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重新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目前基层人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按照中央纪委和上级行党委的要求,以转职能为核心,以转方式为突破,以转作风为保障,深入落实“三转”工作,对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当前基层人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方式
基层人行纪委“转职能”主要是从具体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明确职责,回归主业,理清关系,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转作风”则是纪检干部工作态度上的转变,也就是在思想上、行动上敢于担当,敢于问责,自身要硬。“转方式”,主要转变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重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改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和再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监督方式。一是教育监督。推行的“廉政文化建设”就是其中的典型方式,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写廉政心得体会;到当地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之窗”网站,廉政文化走廊,播放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二是检查监督。主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现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监察等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谈话监督。每年纪委书记对县支行“一把手”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每年对副科以上干部述职谈话等。四是制度监督。主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基建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中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合同;制定反腐倡廉责任制分工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岗位。五是社会监督。设立对外举报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印发廉政提示通知和编发廉政短信,加强信访工作等形式强化外部监督。六是自我监督。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填报《廉政档案》,副科级以上干部与亲属签订《家庭助廉公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员工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强化廉洁自律。
二、落实纪委“三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有的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纪委“三转”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没有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有的基层行没有对内设机构领导小组进行清理规范,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方法仍保留在以前模式。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未能适应“三转”新要求,主业思维不明晰,主责定位模糊,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存在运动员和裁判员角色串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存在不想转、不愿转。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人行普遍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与适应“三转”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县支行纪检监察干部双重角色影响同级监督和效能,纪检组长由副行长兼任、同时还兼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多职;监察室主任多数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还承担着其他方面的工作,身兼数职,履职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监督执纪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监督方式单一、效率偏低、时效性不强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在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存在面铺得太宽,职责比较分散,督导检查主业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下级行考核和监督检查中没有严格按程序和要求,监督检查质效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有待提高。另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中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得过且过,监督缺位,在履行监督职能中,满足于老一套,习惯传统手段,老办法不够用,新办法不会用,难于找准切入点,工作重点不突出,亮点少。
(四)宣传教育滞后
对纪委“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学习宣传有待加强,广大干部职工认知和参与度不高。过去放教育片、出宣传栏、发通知“老三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已不能满足干部职工的要求。宣传教育内容不结合实际,不贴近现实,内容空洞、唱高调,干部职工不想看、不愿听,影响宣传教育效果。
三、深入落实“三转”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落实“三转”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更好地承担起肩负的职责。认真学习中纪委、上级行党委关于落实“三转”的有关精神和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积极推进“三转”落实。
(二)选准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身建设
各级党组织在选拔配备纪检干部时,要注意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以查代训、跟班办案等多种途径,有效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三转”中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本职岗位,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责任、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要明确主业主责,认真履职,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敢于同各种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严格自律上作好表率,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注重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既加强对结果的监督,更突出对过程特别是制定执行和程序规范的监督;把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结合起来,并运用好检查结果。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代办、协调不越位,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整合行内外各种监督信息资源,建立与组织人事、内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工作创新,应用科技手段,发挥人民银行风险监督管理系统作用,突出岗位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监督,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强化执纪问责,对查处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
(四)扎实工作,深化“三转”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投入到落实纪委“三转”工作中,从清理规范本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小组入手,通过“瘦身”,重新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关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转职能为核心,以转方式为突破,以转作风为保障,要从过去参加单位招投标、物资采购、查库等具体业务工作中退出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
一、当前基层人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方式
基层人行纪委“转职能”主要是从具体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明确职责,回归主业,理清关系,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转作风”则是纪检干部工作态度上的转变,也就是在思想上、行动上敢于担当,敢于问责,自身要硬。“转方式”,主要转变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重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改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和再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监督方式。一是教育监督。推行的“廉政文化建设”就是其中的典型方式,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写廉政心得体会;到当地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之窗”网站,廉政文化走廊,播放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二是检查监督。主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现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监察等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谈话监督。每年纪委书记对县支行“一把手”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每年对副科以上干部述职谈话等。四是制度监督。主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基建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中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合同;制定反腐倡廉责任制分工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岗位。五是社会监督。设立对外举报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印发廉政提示通知和编发廉政短信,加强信访工作等形式强化外部监督。六是自我监督。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填报《廉政档案》,副科级以上干部与亲属签订《家庭助廉公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员工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强化廉洁自律。
二、落实纪委“三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有的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纪委“三转”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没有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有的基层行没有对内设机构领导小组进行清理规范,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方法仍保留在以前模式。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未能适应“三转”新要求,主业思维不明晰,主责定位模糊,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存在运动员和裁判员角色串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存在不想转、不愿转。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人行普遍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与适应“三转”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县支行纪检监察干部双重角色影响同级监督和效能,纪检组长由副行长兼任、同时还兼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多职;监察室主任多数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还承担着其他方面的工作,身兼数职,履职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监督执纪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监督方式单一、效率偏低、时效性不强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在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存在面铺得太宽,职责比较分散,督导检查主业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下级行考核和监督检查中没有严格按程序和要求,监督检查质效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有待提高。另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中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得过且过,监督缺位,在履行监督职能中,满足于老一套,习惯传统手段,老办法不够用,新办法不会用,难于找准切入点,工作重点不突出,亮点少。
(四)宣传教育滞后
对纪委“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学习宣传有待加强,广大干部职工认知和参与度不高。过去放教育片、出宣传栏、发通知“老三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已不能满足干部职工的要求。宣传教育内容不结合实际,不贴近现实,内容空洞、唱高调,干部职工不想看、不愿听,影响宣传教育效果。
三、深入落实“三转”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落实“三转”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更好地承担起肩负的职责。认真学习中纪委、上级行党委关于落实“三转”的有关精神和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积极推进“三转”落实。
(二)选准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身建设
各级党组织在选拔配备纪检干部时,要注意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以查代训、跟班办案等多种途径,有效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三转”中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本职岗位,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责任、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要明确主业主责,认真履职,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敢于同各种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严格自律上作好表率,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注重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既加强对结果的监督,更突出对过程特别是制定执行和程序规范的监督;把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结合起来,并运用好检查结果。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代办、协调不越位,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整合行内外各种监督信息资源,建立与组织人事、内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工作创新,应用科技手段,发挥人民银行风险监督管理系统作用,突出岗位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监督,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强化执纪问责,对查处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
(四)扎实工作,深化“三转”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投入到落实纪委“三转”工作中,从清理规范本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小组入手,通过“瘦身”,重新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关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转职能为核心,以转方式为突破,以转作风为保障,要从过去参加单位招投标、物资采购、查库等具体业务工作中退出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