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理论的本土化与农民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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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西方社会转型视角的“二元对立”框架,难以洞察和解决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转型的中介,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的独特要求。只有立足于社会转型研究的本土化路径,才能深刻认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丰富内涵,才能找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转型;本土化;利益;城乡协调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9)06-0029-02
  
  一直以来,农民工被认为是我国从1978年以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所导致的社会转型的产物,农民工问题被看成是社会转型中的问题。但西方社会转型视角的“二元对立”框架,难以洞察和解决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转型的中介,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独特要求。只有立足于社会转型研究的本土化路径,才能深刻认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才能找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合理途径。
  
  一、西方社会转型研究的反思
  
  西方社会转型视角的“对立框架”强调了不同社会特征的对立,从而把握了社会发展的过程。但它明显地忽视了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不同阶段、不同中介特征。事实上,社会转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更不可能是直线式的发展。这些转型中的中间阶段、中介特征是构成对立两端的有力媒介,没有它们,对立就变得苍白无力。只有认真研究这些中间阶段、中介特征,社会转型才不是空洞的、缺乏丰富内容的。有了这些中间阶段、中介特征,转型视角才会在不同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研究中产生生命力。
  简单“二元对立”的方法存在明显不足,即对社会特征的认识是主观的、片面的、零散的和暂时性的,并有彼此矛盾的危险。社会发展并非简单地在一种社会具体特征的反向延长线上前行,而是具有多种历史可能性的发展维度。社会学研究不仅要揭示现实社会变化的过程、方向、后果。还要在社会变化过程中探讨社会发展中那些历史可能性因素是如何被排除的,而这正是社会转型中许多问题和矛盾产生的关键。这些历史可能性因素完全不在简单的“二元对立”范畴之内,但却是研究社会转型所必不可少的内容。它能告诉我们,为什么社会会如此变化,而不是那样变化,为什么社会在此时、此地改变,而不是在彼时、彼地改变。好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二元对立”理论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可以不断地填充新的内容,以保持理论的力量。所以直到今天,传统和现代仍是充满活力的概念,这也是社会转型理论本土化的重要前提。
  此外,无论西方转型理论有多大的理论力量,对于我们而言,始终有个社会学理论本土化的任务。按照社会学创始人孔德的设想,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的实证科学,其方法论以自然科学为范本,迪尔凯姆更是建立了社会学实证研究的方法准则。可见,社会学从开始就是建立在西方社会历史经验基础之上的,其理论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放之四海的。所以,建立在西方社会转型历史之上的“二元对立”转型理论并不一定能满足我们社会转型分析的需要。尽管从很多方面看,目前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与18、19世纪西欧的社会转型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将之完全等同,拿西方社会转型的理论说明当今我国社会发展趋势的做法不仅是冒险的,也是徒劳的。
  
  二、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思考
  
  既然从我国社会转型的现实看,农民工与农民、市民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说明我国社会发展首先体现在原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解体,而农民工是其中的重要力量和表现形式。党中央确立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发展战略,表明农民工的去留进退问题关键在于城乡协调发展,这是一个利益协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社会转型成败的关键不是城市战胜乡村的对立模式,而是城乡共进的利益协调模式。
  目前,通过自己努力成功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是极少数,原因当然很多,如城市生活代价高昂,城乡社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收入较低。等等。对于城市政府来说,城市的基础设施、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相关事业的建设压力十分沉重,可以说绝大多数城市政府负担不起农民进城所需要的额外投入。社会发展使城市政府承担了双重担子,一方面要提高城市化的内在质量,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这是眼前迫切需要做的,需要全力投入;另一方面城市政府要为我国城市化整体水平提升作出努力,这就需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但这是事关全局的事情,并非一个城市发展的当务之急。城市政府很难有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反,为了减轻负担,加快发展,许多城市出台了限制农民进城的社会政策,对于农民工只“使用”,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定居”在城市。
  目前农民工问题主要还是依靠中央政府协调全局去解决。因此,中央和地方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是有矛盾的,这是全局发展与局部发展、长期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可能是谁压制谁的问题,而应该是双方的妥协与合作。既然农民进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此,中央、地方、农民工三者的利益博弈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民工问题的进程和走向,而这正是我国社会转型理论本土化研究的基础。农民工不是农民的对立面,农民工身份并没有去掉农民身份的属性,从社会身份看,农民工还是农民,还是农村人口。这说明如果不是基于农村的社会发展,农民工的未来命运将很难论断。同时,农民工也不是市民的对立面。农民工流入城市并没有享受到城市人口的权利,农民工处在随时返乡重新成为农民的状态。与城市人相比,农民工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抹平的。前行艰难的现实和农民工主观发展追求之间的矛盾足以使农民工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下去。虽然农民工不能通过自身的努力直接实现自己的发展意愿,但农民工利益表达的累积效应还是很大的,它必然要通过社会发展体现出来,即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必须考虑农民工的现实利益问题。
  因此农民工的本质是社会转型中的利益之争,是个利益协调的问题。由于农民工与中央、地方政府并不能在同一个层次上对话,所以农民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利益表达去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其过程是缓慢的和低效的。农民工群体必然在长时间内存在的客观事实,要求我们的研究视角必须投向不同社会主体或阶层的利益关系上,把社会转型看成是人们实际利益关系的转变,包括利益追求目标的变化、利益诉求方式的变化、利益关系格局的分化与调整、利益协调机制等。
  从农民工相关利益关系看,中央和地方在重大利益方面还是存在许多共同目标的。农民工对于流出地和流人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有很大的贡献,在某些流人地,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家庭主要收人,务工收入是支付家庭养老、子女教育、建房等主要来源。而对于农民工流入地来说,是当地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的主要劳动力,一旦农民工撤离,将对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不满足农民工的一些利益要求以保证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央政府已经将实现我国城乡全面现代化作为今后社会长期发展目标,而农民工在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加强城乡社会交流上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中央政府必须妥善安排好农民工的未来发展,使农民工这个我国社会转型中的独特群体不仅能顺利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也能为我国社会转型最终的目标——城乡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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