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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与音乐共同为表演艺术,其在节奏、抒情等方面具有共同的审美特性.而不同的是符号的呈现形式,舞蹈符号的呈现通过舞蹈者体态、外形传递情感,而音乐符号是以无形之美传递情感.通过舞蹈技法与音乐技法的碰撞,能够更好的展示舞蹈内在的生命力.对此,立足于舞蹈创编与作曲技法的共性,提出舞蹈编导在舞蹈创编中对作曲技法的借鉴要素,推进舞蹈与音乐艺术元素更好融合.促进两者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