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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积极全面稳妥地推行住房公积金,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公积金 归集 财务创新
一、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状况
我国现在的住房公积金是20世纪90年代借鉴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直辖市和省、区政府所在地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县区设立分支机构,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管理费用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业基本上已全部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每年公积金缴存额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个分支机构单独核算,有自己的账务。分支机构内部,归集、贷款、财务是分开的系统,之间需要对账。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蓬勃发展,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极大地促进了城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从这项政策中得到实惠,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财务存在的问题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都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是有95%的民营企业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的民营企业效益很好,也没有缴存公积金。其次,职工缴存基数差别比较大,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工资收入差距悬殊,造成缴存基数悬殊;缴存比例也不一样,5%到12%不等。再次,《住房公积金条例》没有把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纳入缴存范围。农业是国家的第一产业,农业是基础,农民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从国家的长远发展角度农民也应纳入缴存范围。公积金财务核算分散,每个管理中心没有形成统一的核算制度。
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
(一)对民营企业存在问题的分析
1.企业经营者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误区,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片面的认为只要为职工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即可,职工的住房问题与企业无关。还有的认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公有制单位的事,与本单位无关。非公企业从成立之初就没有把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为单位的事,认为职工的住房应由职工自己投资解决,其工资的收入中包括了住房工资。
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误区。有的职工维权意识薄弱,有的虽然想让单位给缴存公积金但由于受当前劳动力资源比较充裕的大环境影响,劳动用工的主动权主要在企业,对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为保住工作岗位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3.民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难度大。
4.宣传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向非公企业法人代表宣传少,非公单位有许多不清楚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职工的政策不甚了解;另外,向社会宣传的广度不够,有许多职工不清楚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5.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地方政府没有将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其次,一些非公企业老总一听缴存住房公积金,就认为是向企业收费,给企业增加额外开支和负担,产生抵触情绪。虽然《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用于税前开支,但毕竟要增加单位生产或营业成本,减少单位的经营利润。等待观望心理严重,民营企业业主不愿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先头部队”,大多数业主表示,大家缴了我再缴,我再等等看。
(二)对农村缴存公积金存在问题的分析
对农村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个概念是一个新事物,《住房公积金条例》没有把农村列入缴存范围,国家没有意识到农村缴存住房公积金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农民更不知道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现在,农民已经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好处,其实,住房公积金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性质一样,都属于社会保障资金,国家得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尝试。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对策及创新
(一)加强加快立法,从制度上推进扩面
住房公积金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立法部门,树立“以人文本”的理念,加快对住房公积金的立法研究和制定工作,从法律上为公积金制度重新定位,要求所有民营企业和农村为职工和农民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推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和农村中广泛建立和普遍实行,保障企业职工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转变认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站多渠道进行宣传《条例》及有关的各项政策,使企业法人和广大职工提高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让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的职工得到实惠,扩大舆论,典型示范,做到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完善。
(三)积极探索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公积金银行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散必须建成全国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规定全国统一的运作办法,规定全国统一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资金要实施全国统一调度,以强化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此相适应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在执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业务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与其他银行相互扯皮的现象发生。
作者简介:王道峰,男,汉族,山东济宁人,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祥县管理部,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责任编辑:陈岑)
【关键词】公积金 归集 财务创新
一、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状况
我国现在的住房公积金是20世纪90年代借鉴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直辖市和省、区政府所在地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县区设立分支机构,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管理费用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业基本上已全部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每年公积金缴存额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个分支机构单独核算,有自己的账务。分支机构内部,归集、贷款、财务是分开的系统,之间需要对账。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蓬勃发展,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极大地促进了城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从这项政策中得到实惠,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财务存在的问题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都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是有95%的民营企业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的民营企业效益很好,也没有缴存公积金。其次,职工缴存基数差别比较大,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工资收入差距悬殊,造成缴存基数悬殊;缴存比例也不一样,5%到12%不等。再次,《住房公积金条例》没有把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纳入缴存范围。农业是国家的第一产业,农业是基础,农民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从国家的长远发展角度农民也应纳入缴存范围。公积金财务核算分散,每个管理中心没有形成统一的核算制度。
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
(一)对民营企业存在问题的分析
1.企业经营者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误区,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片面的认为只要为职工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即可,职工的住房问题与企业无关。还有的认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公有制单位的事,与本单位无关。非公企业从成立之初就没有把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为单位的事,认为职工的住房应由职工自己投资解决,其工资的收入中包括了住房工资。
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误区。有的职工维权意识薄弱,有的虽然想让单位给缴存公积金但由于受当前劳动力资源比较充裕的大环境影响,劳动用工的主动权主要在企业,对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为保住工作岗位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3.民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难度大。
4.宣传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向非公企业法人代表宣传少,非公单位有许多不清楚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职工的政策不甚了解;另外,向社会宣传的广度不够,有许多职工不清楚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5.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地方政府没有将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其次,一些非公企业老总一听缴存住房公积金,就认为是向企业收费,给企业增加额外开支和负担,产生抵触情绪。虽然《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用于税前开支,但毕竟要增加单位生产或营业成本,减少单位的经营利润。等待观望心理严重,民营企业业主不愿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先头部队”,大多数业主表示,大家缴了我再缴,我再等等看。
(二)对农村缴存公积金存在问题的分析
对农村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个概念是一个新事物,《住房公积金条例》没有把农村列入缴存范围,国家没有意识到农村缴存住房公积金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农民更不知道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现在,农民已经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好处,其实,住房公积金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性质一样,都属于社会保障资金,国家得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尝试。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对策及创新
(一)加强加快立法,从制度上推进扩面
住房公积金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立法部门,树立“以人文本”的理念,加快对住房公积金的立法研究和制定工作,从法律上为公积金制度重新定位,要求所有民营企业和农村为职工和农民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推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和农村中广泛建立和普遍实行,保障企业职工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转变认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站多渠道进行宣传《条例》及有关的各项政策,使企业法人和广大职工提高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让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的职工得到实惠,扩大舆论,典型示范,做到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完善。
(三)积极探索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公积金银行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散必须建成全国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规定全国统一的运作办法,规定全国统一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资金要实施全国统一调度,以强化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此相适应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在执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业务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与其他银行相互扯皮的现象发生。
作者简介:王道峰,男,汉族,山东济宁人,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祥县管理部,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责任编辑:陈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