本应是为人师表的学术净土也被种种物欲所侵蚀。加强对规模浩大的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大学校长东窗事发
2002年6月初,榆林市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榆林建筑工程公司冯某为承揽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工程,向榆林高专党委书记兼校长惠延德行贿问题。
此时,惠延德刚刚调任延安大学校长才两个多月,属正厅级干部。
就在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又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惠延德在榆林高专基建工程中的受贿问题。惠延德在榆林高专一手遮天,其间,榆林高专的基建投资达1个多亿,没有惠的同意基建队是绝对揽不来工程的。于是,检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所有线索逐一展开排查,很快,就掌握了大量有关惠延德收受贿赂的相关证据。
此时,远在北京开会的惠延德闻风后如坐针毡,立即在北京更换了手机卡,频频与榆林联系,打探消息。在没有得到多少确切信息后,他冒着风险胆战心惊地从北京赶往榆林,准备亲自试探风声,并堵塞漏洞。当车行至吴堡县时,惠延德打发司机回延安,自己乘出租车连夜潜往榆林。在榆林的“探风”活动后,惠延德感到了压力和害怕。
于是,他又返回延安,把存于西安的存款折全部装入怀中匆忙赶往西安。在西安,惠延德找来行贿人退了两笔受贿款后,又迅速返回延安,将家中保存的金元宝、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及字画等足足装了半蛇皮袋,连同自己办的假身份证等,交给一让他信任的亲戚代为保管,然后又赶往西安。
就在惠延德上蹿下跳之时,其一言一行都在办案人员的掌控之中。
2002年7月1日,惠延德被省纪委“双规”。
他曾经是一个苦孩子
1953年9月,惠延德出生于陕西清涧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里。孩提时代的惠延德因为母亲去世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没有穿过一身好衣,苦难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时代。
生活的贫困并没有使惠延德屈服,在苦难中,他上了学,在学校他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带着满腔的热血和希望回到了村中,成为一名返乡知青。
在村上,惠延德这个知识青年劳动积极,吃苦耐劳,乐于助人,成为远近闻名的棒小伙,18岁便入了党,当了村干部。
1973年,惠延德因在农村表现突出,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在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就读。大学三年,惠延德刻苦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延安大学担任教师。
在延安大学,惠延德找到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
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惠延德教学认真,工作努力,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先讲师,后任延安大学管理系副主任、主任、产业办主任、校长助理、总务处长。1997年因工作优异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3年晋升为教授。1996年7月调任榆林高等专科学校任党委书记,1999年11月兼任校长。成了一个令同龄人羡慕的正厅级干部。
榆林高专由于偏僻,建设投资少,办学规模小,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面对这一现状,以惠延德为首的榆林高专党政一班人,审时度势,开拓进取,经过几年的奋斗,使榆林高专有了很大的发展,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校容校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惠延德本人也被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工会授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党政领导”的荣誉称号。
客观地讲,刚刚当上书记的惠延德,会同榆林高专的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确实为榆林高专的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师生的好评。
按理说,惠延德面对成绩,面对荣誉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更大的成绩报答党的培养。然而,面对权力和金钱,惠延德走上了迷途。他利用榆林高专进行基本建设的大好时机,运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着卑劣的权钱交易的勾当。
借校园基建狂捞61万
2000年3月,榆林地区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处处长冯某,得知榆林高专要大搞基建,为使其所在的公司承揽到该校工程,便通过他人认识了榆林高专党委书记兼校长惠延德,请求予以照顾,但惠给他打了“官腔”。
冯某与横山县包工头黄某商量,给惠送15万元钱。4月初的一天,惠延德来到西安,冯得知后与黄一起从榆林赶到西安。当天晚上,冯单独来到惠入住的招待所,两人先拉了一阵话后,冯话题一转问惠,“你的住房咋样?”惠说:“学校正在集资建房。”冯又问:“那你集资的钱有困难吗?”惠说:“亲戚凑一点,朋友借一点,问题不大。”冯见时机成熟就说:“我这次来给你带了些,就算借的,你先用着。”惠表示可以。第二天,要了惠延德的身份证,于4月20日在横山县将15万元存在了惠的名下,几天后冯某在家中将存折交给了惠。
得了这笔钱后,惠在该校2号教学楼评标时给冯某所在的公司打了最高分,使该公司承建了此项工程。
有了这第一桶金的意外收获后,惠延德在暗自喜悦的同时也曾害怕过,矛盾过。但冷静下来后,他还是没能绕过金钱这一关,相反,对金钱的贪婪和占有欲望极度膨胀。从此以后,他收受贿赂可以说到了来者不拒的地步。
2001年7月初,榆林市榆欣陶瓷公司业务员张某为了承揽到榆林高专2号教学楼、艺术楼、图书楼的瓷砖供货业务,请惠延德到榆林市长城路一家饭馆吃饭,希望惠在学校定供货商时予以关照。当然关照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在饭后张请惠到一家美容美发店洗头时,将2万元人民币装在了惠校长的手包中。
拿了人家的2万元,自然不会让送钱的人失望。于是在榆林高专组织的瓷砖供货内部招标会上,惠延德力排众议,拍板决定让张某的公司给榆林高专2号教学楼、艺术楼、图书楼供货。
然而,货供了,东西也用了,却要不来货款,为了请惠延德尽快支付货款,张某又一次宴请惠延德这位财神爷。席间,惠延德又亲眼看见张某在自己的手机包中放入了3万元。钱拿到手中之后不久,榆林高专便给张某所在的公司预付了部分货款。
惠延德这样“慷慨”,张某也知恩图报,于是2001年10月的一天下午,张某到惠的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内装3万元人民币的手机包送给了惠,惠乐呵呵地收下了这个手机包。
其后,只要是榆林高专的基建工程,从桩基到修楼、内饰、外装修,以及到校园的绿化等等,只要是涉及基建工程,惠延德都要揩上一下,真正成了一个雁过拔毛的贪官。
54万漏网之鱼
他曾任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延安大学校长,因身兼要职,收受他人财物以权谋私,于2003年11月27日因受贿罪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然而,对惠延德的调查并没有结束,2005年底咸阳市检察院对惠另外收受54万的事实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00年6月的一天,榆林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仲兴,为承揽榆林高专工程项目,请时任榆林高专校长兼基建领导小组组长的惠延德吃饭。席间,高提出想干图书楼工程,并表示如能承建榆林高专工程项目将按行规给惠“打点”(意思为按工程造价给回扣)。惠表示他不需要这么多钱,高又提出愿意在西安给惠买一套房子,惠表示同意并告诉高买西安明德门的房子。2000年7月26日,惠延德利用在西安开会之机,同高仲兴约好一起去购房,并于当日选定购买了西安市宏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明德千禧阁13F号房,高仲兴用随身携带的现金交了购房款50多万元,惠延德以其妻赵竹青的名义与宏峰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惠将合同、收款收据带回榆林家中保存。2000年底榆林高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惠延德先决定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图书楼工程项目的投标,并给该公司打了最高的企业信誉分和技术分,最终使胜利公司承揽到了图书楼工程项目。为了感谢惠书记在工程上的关照,高在2001年惠拿到房屋钥匙后,花费3万余元对明德千禧阁13F号房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家具、家电等。
惠延德收受高仲兴房屋一事,在“双规”期间已主动说明,原来起诉时因证据不足没有起诉,在第一次审判后,咸阳市检察院深入调查,多次往返于榆林、西安取证,大量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证明,惠延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主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5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咸阳市检察院就惠延德犯受贿罪一案再次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通过公开审理,惠延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与原判的十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编辑:朱军
富有戏剧性的是,2005年底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从监狱中揪出了惠校长,就惠延德受贿54万元一案再次向咸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惠延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与原判的十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惠延德由一个正厅级领导干部、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延安大学校长、知名知识分子沦为人们唾弃的腐败分子,令人痛心不已。然而他的受贿经历更值得我们深思,近年来,中国高校进入急速扩张的时期,本应是为人师表的学术净土也被种种物欲所侵蚀。加强对规模浩大的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大学校长东窗事发
2002年6月初,榆林市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榆林建筑工程公司冯某为承揽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工程,向榆林高专党委书记兼校长惠延德行贿问题。
此时,惠延德刚刚调任延安大学校长才两个多月,属正厅级干部。
就在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又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惠延德在榆林高专基建工程中的受贿问题。惠延德在榆林高专一手遮天,其间,榆林高专的基建投资达1个多亿,没有惠的同意基建队是绝对揽不来工程的。于是,检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所有线索逐一展开排查,很快,就掌握了大量有关惠延德收受贿赂的相关证据。
此时,远在北京开会的惠延德闻风后如坐针毡,立即在北京更换了手机卡,频频与榆林联系,打探消息。在没有得到多少确切信息后,他冒着风险胆战心惊地从北京赶往榆林,准备亲自试探风声,并堵塞漏洞。当车行至吴堡县时,惠延德打发司机回延安,自己乘出租车连夜潜往榆林。在榆林的“探风”活动后,惠延德感到了压力和害怕。
于是,他又返回延安,把存于西安的存款折全部装入怀中匆忙赶往西安。在西安,惠延德找来行贿人退了两笔受贿款后,又迅速返回延安,将家中保存的金元宝、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及字画等足足装了半蛇皮袋,连同自己办的假身份证等,交给一让他信任的亲戚代为保管,然后又赶往西安。
就在惠延德上蹿下跳之时,其一言一行都在办案人员的掌控之中。
2002年7月1日,惠延德被省纪委“双规”。
他曾经是一个苦孩子
1953年9月,惠延德出生于陕西清涧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里。孩提时代的惠延德因为母亲去世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没有穿过一身好衣,苦难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时代。
生活的贫困并没有使惠延德屈服,在苦难中,他上了学,在学校他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带着满腔的热血和希望回到了村中,成为一名返乡知青。
在村上,惠延德这个知识青年劳动积极,吃苦耐劳,乐于助人,成为远近闻名的棒小伙,18岁便入了党,当了村干部。
1973年,惠延德因在农村表现突出,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在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就读。大学三年,惠延德刻苦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延安大学担任教师。
在延安大学,惠延德找到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
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惠延德教学认真,工作努力,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先讲师,后任延安大学管理系副主任、主任、产业办主任、校长助理、总务处长。1997年因工作优异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3年晋升为教授。1996年7月调任榆林高等专科学校任党委书记,1999年11月兼任校长。成了一个令同龄人羡慕的正厅级干部。
榆林高专由于偏僻,建设投资少,办学规模小,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面对这一现状,以惠延德为首的榆林高专党政一班人,审时度势,开拓进取,经过几年的奋斗,使榆林高专有了很大的发展,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校容校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惠延德本人也被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工会授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党政领导”的荣誉称号。
客观地讲,刚刚当上书记的惠延德,会同榆林高专的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确实为榆林高专的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师生的好评。
按理说,惠延德面对成绩,面对荣誉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更大的成绩报答党的培养。然而,面对权力和金钱,惠延德走上了迷途。他利用榆林高专进行基本建设的大好时机,运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着卑劣的权钱交易的勾当。
借校园基建狂捞61万
2000年3月,榆林地区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处处长冯某,得知榆林高专要大搞基建,为使其所在的公司承揽到该校工程,便通过他人认识了榆林高专党委书记兼校长惠延德,请求予以照顾,但惠给他打了“官腔”。
冯某与横山县包工头黄某商量,给惠送15万元钱。4月初的一天,惠延德来到西安,冯得知后与黄一起从榆林赶到西安。当天晚上,冯单独来到惠入住的招待所,两人先拉了一阵话后,冯话题一转问惠,“你的住房咋样?”惠说:“学校正在集资建房。”冯又问:“那你集资的钱有困难吗?”惠说:“亲戚凑一点,朋友借一点,问题不大。”冯见时机成熟就说:“我这次来给你带了些,就算借的,你先用着。”惠表示可以。第二天,要了惠延德的身份证,于4月20日在横山县将15万元存在了惠的名下,几天后冯某在家中将存折交给了惠。
得了这笔钱后,惠在该校2号教学楼评标时给冯某所在的公司打了最高分,使该公司承建了此项工程。
有了这第一桶金的意外收获后,惠延德在暗自喜悦的同时也曾害怕过,矛盾过。但冷静下来后,他还是没能绕过金钱这一关,相反,对金钱的贪婪和占有欲望极度膨胀。从此以后,他收受贿赂可以说到了来者不拒的地步。
2001年7月初,榆林市榆欣陶瓷公司业务员张某为了承揽到榆林高专2号教学楼、艺术楼、图书楼的瓷砖供货业务,请惠延德到榆林市长城路一家饭馆吃饭,希望惠在学校定供货商时予以关照。当然关照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在饭后张请惠到一家美容美发店洗头时,将2万元人民币装在了惠校长的手包中。
拿了人家的2万元,自然不会让送钱的人失望。于是在榆林高专组织的瓷砖供货内部招标会上,惠延德力排众议,拍板决定让张某的公司给榆林高专2号教学楼、艺术楼、图书楼供货。
然而,货供了,东西也用了,却要不来货款,为了请惠延德尽快支付货款,张某又一次宴请惠延德这位财神爷。席间,惠延德又亲眼看见张某在自己的手机包中放入了3万元。钱拿到手中之后不久,榆林高专便给张某所在的公司预付了部分货款。
惠延德这样“慷慨”,张某也知恩图报,于是2001年10月的一天下午,张某到惠的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内装3万元人民币的手机包送给了惠,惠乐呵呵地收下了这个手机包。
其后,只要是榆林高专的基建工程,从桩基到修楼、内饰、外装修,以及到校园的绿化等等,只要是涉及基建工程,惠延德都要揩上一下,真正成了一个雁过拔毛的贪官。
54万漏网之鱼
他曾任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延安大学校长,因身兼要职,收受他人财物以权谋私,于2003年11月27日因受贿罪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然而,对惠延德的调查并没有结束,2005年底咸阳市检察院对惠另外收受54万的事实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00年6月的一天,榆林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仲兴,为承揽榆林高专工程项目,请时任榆林高专校长兼基建领导小组组长的惠延德吃饭。席间,高提出想干图书楼工程,并表示如能承建榆林高专工程项目将按行规给惠“打点”(意思为按工程造价给回扣)。惠表示他不需要这么多钱,高又提出愿意在西安给惠买一套房子,惠表示同意并告诉高买西安明德门的房子。2000年7月26日,惠延德利用在西安开会之机,同高仲兴约好一起去购房,并于当日选定购买了西安市宏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明德千禧阁13F号房,高仲兴用随身携带的现金交了购房款50多万元,惠延德以其妻赵竹青的名义与宏峰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惠将合同、收款收据带回榆林家中保存。2000年底榆林高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惠延德先决定胜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图书楼工程项目的投标,并给该公司打了最高的企业信誉分和技术分,最终使胜利公司承揽到了图书楼工程项目。为了感谢惠书记在工程上的关照,高在2001年惠拿到房屋钥匙后,花费3万余元对明德千禧阁13F号房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家具、家电等。
惠延德收受高仲兴房屋一事,在“双规”期间已主动说明,原来起诉时因证据不足没有起诉,在第一次审判后,咸阳市检察院深入调查,多次往返于榆林、西安取证,大量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证明,惠延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主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5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咸阳市检察院就惠延德犯受贿罪一案再次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通过公开审理,惠延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与原判的十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