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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艾夫纳·格瑞夫(A·Grief)教授通过对马格里布社会和热那亚社会进行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得出结论:文化信念会对制度变迁产生极大影响,进而决定了一个社会长期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本文运用这一分析方法和格瑞夫假说的基本结论,阐释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问题,揭示了东北老工业基地陷入经济衰退的深层次原因。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文化传统
作者简介:李克(1980-),男,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3-0017-05
一、软环境研究现状
“软环境”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993年的关于区域投资软环境的文献中。目前,软环境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软环境研究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范式。近年来。伴随着制度研究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软环境研究通过借鉴制度研究的相关成果,丰富了软环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拓展了软环境研究的领域。学术界普遍认同:软环境研究就是对一系列制度因素的研究。宋贤卓教授认为:“软环境是指与经济社会活动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条件。是无形要素的集合。这些无形要素包括制度、民俗民风、情报信息等。”开创性地将软环境研究从投资领域延伸到了整个国民经济领域,如其所述:“投资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投资’:经济发展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包括投资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谢地教授在其所著《软环境的塑造与政府规制质量》一文中将软环境定义为:“一种由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行为等架构出来的制度文明,是一种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可以把握、可以预期。从而有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秩序。”明确指出软环境就是一种制度文明。
通过对近些年文献中出现的各种软环境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其本质内涵基本相同。彼此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只是基于不同的分析目的,产生了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本文认为。软环境是共同作用于经济社会的社会因素结合在一起的系统。“共同作用”强调了软环境研究的多元性,规则、组织、意识形态等因素同时影响着软环境的发展并构成了政治域软环境、经济域软环境、社会域软环境;“系统”一词则强调构成软环境的各种因素之间、各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存在的问题
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从宏观角度看。是对传统产业结构进行改造,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从微观角度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就是要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选择一整套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安排,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传统制度结构向新的制度结构变迁。
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但受制于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程度低的客观情况,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发展与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地区相比,不仅发展速度慢,而且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4个典型问题: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步伐,使之有利于营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富有吸引力的经济软环境。这样才能成功吸引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来发展本地区经济。要实现这一要求。政府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准确校正政府的职能定位。及时调整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位”。但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计划经济的痕迹依然存在。造成了政府职能定位不准。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越位”、“缺位”现象。因此,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实现政府从“越位”、“缺位”转向“适位”?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从东北老工业基地固有的意识形态因素中,寻找造成政府“越位”、“缺位”的深层次原因。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
建国之初,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第一批工业基地,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复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大,国有经济份额高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之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产业结构失去了原有优势和合理性,逐渐拉大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要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一方面对国有企业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实现国有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要扩大经济开放程度,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同时,要鼓励、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从近些年的有关数据看。与东部地区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呈现出经济开放程度偏低,民营经济比重小,发展水平低的特征。在经济开放程度方面,以2004年为例,辽宁省的外贸依存度为41.4%,吉林省为18%,黑龙江省为10.6%,远低于东部地区平均110.5%的水平。呈现出典型的内向型经济特征。在民营经济方面。以吉林省为例,截止2002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总户数刚刚接近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平均数的一半。实缴税金是四省平均数的13%;四省民营企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吉林省不到20%。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除了受传统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缺乏一个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是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意识淡薄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交互行为往往以人际关系、人情关系为基础。人们逐渐形成了以人格化交易为特征的认知模式。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淡薄,“熟人好办事”的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一些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法律环境有待改善。法律环境是经济软环境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律意识是建立良好法律环境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加强人们的守法意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必须要找到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格化交易认知模式产生的根源。实现由人格化交易向非人格化交易的认知模式的转变。
4、诚信体系缺失
诚信体系缺失造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危机,这也是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化改革步履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就是一种契约经济。而契约是以诚信为基础的。脱离诚信的契约等于一纸空文,一个缺乏完善的诚信体系而处于诚信危机中的市场经济是无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必须解决诚信体系缺失问题。
三、一个基于文化传统视角的理论分析框架
艾夫纳·格瑞夫(Avner Grief)教授,在博弈论的框架下。运用重复博弈论的方法和历史归纳分析方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不同发展轨迹进行了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简称:HCI,A)。在以中世纪晚期的马格里布和热那亚社会为实 例的研究中,格瑞夫教授发现,二者在技术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所面临的客观历史环境等方面相差-无几,这些因素不足以构成两个社会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的根源。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对两个社会历史形成的不同文化传统进行比较分析。格瑞夫教授发现。正是由于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信念与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信念引导两个社会选择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不同的制度结构,最终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显现出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
文化信念是指社会中的全体成员共有的观念与想法,它支配着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神及其他集团之间的互通。集体主义文化是指一种在信息共享的社会中成员之间相互负责、采取集体主义行动的价值观。在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集团内的每个成员都拥有共同的信念,都会感到自己与本集团的其他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注重集团内彼此之间的交往,相互负责、相互协作,从而能够实现合同在非正式规则下的有效执行。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之间却几乎不存在合作、交互。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结构是“分割”的。相对的。个人主义文化是指缺乏信息交流的社会中。各成员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相应的采取自主行动的价值观。在个人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结构处于一种“整合”状态,社会成员的行动往往基于个人主义的策略选择。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在日常的经济交易中表现出明显的合作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执行是通过诸如法庭等社会组织进行强制性规范。
格瑞夫教授在对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过程中发现,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引导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选择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
首先。在建立海外贸易委托代理关系的过程中,马格里布人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集体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由于马格里布人之间始终保持着畅通的信息传递网络,如果某个代理商欺骗了任何一个贸易商的话,那么这个代理商的欺骗行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在特定社区(具有共同信念和价值观的社会集团)中传播,该社区内的任何贸易商都不会再雇佣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同时,这种欺骗行为也会受到整个马格里布社会的排斥。因此。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在马格里布重新被雇佣的概率几乎为0。这种非正式集体主义实施机制提高了代理商选择欺骗行动策略的成本,从而有效地抑制了马格里布社会中代理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因此。在马格里布社会无需其他规则对交易进行进一步规范,并排除了以强制力为基本特征的国家法律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反观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他们选择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由于热那亚社会不完备的信息传递网络。只有被该代理商欺骗的贸易商才选择不再雇佣该代理商,其他未被该代理商欺骗过的贸易商不会参与这种惩罚。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在热那亚社会中被重新雇用的概率是1或0。在这种制度下,代理商选择一次性收益策略的概率越大,贸易商为保证代理商选择诚实策略所要付出的成本越高。因此,他们发明了诸如提货单制度、保险制度等规则来加强对代理商行为的规范,并要求热那亚政府具有超越经济的强制力和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这种个人主义文化特征的委托代理关系,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基于热那亚人对代理违约行为的顾虑,在随后的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家族式的企业组织。通过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问题,为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使得在热那亚社会形成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市场制度。并实现自我实施。
其次,在进行海外贸易的过程中,在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穆斯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马格里布人选择了封闭式的扩大贸易方式。不同社区成员之间、马格里布人与非马格里布人之间相对封闭,几乎不会发生任何交易活动。即使在远离本土的新辟商业区,马格里布商人也坚持只同迁移去的马格里布人及其后裔建立代理关系:而热那亚人在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基督教价值观的影响下,选择了开放式的扩大贸易方式。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行动策略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他们能和任何非热那亚人建立代理关系,前提是有利可图。
同时,不同的文化传统也导致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形成了不同内部代理关系。马格里布社会内部形成了“横向”的代理模式,即商人可以同时扮演贸易商和代理商两个角色。而热那亚社会内部形成了“纵向”的代理模式,即商人只能充当贸易商或代理商一种角色。
格瑞夫教授通过对这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验证了他的判断并得出结论:正是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热那亚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导致两个社会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此后,格瑞夫教授对文化传统又进行了更精确、细致的解析。他认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历史造就了不同的文化信念。从理论上讲,不同的文化信念足以解释这两个社会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
四、理论解释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的解释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命令性特征的信息传递方式,形成了政府全盘计划、企业照单生产的经济运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不是按市场需求生产。而是按政府计划生产。企业在行动策略集中上往往只有政府这一种选择。在这种代理关系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中逐渐形成了“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并成为政府和企业在选择自己行动策略之前的重要初始条件。这种情况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马格里布社会极为相近。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仍然束缚着人们的认知模式。从政府角度看,这一共有信念导致政府对市场的预期发生扭曲,进一步加深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主观与客观”矛盾,表现为政府主观上对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不能准确校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定位,以致产生一系列的政府“越位”、“缺位”现象,难以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来保障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的解释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下,虽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实行了改制,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仍然保留着“横向”代理模式的痕迹,表现为政府与国有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征。相对的,在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之间形成的以“纵向”代理模式为特征的代理关系下,需要政府花费更多的激励成本,并建立一系列保障“纵向”代理关系有效执行的相关契约及法律法规,从而会造成更多的成本支出。这种情况与热那亚社会极为相似。
因此,基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 成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横向”代理模式,与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成的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纵向”代理模式的差异,导致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塑造经济软环境过程中,没能形成供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
3、法律意识淡薄的解释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集体主义文化传统的共有信念支配下,实现了类似于马格里布社会的第三方惩罚机制,并依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的命令式信息传递方式的有效运行,自我实现了约束违约行为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思想观念中没有形成通过法律对社会秩序进行强制性约束的主观需求。致使在向计划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东北老工业基地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的弊端。相比于以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为特征的热那亚社会,由于不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实施的第三方惩罚机制,热那亚贸易商希望提高雇佣代理商的安全性,主观上要求执行一个强制力的法律体系为私人经济秩序提供保障,促使热那亚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强的法律意识。
4、诚信体系缺失的解释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大机器的润滑剂。起到了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作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违约、失信的成本往往极高。违约者将为违约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守信获利、失信受惩的机制将会得到有效执行。反之,如果违约成本低、违约收益高,会激励那些不顾诚信、急功近利的人敢于、愿于铤而走险。
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行为习惯。正如马格里布社会相类似,第三方的惩罚机制增加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激励了失信行为的发生,并制约了相关萌发市场经济要素的形成。此外。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而在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社会中。由于缺乏对法律制度的需求,并不会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正如现阶段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降低了违约、失信行为的成本,导致诚信危机。
五、初步结论和建议
1、运用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方法和格瑞夫假说的基本结论,能够有力解释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及造成这些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这一共有信念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结构不断强化,表现出一种制度刚性,并引导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选择了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制度安排,制约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建设和发展。造成改革难度大、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程度低的状况。
2、在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及制度变迁问题上,要注重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殊社会组织方式产生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建立、发展以及制度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实现从集体主义文化向个人主义文化的过渡。
3、在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软环境及其经济振兴的问题上,要拓宽思路,扩展视角,深入挖掘。应把东北老工业基地问题置于历史的长期动态演化过程中,进而历史地、系统地研究其形成、发展、变迁问题。应着眼于长期经济发展的视角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问题。消除和惩治急功近利的、只顾个人短期利益的观念和行为,才能制定有效政策,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变迁。
(责任编辑:吴之铭)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文化传统
作者简介:李克(1980-),男,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3-0017-05
一、软环境研究现状
“软环境”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993年的关于区域投资软环境的文献中。目前,软环境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软环境研究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范式。近年来。伴随着制度研究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软环境研究通过借鉴制度研究的相关成果,丰富了软环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拓展了软环境研究的领域。学术界普遍认同:软环境研究就是对一系列制度因素的研究。宋贤卓教授认为:“软环境是指与经济社会活动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条件。是无形要素的集合。这些无形要素包括制度、民俗民风、情报信息等。”开创性地将软环境研究从投资领域延伸到了整个国民经济领域,如其所述:“投资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投资’:经济发展软环境所涵盖的范围是包括投资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谢地教授在其所著《软环境的塑造与政府规制质量》一文中将软环境定义为:“一种由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行为等架构出来的制度文明,是一种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可以把握、可以预期。从而有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秩序。”明确指出软环境就是一种制度文明。
通过对近些年文献中出现的各种软环境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其本质内涵基本相同。彼此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只是基于不同的分析目的,产生了表面上不同的软环境定义。本文认为。软环境是共同作用于经济社会的社会因素结合在一起的系统。“共同作用”强调了软环境研究的多元性,规则、组织、意识形态等因素同时影响着软环境的发展并构成了政治域软环境、经济域软环境、社会域软环境;“系统”一词则强调构成软环境的各种因素之间、各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存在的问题
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从宏观角度看。是对传统产业结构进行改造,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从微观角度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就是要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选择一整套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安排,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传统制度结构向新的制度结构变迁。
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果。但受制于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程度低的客观情况,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发展与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地区相比,不仅发展速度慢,而且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4个典型问题: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步伐,使之有利于营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富有吸引力的经济软环境。这样才能成功吸引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来发展本地区经济。要实现这一要求。政府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准确校正政府的职能定位。及时调整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位”。但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计划经济的痕迹依然存在。造成了政府职能定位不准。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越位”、“缺位”现象。因此,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实现政府从“越位”、“缺位”转向“适位”?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从东北老工业基地固有的意识形态因素中,寻找造成政府“越位”、“缺位”的深层次原因。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
建国之初,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第一批工业基地,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复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大,国有经济份额高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之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产业结构失去了原有优势和合理性,逐渐拉大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要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一方面对国有企业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实现国有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要扩大经济开放程度,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同时,要鼓励、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从近些年的有关数据看。与东部地区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呈现出经济开放程度偏低,民营经济比重小,发展水平低的特征。在经济开放程度方面,以2004年为例,辽宁省的外贸依存度为41.4%,吉林省为18%,黑龙江省为10.6%,远低于东部地区平均110.5%的水平。呈现出典型的内向型经济特征。在民营经济方面。以吉林省为例,截止2002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总户数刚刚接近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平均数的一半。实缴税金是四省平均数的13%;四省民营企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吉林省不到20%。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除了受传统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缺乏一个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是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意识淡薄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交互行为往往以人际关系、人情关系为基础。人们逐渐形成了以人格化交易为特征的认知模式。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淡薄,“熟人好办事”的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一些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法律环境有待改善。法律环境是经济软环境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律意识是建立良好法律环境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加强人们的守法意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必须要找到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格化交易认知模式产生的根源。实现由人格化交易向非人格化交易的认知模式的转变。
4、诚信体系缺失
诚信体系缺失造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危机,这也是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化改革步履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就是一种契约经济。而契约是以诚信为基础的。脱离诚信的契约等于一纸空文,一个缺乏完善的诚信体系而处于诚信危机中的市场经济是无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必须解决诚信体系缺失问题。
三、一个基于文化传统视角的理论分析框架
艾夫纳·格瑞夫(Avner Grief)教授,在博弈论的框架下。运用重复博弈论的方法和历史归纳分析方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不同发展轨迹进行了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简称:HCI,A)。在以中世纪晚期的马格里布和热那亚社会为实 例的研究中,格瑞夫教授发现,二者在技术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所面临的客观历史环境等方面相差-无几,这些因素不足以构成两个社会长期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的根源。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对两个社会历史形成的不同文化传统进行比较分析。格瑞夫教授发现。正是由于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信念与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信念引导两个社会选择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不同的制度结构,最终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显现出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
文化信念是指社会中的全体成员共有的观念与想法,它支配着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神及其他集团之间的互通。集体主义文化是指一种在信息共享的社会中成员之间相互负责、采取集体主义行动的价值观。在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集团内的每个成员都拥有共同的信念,都会感到自己与本集团的其他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注重集团内彼此之间的交往,相互负责、相互协作,从而能够实现合同在非正式规则下的有效执行。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之间却几乎不存在合作、交互。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结构是“分割”的。相对的。个人主义文化是指缺乏信息交流的社会中。各成员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相应的采取自主行动的价值观。在个人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社会中,社会结构处于一种“整合”状态,社会成员的行动往往基于个人主义的策略选择。不同社会集团中的成员在日常的经济交易中表现出明显的合作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执行是通过诸如法庭等社会组织进行强制性规范。
格瑞夫教授在对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过程中发现,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引导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选择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
首先。在建立海外贸易委托代理关系的过程中,马格里布人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集体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由于马格里布人之间始终保持着畅通的信息传递网络,如果某个代理商欺骗了任何一个贸易商的话,那么这个代理商的欺骗行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在特定社区(具有共同信念和价值观的社会集团)中传播,该社区内的任何贸易商都不会再雇佣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同时,这种欺骗行为也会受到整个马格里布社会的排斥。因此。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在马格里布重新被雇佣的概率几乎为0。这种非正式集体主义实施机制提高了代理商选择欺骗行动策略的成本,从而有效地抑制了马格里布社会中代理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因此。在马格里布社会无需其他规则对交易进行进一步规范,并排除了以强制力为基本特征的国家法律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反观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他们选择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由于热那亚社会不完备的信息传递网络。只有被该代理商欺骗的贸易商才选择不再雇佣该代理商,其他未被该代理商欺骗过的贸易商不会参与这种惩罚。有过欺骗行为的代理商在热那亚社会中被重新雇用的概率是1或0。在这种制度下,代理商选择一次性收益策略的概率越大,贸易商为保证代理商选择诚实策略所要付出的成本越高。因此,他们发明了诸如提货单制度、保险制度等规则来加强对代理商行为的规范,并要求热那亚政府具有超越经济的强制力和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这种个人主义文化特征的委托代理关系,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基于热那亚人对代理违约行为的顾虑,在随后的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家族式的企业组织。通过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问题,为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使得在热那亚社会形成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市场制度。并实现自我实施。
其次,在进行海外贸易的过程中,在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穆斯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马格里布人选择了封闭式的扩大贸易方式。不同社区成员之间、马格里布人与非马格里布人之间相对封闭,几乎不会发生任何交易活动。即使在远离本土的新辟商业区,马格里布商人也坚持只同迁移去的马格里布人及其后裔建立代理关系:而热那亚人在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基督教价值观的影响下,选择了开放式的扩大贸易方式。热那亚人的个人主义行动策略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他们能和任何非热那亚人建立代理关系,前提是有利可图。
同时,不同的文化传统也导致马格里布和热那亚两个社会形成了不同内部代理关系。马格里布社会内部形成了“横向”的代理模式,即商人可以同时扮演贸易商和代理商两个角色。而热那亚社会内部形成了“纵向”的代理模式,即商人只能充当贸易商或代理商一种角色。
格瑞夫教授通过对这两个社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验证了他的判断并得出结论:正是马格里布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热那亚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导致两个社会在长期的制度变迁过程中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此后,格瑞夫教授对文化传统又进行了更精确、细致的解析。他认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历史造就了不同的文化信念。从理论上讲,不同的文化信念足以解释这两个社会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
四、理论解释
1、政府“越位”、“缺位”现象的解释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命令性特征的信息传递方式,形成了政府全盘计划、企业照单生产的经济运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不是按市场需求生产。而是按政府计划生产。企业在行动策略集中上往往只有政府这一种选择。在这种代理关系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中逐渐形成了“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并成为政府和企业在选择自己行动策略之前的重要初始条件。这种情况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马格里布社会极为相近。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就是市场”这一共有信念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仍然束缚着人们的认知模式。从政府角度看,这一共有信念导致政府对市场的预期发生扭曲,进一步加深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主观与客观”矛盾,表现为政府主观上对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不能准确校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定位,以致产生一系列的政府“越位”、“缺位”现象,难以塑造一个良好的经济软环境来保障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2、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的解释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下,虽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实行了改制,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仍然保留着“横向”代理模式的痕迹,表现为政府与国有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征。相对的,在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之间形成的以“纵向”代理模式为特征的代理关系下,需要政府花费更多的激励成本,并建立一系列保障“纵向”代理关系有效执行的相关契约及法律法规,从而会造成更多的成本支出。这种情况与热那亚社会极为相似。
因此,基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 成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横向”代理模式,与以个人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形成的政府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纵向”代理模式的差异,导致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塑造经济软环境过程中,没能形成供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软环境。
3、法律意识淡薄的解释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集体主义文化传统的共有信念支配下,实现了类似于马格里布社会的第三方惩罚机制,并依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的命令式信息传递方式的有效运行,自我实现了约束违约行为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思想观念中没有形成通过法律对社会秩序进行强制性约束的主观需求。致使在向计划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东北老工业基地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的弊端。相比于以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为特征的热那亚社会,由于不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实施的第三方惩罚机制,热那亚贸易商希望提高雇佣代理商的安全性,主观上要求执行一个强制力的法律体系为私人经济秩序提供保障,促使热那亚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强的法律意识。
4、诚信体系缺失的解释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大机器的润滑剂。起到了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作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违约、失信的成本往往极高。违约者将为违约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守信获利、失信受惩的机制将会得到有效执行。反之,如果违约成本低、违约收益高,会激励那些不顾诚信、急功近利的人敢于、愿于铤而走险。
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行为习惯。正如马格里布社会相类似,第三方的惩罚机制增加了违约行为的发生概率,激励了失信行为的发生,并制约了相关萌发市场经济要素的形成。此外。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而在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社会中。由于缺乏对法律制度的需求,并不会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正如现阶段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降低了违约、失信行为的成本,导致诚信危机。
五、初步结论和建议
1、运用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方法和格瑞夫假说的基本结论,能够有力解释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及造成这些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集体主义文化为特征的共有信念,这一共有信念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结构不断强化,表现出一种制度刚性,并引导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选择了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制度安排,制约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建设和发展。造成改革难度大、改革步伐缓慢、市场化程度低的状况。
2、在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及制度变迁问题上,要注重集体主义文化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殊社会组织方式产生的影响。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软环境的建立、发展以及制度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实现从集体主义文化向个人主义文化的过渡。
3、在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软环境及其经济振兴的问题上,要拓宽思路,扩展视角,深入挖掘。应把东北老工业基地问题置于历史的长期动态演化过程中,进而历史地、系统地研究其形成、发展、变迁问题。应着眼于长期经济发展的视角研究东北老工业基地问题。消除和惩治急功近利的、只顾个人短期利益的观念和行为,才能制定有效政策,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变迁。
(责任编辑:吴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