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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环节,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体。而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教师的办法,教师有情绪,教学有情绪,导致学校的一切工作便陷入困境。于是许多学校都在努力探索评价教师工作的好方法,较过去有些进步,但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以分论人”的评价制度,决定了评价教师的制度再一次失败。
分析现行最为流行的“德能勤绩”教师评价制度,就不难看出其中的问题。
“德能勤绩”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评价教师工作的主要模式。教师的所有工作都能体现在这四个字上。
先看“德”。从字面上看就是“师德、思想品德”。从大处上讲,“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就是德的根本体现;从小处上讲,“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是德的缩影。因此,如今仍能坚守在教学第一线上,已经没有其他出路并且打算服务于教育一辈子的教师们,在天天叫喊着“教师下岗、评聘分离”的今天,几乎都在尽职尽责。所以,“德”这一项,广大教师相差不大。
再看“勤”。如果没有十分特殊的事情(如生老病死、娶妻生子等),恐怕没有一个教师想迟到、想早退、想旷工。至于“课前两分钟到位”“有规定的薄本、学记用认真”“先周备课、上课、教研”等教学常规,那是做教师的首先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相信每个合格教师都会按照教学常规认真完成的。照此分析,诸如“道德品质、出勤情况”等方面是不能把教师分出“子丑寅卯”的。
再说“能”。这一项也不能把教师分出个三六九等。同“德、勤”的评价一样,没有一个成形的尺子来量一量,很难操作。一般情况下,教师只要没有违犯法规法纪、校规校纪,加上受中国人从祖辈传下来的“平均主义、不得罪人”等思想的影响,对这类“能力”的评价,也是在同一个程度,是分不出彼此的。
因此,评来评去,最后的焦点便集中在“绩”上。说到底,学生的分数就是教师的业绩。学生的考试分数最直观、最清楚,看得见,摸得着,最有可比性,操作起来也简单易行。然后,再套用几个公式,就把全校乃至全区、全县的所有任课教师的名次排列起来了,“好、孬”教师自然而然地给区分开来。
因此,评价教师,重要的是别老盯在学生的考试分数上,必须正确对待教师评价中的“德能勤绩”等元素,让考核制度趋于合理。
首先,批改学生试卷用等级制。(高中和初中的学生试卷都是分数,自不必说。)如今,小学生一张试卷的成绩会出现两种评定分值,一种评定是按上级规定的等级制,即用“优良中差”表示;另一种评定沿用过去的百分制。前种用于学生的评价和应付上级的检查,后一种主要用于对教师的评价。这种现象仍普遍存在,这种试卷评定的做法,影响了教师工作的情绪。因此,应杜绝一张试卷两种分制的现象,建议试卷的成绩一律用等级制,淡化单纯用分数评价教师业绩的做法。
其次,确定等级评价制度规范化。取消了学生的试卷百分制成绩,就无法用平均分去衡量教师的业绩。因此,制定比较合理的等级评价机制对于学生管理十分重要。可用“优秀”学生人数减去“不合格”人数后相比,将所减得的差相比,如果不超过“3”,则业绩设置为同一等级,超过了“3”则降一等级,超过了“5”,再降一等级。比如,一班数学的优秀学生人数为20、不合格人数为5,差为15;二班优秀人数为22、不合格人数为3人,差为19。一班和二班的差超过了“3”,则二班老师的业绩为“优”,一班老师的业绩为“良”;平行班级的这个差如果都不超过“3”,则所有的任课老师的绩全部是“优”,以此类推。
其他如能、勤、德等各“元素”的评价同绩的评价类似,一律采用等级制。
当然要“绩”的评价更加合理,学校进行考核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不仅要横比,更重要的要纵比。即关注教师的过去成绩,制定教师个人各元素的发展方向。比如过去成绩是“优”,现在是“良”,成绩下降了,今后就在“绩”上努力,以及如何努力等。使教师对考核制度产生信任和依赖。
其二,不仅领导评,更重要的是教师评。成绩的评定不应是领导阶层的行为,而应让教师本人积极参与,教师之间互相监督和配合,学生、家长等都应共同参与评价。这样做可以使教师们及时进行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寻找差距和不足,有利于教师的成长。
其三,不仅关注学生的成绩,还要体贴教师。评价教师的业绩是考核中不可缺少的,但学生成绩的取得与教师人格、职业素养、教育教学风格、师生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有着重大关系,而不同的教师在这方面各不相同。所以,为了教师的发展,考核尽量做到人性化,在尊重教师、尊重教师差异的前提下进行评价。
(作者单位:山东临沭县实验小学)
分析现行最为流行的“德能勤绩”教师评价制度,就不难看出其中的问题。
“德能勤绩”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评价教师工作的主要模式。教师的所有工作都能体现在这四个字上。
先看“德”。从字面上看就是“师德、思想品德”。从大处上讲,“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就是德的根本体现;从小处上讲,“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是德的缩影。因此,如今仍能坚守在教学第一线上,已经没有其他出路并且打算服务于教育一辈子的教师们,在天天叫喊着“教师下岗、评聘分离”的今天,几乎都在尽职尽责。所以,“德”这一项,广大教师相差不大。
再看“勤”。如果没有十分特殊的事情(如生老病死、娶妻生子等),恐怕没有一个教师想迟到、想早退、想旷工。至于“课前两分钟到位”“有规定的薄本、学记用认真”“先周备课、上课、教研”等教学常规,那是做教师的首先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相信每个合格教师都会按照教学常规认真完成的。照此分析,诸如“道德品质、出勤情况”等方面是不能把教师分出“子丑寅卯”的。
再说“能”。这一项也不能把教师分出个三六九等。同“德、勤”的评价一样,没有一个成形的尺子来量一量,很难操作。一般情况下,教师只要没有违犯法规法纪、校规校纪,加上受中国人从祖辈传下来的“平均主义、不得罪人”等思想的影响,对这类“能力”的评价,也是在同一个程度,是分不出彼此的。
因此,评来评去,最后的焦点便集中在“绩”上。说到底,学生的分数就是教师的业绩。学生的考试分数最直观、最清楚,看得见,摸得着,最有可比性,操作起来也简单易行。然后,再套用几个公式,就把全校乃至全区、全县的所有任课教师的名次排列起来了,“好、孬”教师自然而然地给区分开来。
因此,评价教师,重要的是别老盯在学生的考试分数上,必须正确对待教师评价中的“德能勤绩”等元素,让考核制度趋于合理。
首先,批改学生试卷用等级制。(高中和初中的学生试卷都是分数,自不必说。)如今,小学生一张试卷的成绩会出现两种评定分值,一种评定是按上级规定的等级制,即用“优良中差”表示;另一种评定沿用过去的百分制。前种用于学生的评价和应付上级的检查,后一种主要用于对教师的评价。这种现象仍普遍存在,这种试卷评定的做法,影响了教师工作的情绪。因此,应杜绝一张试卷两种分制的现象,建议试卷的成绩一律用等级制,淡化单纯用分数评价教师业绩的做法。
其次,确定等级评价制度规范化。取消了学生的试卷百分制成绩,就无法用平均分去衡量教师的业绩。因此,制定比较合理的等级评价机制对于学生管理十分重要。可用“优秀”学生人数减去“不合格”人数后相比,将所减得的差相比,如果不超过“3”,则业绩设置为同一等级,超过了“3”则降一等级,超过了“5”,再降一等级。比如,一班数学的优秀学生人数为20、不合格人数为5,差为15;二班优秀人数为22、不合格人数为3人,差为19。一班和二班的差超过了“3”,则二班老师的业绩为“优”,一班老师的业绩为“良”;平行班级的这个差如果都不超过“3”,则所有的任课老师的绩全部是“优”,以此类推。
其他如能、勤、德等各“元素”的评价同绩的评价类似,一律采用等级制。
当然要“绩”的评价更加合理,学校进行考核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不仅要横比,更重要的要纵比。即关注教师的过去成绩,制定教师个人各元素的发展方向。比如过去成绩是“优”,现在是“良”,成绩下降了,今后就在“绩”上努力,以及如何努力等。使教师对考核制度产生信任和依赖。
其二,不仅领导评,更重要的是教师评。成绩的评定不应是领导阶层的行为,而应让教师本人积极参与,教师之间互相监督和配合,学生、家长等都应共同参与评价。这样做可以使教师们及时进行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寻找差距和不足,有利于教师的成长。
其三,不仅关注学生的成绩,还要体贴教师。评价教师的业绩是考核中不可缺少的,但学生成绩的取得与教师人格、职业素养、教育教学风格、师生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有着重大关系,而不同的教师在这方面各不相同。所以,为了教师的发展,考核尽量做到人性化,在尊重教师、尊重教师差异的前提下进行评价。
(作者单位:山东临沭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