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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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苏黎红小姐是“我”妈,自己的妈如果特别美丽、特别优雅,也就不同于一般的妈了……小说展现了中国普通知识分子家庭的生活状态和人生图景,亦谐亦庄、意趣盎然,读来令人身心愉悦。
  电话响的时候,我正在巴黎一栋公寓的走廊里。走廊里弥漫着某种气味,什么气味呢?阳台上的花香?阳台的黑木箱里有一种我不认识的花,粉紫色,看上去有点儿像我们中国的绣球花,也有点儿像锦葵。但那种气味却不像花朵的。或许是刚刚从我身边经过的男人身上的香水味?巴黎男人是搽香水的,和女人一样,所以整个城市都香喷喷的,像闺阁。但那种气味要说也不像香水味——结合了男人体味的香水味,是一种生命的味道,虽然有一种可疑的不洁,但蓬勃茂盛。可弥漫在走廊里的气味,却是腐朽和衰败的,像大夏天厨房里放了几天的不新鲜的瓜果蔬菜。
  到底是什么呢?有警察急急忙忙地往公寓某间房间走。原来是一个老妇人死在公寓里了。说是被谋杀的。
  我惊恐不安地想上前看看,就在这时,电话响了。
  公寓消失了,奇怪的气味也消失了,眼前黑漆漆一片,什么也没有。我恍惚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刚才的事情,不过是电影里的场景。
  睡前我和孟周看了迈克尔·哈内克的《爱》。
  床头的夜光闹钟,指向半夜四点半。
  电话是苏黎红打来的,这个时候,除了苏黎红,没有人会打我家的电话。
  我心口痛,燕子。
  嗯。
  你知道米宝那个狐狸精对我们做什么了吗?
  米宝那个狐狸精是朱鸿鹄的老婆,我的弟媳。而“我们”,是苏黎红和老朱,苏黎红是我的妈,老朱是我的爸。
  她做什么了?
  她给你爸打电话,说小鲤想吃爷爷的南瓜粥了。你也知道你爸这个人,贱得很,一听孙子要吃他的南瓜粥,高兴得手舞足蹈,哼着黄梅调就去了,“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他就会这两句,连后面的“从今再不受那奴役苦”都哼不出来。还好意思总哼。一路上,他就哼哼那么两句,你说烦不烦?
  就因为这个,你半夜给我打电话?
  岂止。米宝竟然还对你爸说,他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做点南瓜粥,不用兴师动众的。她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不让我去他们家?
  不让你去他们家?怎么会?
  怎么不会?她这可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小鲤生病,她也这么说的——希望爸爸过去帮忙照顾小鲤,不用辛苦妈妈了。还说,他们家房子小,妈妈过去也不好住。燕子,你听听!你听听!这女人歹毒不歹毒?我和你爸,形影不离大半辈子,老了老了,难道还要分居么?
  我忍不住想笑。米宝这个女人,也太会算计了。竟然想买珠还椟。她不知道,在我们家,这珠椟是不能分的。
  朱鸿鹄呢?朱鸿鹄怎么说?
  他能怎么说?他现在是米宝养的鹦鹉了。米宝怎么说,他就怎么说。也不知道这女人给他下了什么蛊,把他变得言听计从的。
  米宝还会蛊术呀?我讽刺苏黎红。
  苏黎红不理我,自己说自己的。这也是苏黎红的风格。
  还有更气人的呢!我们去了才发现,原来不是小鲤想吃南瓜粥,而是老狐狸想吃呢。老狐狸染风寒了。你说米宝过分不过分?过分不过分?她妈想吃南瓜粥,她竟然打电话让你爸过去给她煮!这事她也做得出来!我一气之下,要拂袖而去,可老朱还不肯走呢,说既来之,则安之。亲家母想吃南瓜粥,那就煮呗,也挺好。他这个人,燕子你是知道的,就是没有自尊心,没有原则性。我坚持让朱鸿鹄送我们回来了。我要让米宝拎拎清楚,那只老狐狸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老朱要为她煮南瓜粥?可回来后老朱还在那儿唧唧歪歪的,他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想自个儿留那儿煮粥给老狐狸精吃,然后让我在家和小区里的樟树一样喝西北风?燕子你说说,你说说,老朱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
  苏黎红挂电话的时候,已经早晨六点了。早晨六点是苏黎红开始做瑜伽的时间。苏黎红是很注意保持身材的,她六十多了,从后面看,身材还和少妇一样,是十分窈窕的。当然,从前面看也很窈窕,只不过不是少妇的窈窕,而是老妇的窈窕了。但苏黎红从来不承认自己是老妇的,为了和小区的那些老妇划清界限,她基本不参加小区老妇们的任何活动。小区里的老妇们喜欢打门球,苏黎红鄙夷地说,有什么意思呢?一群老人,围着一个破球,你拨拉过来我拨拉过去,慢腾腾的,老牛拉破车一样。小区里的老妇们在有太阳的日子里喜欢坐在树阴下支张桌子打麻将,苏黎红鄙夷地说,有什么意思呢?几个老人,团团坐了,摸几十张小塑料块,眼神还不好,一个个的都戴了老花镜,盲人摸象一样。小区里的老妇们在春夏晚饭后,会在小区花坛那儿跳扇子舞,老朱让苏黎红也去,这运动多好,既可以活络筋骨,又可以消食,还可以听音乐。苏黎红嗤之以鼻。那也叫音乐?老妇们跳扇子舞的音乐反反复复就那几首,一首《还珠格格》里的主题曲,《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还有一首《小苹果》,“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这种东西也叫音乐么?小区里的老妇们经济条件好,跳扇子舞也置了行头的,白色的雪纺衫,白色的雪纺灯笼裤,加上一把木骨大红丝绸扇子,那景致,美得很。尤其在有风的时候,老妇们宽大的灯笼裤,被风吹得飘飘欲举,老朱看了,这时候就会吟哦毛泽东的《沁园春·雪》,“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老朱傍晚时分也在花坛那儿的,他和隔壁的郝伯伯坐了小马扎在那儿下棋。事实上,小区里的老头都在那儿活动,有的下棋,有的练气功,还有的,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看老妇们跳舞。他们正襟危坐的样子,有点儿像在国家大剧院看《天鹅湖》或《睡美人》。老妇们因为有了这些观众,也跳得更加陶醉。她们活泼得很,调皮得很,一把红扇子,在她们手上,被舞得风生水起,时而放到脑后,作反弹琵琶的动作;时而又半挡了脸,作出风情万种的样子。老朱这时候又说了,团扇团扇,美人用来遮面。老朱退休前是中学语文老师,喜欢用诗词表达美好的印象或情感。苏黎红听了冷笑——老朱说这句话苏黎红其实听不见的,因为她傍晚时从来不去花坛那儿,那是老人扎堆的地方,她不喜欢和老人扎堆,她自个儿绕着湖散步。小区外有一个湖——美其名曰湖,事实上是一个池塘,不过是个大一点儿的池塘,美一点儿的池塘。池塘周边种了垂柳,还有桃花,是红碧桃,重瓣。春天的时候,花红柳绿,水波荡漾,很诗意的。谈恋爱的年轻人,喜欢坐在这样诗意的环境里,搂搂抱抱,卿卿我我。老朱不去那儿,他看不惯这些行为,他做了十几年的中学教导主任,对有伤风化的事情,总习惯性地要上前教育教育。可人家也不是他们学校的中学生,谁要他这个糟老头教育呢?不要的。所以他干脆不去那儿,眼不见,心不烦。他情愿和其他老夫们坐在小区看老妇们跳扇子舞。这个好,他们一个爱看,一个爱被看,两情相悦,有利于养生。但苏黎红觉得他有毛病。不爱看花开,却爱看花败——那些皱巴巴的老妇们,不就是残花败柳么?不爱看“小桥流水人家”,却爱看“枯藤老树昏鸦” ——那些皱巴巴的老妇们,不就是 “枯藤老树昏鸦”么?还“团扇团扇美人用来遮面”呢!也是,那些皱巴巴的脸,不遮了怎么能看呢?苏黎红对郝伯伯说。这话有些刻薄了,因为“那些皱巴巴的脸”里,有郝伯伯的老婆陈阿姨的脸,但郝伯伯不以为忤,不仅不忤,还高兴得很——他打小报告的目的,不就是要苏黎红恼羞成怒吗?   郝伯伯最喜欢在苏黎红面前挑拨离间,他和老朱整天厮混在一起,一起钓鱼,一起到老年办看报纸,一起下棋或谈论国家形势国际时事,然后再把老朱的言行举止选择性地报告给苏黎红。郝伯伯家和我家住门对门,报告起来很方便。当然,郝伯伯是文化人,退休前和老朱都是中学语文老师,所以报告的水平也是很高的,他从不直截了当地对苏黎红说老朱的坏话,而是王顾左右的,由此及彼的,仿佛无意间,把老朱一些话,或一些行为,断章取义地说了出来。而且郝伯伯也自认为是很有道德的报告者,从不造谣,对老朱的言行基本是如实转述,所以老朱事后从来没有办法加以否认,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苏黎红的惩罚。苏黎红的惩罚,年轻时对老朱,那是要命的,她会很长时间不搭理老朱,不和老朱过爱情生活——所谓爱情生活,是含蓄的表达,其实就是夫妻生活。老朱是个热情的人,年轻时是很贪恋和苏黎红过爱情生活的,一周不过的话,就受不了。所以他最怕苏黎红用这种手段惩罚他。但年纪大了之后,他就不怕这种惩罚了。苏黎红不理他,无所谓,他自己出去找乐子,反正他爱好多得很,做什么都能做得兴致盎然;朋友也多得很,老朱人缘好,和谁都能处得其乐融融。这让苏黎红更恼火,可恼火也拿老朱没辙了,除了冷嘲热讽几句。而老朱对苏黎红的冷嘲热讽早习惯了,讽了等于没讽一样。
  好在还有郝伯伯。郝伯伯喜欢苏黎红,喜欢了半辈子。苏黎红不喜欢郝伯伯,不喜欢了半辈子。苏黎红虽然不喜欢郝伯伯,但她喜欢他喜欢自己。所以苏黎红对郝伯伯的态度,一直就有些矛盾,有点像对小狗——老在身边蹭,苏黎红就表情厌烦;但走远了,苏黎红又不乐意了。因为那是她的小狗,她喜欢它呆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对她摇头摆尾。这个老朱是清楚的——正因为清楚,所以就不在乎郝伯伯这个情敌,依然和郝伯伯做着高山流水的朋友。而郝伯伯的老婆陈阿姨也清楚的,这一对男女,就算眉来眼去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什么事的。可就算没什么事,陈阿姨也不高兴,陈阿姨没有老朱境界高,她没法和苏黎红做朋友,只能做死对头。
  所以,既然陈阿姨在花坛那儿跳扇子舞,苏黎红就不可能跳。她们两个人,就像两只脾气不好的母鸡,放一个笼子里,会互啄的。当然,就算没有陈阿姨,苏黎红也不会去跳这种舞的。这是老年舞,还是庸俗的老年舞,她看不上。她打年轻起,就反感一切庸俗的东西。门球也罢,麻将也罢,扇子舞也罢,这些庸俗的活动,苏黎红统统不参与。她一个人做瑜伽,在我家阳台上。我家南面有一个大阳台,阳台上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有芙蓉、芍药、海棠、天竺葵,还有喇叭花——原来有,老朱种的,后来被苏黎红拔了,嫌喇叭花样子粗俗。苏黎红认为,花草也是有雅俗之分的,和女人一样。苏黎红喜欢雅的植物,像桃花,《红楼梦》里林黛玉用锦囊收了荷锄而葬的就是桃花,那画面,特别美,特别有诗意,如果换成晚饭花——晚饭花的样子,和空心菜差不多,那还有什么美感?有什么诗意?像芍药,也雅,史湘云喝醉了,就是眠在一片粉红细白的芍药花瓣里——如果曹雪芹让湘云眠在喇叭花里,那成什么样子呢?那除非醉的不是史湘云,而是傻大姐,整个大观园,也只有傻大姐和喇叭花相匹配。
  苏黎红在我家阳台上做瑜伽的时候,郝伯伯也在他家阳台上伸胳膊踢腿的,两家阳台并排着,郝伯伯能看见苏黎红,苏黎红也能看见郝伯伯。当然苏黎红从来不看郝伯伯那边,半眼也不看,她专心致志地练她的瑜伽。苏黎红练的是改良版的印度艾扬格瑜伽,这是一种养生和修行瑜伽,没有高难度的动作,一半时间都在有宗教意味的印度音乐中,闭了眼,以一种坐莲的姿势冥想。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像恒河里绽放的白莲,除了水,除了风,什么也没有。苏黎红这么对老朱说。
  苏黎红说谎了,老朱知道的。因为苏黎红做瑜伽的时候,除了水,除了风,至少还有郝伯伯。她之所以能这么一丝不苟、这么旁若无人地坚持做瑜伽,不就是因为隔壁的阳台上还有郝伯伯在看么?这个老朱知道,但老朱知道也不说,怕说了苏黎红恼羞成怒,一怒,就不做瑜伽了。那就不好,不是对老朱不好,而是对苏黎红的身体不好。老朱现在虽然不太关心苏黎红的情绪了,但对苏黎红的身体,还是很关心的。所以,为了让苏黎红能不受干扰地在阳台做瑜伽,每天六点钟,他就约了陈阿姨去买菜。小区门口有点远,慢慢走,要一刻钟,他们两个人走过去,挑挑拣拣买几样菜,再走回来,一个小时就过去了。有时在路上还会遇上其他老朋友,聊几句,那就要一个半小时了。等他们回到家,苏黎红的瑜伽早做完了,只有郝伯伯一个人,还在他家阳台上伸伸胳膊踢踢腿的。
  苏黎红半夜的电话,让我第二天上课时精神萎靡。我这个人的精神状态,是很依赖睡眠的,一旦没睡好,精神就会萎靡的。学生倒也不以为怪,因为隔上一段日子我就会萎靡一回。学生其实更喜欢我萎靡的状态,因为我一萎靡,上课的声音明显就低了许多,接近莺声燕语了,是“间关莺语花底滑”的效果,他们在这样的声音中,可以不受影响地做其他事情,比如睡觉。有些学生头天晚上熬了夜,第二天上午到课堂上来补觉。要是平时,在我的课上就有点困难,因为我声音一向洪亮,有时激动起来,那就高亢了,“完全是河东狮吼”。学生在背地里这么损我。相比河东狮吼,他们自然更喜欢莺声燕语。不过,这只是他们喜欢我萎靡的理由之一,还有理由之二,那个更重要,就是我萎靡时上课会犯一些低级的错误,比如把李白的诗说成是杜甫的,或者想不起来某个字是怎么写的。我在黑板上已经写下了“温庭”两个字,我要写“温庭筠”,但突然忘记“筠”怎么写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学生看着我,带着揶揄和开心的神情,怎么办?我没有办法,只能搁下粉笔,不写了。
  下课后我十分恼火,这个低级错误是因为苏黎红造成的。要不是苏黎红半夜打电话说什么老狐狸小狐狸的事情,我就睡好了,睡好了的我怎么可能写不出“筠”字呢?也不是生僻字,比如“饕餮”,比如“葳蕤”,写不出来或写错了那还情有可原,但“温庭筠”的“筠”字,对一个大学老师而言,应该简单得和小学生习字帖上的“大小多少”差不多,竟然写不出来,那是笑话了。
  因为苏黎红,我不止一次成为学生的笑话了。   我其实告诉过苏黎红我周一周三有课的,但苏黎红从来记不住,也可能苏黎红不认为我的睡眠有什么重要,反正只要她有事——也不论那事多么鸡毛蒜皮,就会给我打电话,说,燕子,我心口痛。
  你心口痛找医生哪,找我有什么用?我戗她。
  孟周批评我,你怎么能这么对苏黎红说话呢?
  孟周现在能很自然地叫苏黎红了,以前他是觉得很别扭的。刚到我家时,他叫苏阿姨,苏黎红还勉强答应他。结婚后他改叫妈了,苏黎红就假装听不见。他那个样子,多老相呀!好意思叫我妈?别人听了,还以为我七老八十呢!苏黎红蹙了眉在我面前抱怨——苏黎红最喜欢蹙眉,她的眉毛长得密实好看,一蹙,就如“两只优美的黑蛾” ——“两只优美的黑蛾”是老朱的形容,老朱当年追求苏黎红时,写过一首叫《蛾眉》的诗。这首诗我和朱鸿鹄都能背得滚瓜烂熟,因为苏黎红总拿这首诗来取笑老朱。
  我不高兴。孟周哪里老相了?粉腮鸦鬓,玉树临风,也就是头发略微有点稀疏而已。可大学里的男人,有几个头发不稀疏的?
  苏黎红倒不是在嫌弃孟周。男人的长相有什么重要呢?她不是那么肤浅的女人,如果是,她当初就不会嫁老朱了。再说,苏黎红认为,以孟周的长相,即便谈不上英俊,但配我还是绰绰有余的——估计在苏黎红那儿,只要是个男人,都能配得上我吧?
  我没有遗传苏黎红的花容月貌,我长得像老朱,个矮,肤黑,取名“朱小燕”,那是名副其实。南方的燕子,听起来还不错,其实不好看,又小又黑,远不如画眉黄鹂金丝雀那些颜色鲜艳的鸟漂亮。
  在我很长的成长岁月里,我一直为自己的形象自卑。当然,在人之初的时候,我其实是“丑而不知己丑的”,就像朱鸿鹄“美而不知己美”,但苏黎红用她的表情,分别告诉了我们,她看朱鸿鹄,就如看花一样,而看我,永远是那种失败的懊恼。仿佛我是一盅她蒸坏了的鸡蛋羹——苏黎红平时不怎么做家务的,但偶尔兴致来了,或老朱出差了,她也会进厨房的,蒸个鸡蛋羹,凉拌个蒜醋黄瓜,再加上一盘切得薄如蝉翼的糖腌西红柿,就算菜了,“美得像画一样”,老朱惊叹。老朱动不动就这样惊叹的,只要是苏黎红做的家务,统统“美得像画一样”。但鸡蛋羹有时也会蒸失败了,水多了一匙或少了一匙,出不来那种鹅黄色的凝脂感觉,或者火候和时间没掌握好,上面起了一层皱褶,这就不是豆蔻年华的鸡蛋羹了,而是人老珠黄了的鸡蛋羹,老了的东西都不好看,不能“美得像画一样”,苏黎红懊恼万分地看着,那表情,和看我时是一模一样的。
  因为苏黎红的这种表情,我打小就对自己的丑有了自知之明。
  老朱倒是经常说我长得好看的,但老朱的话我信不过——我长得像他,他说我好看,等于徇私舞弊呢,而且,老朱也没什么原则,只要是苏黎红的作品,他都觉得“美得像画一样”。
  所以我不喜欢出门,尤其不喜欢和苏黎红一起出门。苏黎红呢,也不喜欢带我出门。这是你女儿?别人问,有点不相信似的。苏黎红用鼻子“哼”一声,算回答了。可“哼”是什么意思呢?到底是“是”?还是“不是”?别人不识趣,又很狐疑地追问一句,这是你女儿?长得——可真不像你。这后面半句话,终于让苏黎红的脸色好了起来,苏黎红的脸色一好,就更漂亮了,我们俩也就更不像母女了。
  苏黎红上上下下喜欢带着朱鸿鹄。朱鸿鹄长得像她,唇红齿白,贾宝玉一样。苏黎红牵了朱鸿鹄的手,去老朱的办公室。老朱办公室的男老师,特别是郝伯伯,比老朱还激动,“蓬荜生辉,蓬荜生辉”,这些中学语文老师,文绉绉地说。苏黎红不推辞,笑纳了。反正这也不算什么恭维话,因为老朱的办公室,确实是“蓬荜”,几张斑驳的木桌木椅,四面斑驳的石灰墙。而穿着花连衣裙的苏黎红,和穿着雪白衬衣的朱鸿鹄,看着华丽极了,两个人就像两盏明艳的灯笼,一下子把老朱简陋的办公室照得熠熠生辉。郝伯伯赶紧到抽屉里找糖果,他办公桌的抽屉里总会有几颗紫色玻璃纸包装的太妃软糖的,是专门预备给朱鸿鹄的。郝伯伯喜欢朱鸿鹄,有点过分的喜欢。因为这个,陈阿姨和他吵过架。陈阿姨觉得他对朱鸿鹄的喜欢里有不健康的东西,甚至有不道德的东西。怎么不健康?怎么不道德?郝伯伯梗着脖子问。你自己心里清楚!陈阿姨说。也就说到这里,不能再往下说,再往下,就伤自尊了。陈阿姨也是个骄傲的女人。
  但老朱不怎么在意郝伯伯对朱鸿鹄的喜欢。就算郝伯伯的喜欢里掺杂了点不健康不道德的感情,这也很正常。老朱是个体恤的人,也是个大方的人。什么好东西都愿意和别人分享的。老家送了一篓刚下树的秋白梨来,他给郝伯伯家送去半篓;大夏天,他顶着毒辣的太阳去郊外钓鱼,钓回两条野生鳜鱼,一大一小,他把大的给了郝伯伯。郝伯伯和老朱一起去的,也很可怜地晒了半天毒辣的太阳,但他一条鱼也没钓着,别说鳜鱼,就是鲫鱼和翘嘴白也没钓着一条。当然,苏黎红不是秋白梨,也不是鳜鱼,他没法给郝伯伯送去一半。但苏黎红可以是一篇锦绣文章,“奇文共赏之”,只要这种赏,在一定分寸内,他是能理解和接受的。而分寸的把握,老朱是能充分相信郝伯伯的。他们都是五十年代的老知识分子,读过《论语》的,知道什么是“发乎情,止于礼”。而只要能“止于礼”,就用不着太小气。至于陈阿姨所谓的“不道德”,老朱认为她还是有点言重了,最多也就是精神上的浪漫主义,和李白的“举头望明月”属于同一个性质,搞文学的男人嘛,偶尔“举头望明月”一下,也无可厚非的。不过,老朱也理解陈阿姨的愠恼,女人嘛,在这方面心眼儿都是绣花针尖一样小的,哪怕是长得人高马大的陈阿姨,也一样会拈酸吃醋的。这个他理解的。老朱这个人,就这样,既理解郝伯伯,也理解陈阿姨。因为这个,苏黎红也瞧不上老朱,认为他没有立场,没有黑白是非,这也是白的,那也是白的,“江山一笼统”,怎么行呢?
  孟周说我对苏黎红的态度有点恶劣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对苏黎红说话呢?他是喜欢苏黎红的,很喜欢。家里有一个这样的老太太多好,又漂亮,又优雅!六十多了,还一年两季穿裙子;还听音乐——不是像一般的老头老太太那样拿个小收音机听京剧或黄梅戏,而是戴了耳机用“ipod”听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听周杰伦的《七里香》和《菊花台》,还读《红楼梦》。孟周说,他第一次到我家见到苏黎红时,苏黎红就是坐在阳台藤椅上读《红楼梦》,面前有一盆开了粉紫色花的植物。什么花,他不认得,后来苏黎红告诉他,那是瓜叶菊。他当时着实惊艳了的。他无论如何没想到,朱小燕的妈妈会是这个样子。什么意思?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一点儿也不记得和我的第一次见面,却清楚地记得和苏黎红的第一次见面,每回说起来,简直有“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喟叹,我恼得不行,但苏黎红喜欢,每每听得眉开眼笑。   苏黎红也喜欢孟周。孟周是南京人,和曹雪芹是老乡,也和曹雪芹一样尊重女性。但曹雪芹的尊重,还有点儿势利,他尊重珍珠一样的女孩儿,而对那些死鱼眼睛,就没那么尊重了,可以说极尽刻薄之能事。“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这哪是写女人?分明是写《水浒》里的草莽男子。而孟周对女性,一视同仁。或者说,他对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态度愈加温柔。所以,苏黎红很喜欢和孟周呆在一起。她去菜市场买菜——平时都是老朱买菜的,但我们一回家,她就愿意亲自去买菜了,带着孟周。老朱也想去,他习惯了早上去菜市场转一圈的,他的那些老伙伴们早上都在菜市场呢,他们把菜市场当社交场合的,大家喜欢早上去那儿过社会生活。但苏黎红不让老朱去,她吩咐他在家拖地。老朱三下两下拖完了地,苏黎红还不让他去,又吩咐他浇花。关于阳台上的花,他们俩是有严格分工的,老朱负责养护,苏黎红负责审美。老朱倒也没觉得不公平,本来花嘛,也是需要人审美的,而他在家坐不住,总要往外跑。如果没有苏黎红,家里的花就白开了。“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如果花儿都这么自开自落,没人看见,太可惜了!也太残忍了!对花而言,几乎是没有花道主义。所以,就算只为了花道,老朱觉得苏黎红的意义并不比他小。他们一个种,一个赏,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几十年都这样。但老朱早上不浇花的,他习惯午后浇,睡了午觉起来,再侍弄侍弄花草,然后下楼到小区花坛那儿去下棋和看老妇们跳舞,这是他多年的作息。可孟周一来,他的作息就乱了。他的作息乱了不要紧,但花的作息不能乱,乱了的话,花会生病,还会死。所以,苏黎红虽然要他留在家里浇花,但他这时候也是“君命有所不受”的。可不浇花干什么呢?他有事可做,老朱永远不会闲着,他坐到我面前来,要和我探讨文学。老朱最喜欢和我探讨文学问题的,自从我考上北大中文系之后,尤其在大学中文系任教之后,他就认为我已经青出于蓝了。所以他和我探讨文学的态度,总是十分谦虚,甚至像学生那样称呼我,“朱教授”——他平时叫我燕子,但讨论文学的时候,他就叫我朱教授了,打我还是讲师起,他就未雨绸缪地叫教授了——“你认为在当下,文学对青年理想主义的建设如何起一种积极的作用?”或者,“朱教授,你认为文学在现在的商业生态下,将如何洁身自爱?”老朱这么问,我真是受不了,憋不住想笑,好像文学是个黄花大闺女,不能被商业坏了贞节。我不愿意坐在家里和老朱讨论这种问题,我情愿和孟周一起去菜市场,看看莴苣或南瓜,权当“采菊东篱”了。但苏黎红也不乐意我去,她说,就买个菜,也不是上山打老虎,要那么多人干吗?
  不单买菜,苏黎红做其他事,也都喜欢和孟周一起。去湖边散步,去超市买日用品——尤其去超市买日用品。苏黎红喜欢逛沃尔玛,那儿的荟食牛奶好,那儿的鳕鱼和蓝鳍金枪鱼好,而且,那儿的购物推车大,大到什么都能装。沙宣洗发露和润发乳苏黎红挑400ML瓶装的,西班牙原产的橄榄油苏黎红挑初榨的,购物推车装满了,去收银台。苏黎红坚持要自己付款,可女婿孟周在呢,怎么能让苏黎红付呢,两人推来搡去,最后当然是孟周赢了。
  如果我在,他们推搡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别这样好不好,太难看了!我在孟周的身后嘀咕。孟周听见了,看一眼周围,然后面红耳赤地把钱包收了起来。苏黎红于是自己付了。
  后来苏黎红就再也不让我跟着他们了。她对郝伯伯说,朱小燕这个小蹄子,坏着呢。
  苏黎红总说我坏,这坏,主要是和郝伯伯的女儿郝敏比较而言的。郝敏和我是中学同学,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去一家酒店上班了。苏黎红一度总拿这个讥讽陈阿姨。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女儿会打洞。因为我,苏黎红成凤了,而陈阿姨,成老鼠了。陈阿姨无话可说,灰头土脸,在酒店当服务员的郝敏,自然不能和考上北大的朱小燕比,两人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苏黎红和陈阿姨呢,也因此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以致郝伯伯,对陈阿姨的表情,也有恨其不争之意了。仿佛郝敏做服务员,是陈阿姨的错。如果他当年娶的是苏黎红,那么,他就也能生一个考北大的女儿了。可不是么?一个读《红楼梦》的妈,才能生一个考北大的女儿。而整天在厨房包馄饨的陈阿姨,哪怕把馄饨包得像一朵朵栀子花(这是老朱的比喻,老朱说陈阿姨的馄饨包得像栀子花),也只能生出服务员女儿来。
  那几年,我着实让老朱和苏黎红很风光的。老朱因此更爱往外跑了,大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意思;而苏黎红,那段时间也开始降贵纡尊地去小区花坛那儿,当然不是为了跳扇子舞,而是为了和那群跳扇子舞的老妇们谈论北大和朱小燕,“北大的食堂也不怎么样呢,我家燕子都吃瘦了”,“北大离圆明园可近了,就隔着一条路,抬脚就过去了,跟后花园一样”,“北大的未名湖真是大,烟波浩渺的,站在北边,不眯了眼,都看不到南边”。老妇们听不得苏黎红这么说,就一个学校里的湖,能大到哪儿去?还浩渺?但小区里的老妇们,没一个去过北大的,老妇们的儿女,也没一个考上过北大的,所以只能由了苏黎红在那儿胡嘚瑟。但陈阿姨有时还是忍不住冷嘲热讽几句,“你家燕子本来就瘦得麻秆一样,再瘦,不是没影儿了?”“圆明园有啥好看的?被火烧得就只剩下几个石头墩子,还后花园呢?压根儿没有像样的花,只有草。”陈阿姨其实没去过圆明园,但看过圆明园的电影。苏黎红懒得搭理陈阿姨,没有共同语言。“就她那种粗壮身材,怎么能懂弱不禁风之美?我家燕子,怎么是麻秆?明明是林黛玉的体格,‘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就她那个素质,也就能看个金碧辉煌,怎么能懂得残垣颓壁之美?”回到家她蹙了眉对老朱抱怨。老朱和陈阿姨的关系很好,本来不想在背后说陈阿姨的坏话的,但在朱小燕和圆明园的问题上,他也是旗帜鲜明地站在苏黎红这一边的。“就是,我家燕子,怎么是麻秆?”“就是,陈慧芬那个女人,怎么能懂残垣颓壁之美?”老朱慷慨激昂地附和着苏黎红。
  苏黎红呢,在那段日子里也真心实意地维护着我。
  但我的好,以及“弱不禁风”之美,很快就被郝敏十分结实的好取代了。郝敏在酒店一直进步,升组长了,升领班了,升大堂经理了,她简直像一株芝麻,芝麻开花节节高,她每往上蹿一节,陈阿姨就要春风满面地到小区花坛那儿去高调发布一回,小区的老妇们也很配合地祝贺一回。苏黎红从不参与这种祝贺,有什么好祝贺的呢?不就是组长么?不就是领班么?不就是大堂经理么?再怎么升,格局也不高,最多也就是鸡犬升天的性质。酒店福利好,经常发东西,金华火腿、南京板鸭、东北榛蘑,郝敏拿回一样,陈阿姨就到小区花坛那儿十分细致地描述一样。板鸭蒸豆腐如何如何,榛蘑炖鲫鱼又如何如何,陈阿姨描述的时候,如果苏黎红也在,苏黎红就不说话,只酸酸地笑,是那种带有揶揄意味的酸笑。   我不爱听这些。
  我没有郝敏那么阔绰——就算有,我也不会请苏黎红去京都看樱花,看家门口的桃花不好吗?喝家乡的米酒不好吗?为什么一群老人要戴了小红帽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跟着导游叽叽喳喳坐飞机去日本?
  老朱也这么说。那个清酒,有什么好喝的?酸溜溜,又甜兮兮的,像兑了糖水的米醋。如果要喝醋,为什么去日本呢?去山西不好吗?——郝伯伯回来时,给老朱带了一瓶清酒的。
  附中食堂前面不是有两株樱花吗?皱巴巴的,哪里有桃花好看?有的话,《诗经》里就没有《桃夭》了,而是《樱夭》;陶渊明呢,也不会写《桃花源记》了,而是写《樱花源记》。
  那个什么寿司,不就是饭团么?我钓鱼就用它呢,把饭捏巴捏巴,就成寿司了?搞半天,我们池塘里的翘嘴白,原来吃的是寿司呀。
  我知道老朱是为了帮我。他也听懂了苏黎红对我的批评和暗示,所以就用插科打诨的方式,替我解围。这简直是犯上了。苏黎红是不习惯老朱犯上的,老朱在她面前,妇唱夫随了大半辈子,现在为了朱小燕,竟然不随了,不仅不随,还唱起了反调。这怎么可以?苏黎红不禁凤颜大怒,指着老朱的鼻子对老朱说,朱仲春,你别和我过了,你去朱小燕家,和朱小燕过得了。
  苏黎红经常这么威胁老朱的,在我和孟周结婚之前,还住在师大乌漆墨黑的青年教工楼时,苏黎红动不动就对老朱说,朱仲春,你别和我过了,你去朱小燕家,和朱小燕过得了。
  老朱不当真。他怎么能去和朱小燕过呢,他要和苏黎红白头偕老的,这是誓言,当初他向苏黎红求爱时,很郑重地保证过的,要一辈子对苏黎红不离不弃。虽然苏黎红不稀罕,“谁要你不离不弃?你爱去哪儿去哪儿。”
  老朱哪儿也不去,他去了,苏黎红怎么办?家里的卫生怎么办?阳台上的那些植物怎么办?
  有一年,他去省教育局参加一个培训,也就一个月,回家一看,阳台上的植物枯死了一半,苏黎红呢,因为整天就着腌萝卜皮吃水泡饭和西红柿面条,也已经“人比黄花瘦”了。
  他心疼得不行。花了足足一个月才把苏黎红调养过来。老朱自己清瘦得很,但他习惯看苏黎红珠圆玉润。
  人和植物是一样的,各有各的体态。有些植物,比如兰草,只能瘦,瘦了才好看;而有些植物,比如牡丹,只能腴,腴则好看则健康荣华。兰草腴了,或牡丹瘦了,都不行,有违自然界的规律。
  这是老朱多年养人养花的理论。我们家,苏黎红和朱鸿鹄,属牡丹科;而我和老朱,属于兰草科。牡丹瘦了,不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不健康了。苏黎红如果不健康了,那就要了老朱的命。
  所以,老朱是不怎么出远门的。
  但有段时间他跑省城比较频繁——他在省城有不少大学同学,某个同学因为某事,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张罗同学聚聚。老朱就兴高采烈地来了。来看老同学,也顺便来看看你。老朱说。来之前,他会去小区外的池塘垂钓上半天。那个池塘里有一种叫翘嘴白的野生小鱼,身体滚圆,刺少肉多,用菜籽油煎了,加姜蒜,加豆豉和小米椒,我特别爱吃。老朱装上两饭盒,再炖上一钵山药红枣汤——鱼带给我,而汤是留给家里的苏黎红的,万一那天老朱没能赶回去,要在省城住一晚,他怕苏黎红又只是就萝卜皮吃水泡饭瞎对付几餐呢。
  我后来才知道,老朱那段时间来省城其实还有别的目的。那就是受苏黎红之命,来给我找对象,苏黎红怕我嫁不出去。老朱于是来省城拜托同学给他“才貌双全”的女儿找一个“才貌双全”的结婚对象——这两个“才貌双全”,是老朱自作主张加上去的,苏黎红压根儿没这么说。苏黎红可不认为我“才貌双全”。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当然增加了难度,“才貌双全”的男人那是凤毛麟角,而我已经二十八,基本算剩女了,剩女按说是不应该再挑三拣四的。但伯伯阿姨们看在老朱的面子上,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煞费苦心地给我安排了很多次“自然而然”的相亲(这也是老朱的要求)。老朱怕我反感相亲呢。我于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相了许多次,且一次也没有被相中。那些“凤毛麟角”见了我之后,都纷纷找借口婉辞。这事让老朱颇受打击,也迷惑。他的燕子明明就是“才貌双全”嘛。后来孟周老拿这事取笑我。喂,“才貌双全”,我袜子在哪儿?喂,“才貌双全”,把桌上那本书递给我。我气得要命,因为老朱,我无辜地有了历史污点。
  其实那时我已经有了恋爱对象,就是孟周。他也住在青年教工楼,我的隔壁。我住厕所斜对面,他住厕所正对面。我们两个都是在臭气熏天的环境里还能安之若素读书的人。他后来告诉我,他就是因为这个才注意上我的。我呢,也因为差不多的原因注意上了他。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心意,但我们谁也不想先开口。“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即有死蚌”,鹬说。“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即有死鹬”,蚌说。你们就像那鹬蚌相争里的鹬蚌,都等着对方开口。我房间里的哲学系女老师说,要不是她某天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指头把我们的窗户纸戳破,天知道我们还要僵持多久。
  对于孟周的出场,苏黎红和老朱的反应大为不同,苏黎红认为是峰回路转是柳暗花明,而老朱觉得不过尔尔——“尔尔”后来成了孟周的绰号,每当孟周嘲笑地叫我“才貌双全”时,我就叫孟周“尔尔”。
  “才貌双全”,给我倒杯水。
  你自己没长手吗?“尔尔”。
  苏黎红一直和朱鸿鹄更合得来。朱鸿鹄性情温柔,说话像女孩子一样轻声细气,从小到大,几乎没有顶撞过苏黎红。他书读得不好,高考只考了个专科学校,那是一所当地陶瓷学校。我们这个小镇的孩子,成绩不好的大都上这类职业学校,学门手艺谋生的意思。有的学陶瓷机械,毕业后进陶瓷厂当个车工或铣工;有的学陶瓷拉坯,毕业后进陶瓷厂当个拉坯工人;有的学陶瓷美术,画花鸟虫鱼,或萝卜白菜,毕业后进陶瓷厂或私人作坊当画工,画一只碗碟两块钱,画一只花瓶四块钱,然后拿着这微薄的工钱结婚生子,开始过艰难辛苦的人生。老朱以为朱鸿鹄会是这样的,他没指望朱鸿鹄能有什么出息。要出息也是北大朱小燕出息,轮不上专科生朱鸿鹄的。老朱按他中学老师的逻辑这么想。但世上的事,最不好说的,尤其是生物,它总在生生息息的变化中。你以为会繁花满枝,结果却光秃秃的;你以为光秃秃的,结果却繁花满枝——这也是世人能兴头十足地活下去的原因。说不定呢,说不定在某个时辰,自己光秃秃的人生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了呢。朱鸿鹄就这样。他毕业后先在老师的作坊里做事,做了两年。一个师兄就偷偷邀他出来自己干。师兄说,一个茶壶,我拉的坯,老师付我五块钱;你画的画,老师付你五块钱,你知道他卖了多少钱?五百!朱鸿鹄不知道,他只知道茶壶底下有两个朱红色的字:清风。那是老师的艺名。但茶壶从第一道工序,到最后一道工序,老师没沾一个指头,最后却是老师的作品,这让朱鸿鹄感觉有点不舒服。他们于是出来自己开了个小作坊,专做茶具,茶壶茶碗茶碟茶托。师兄拉的坯简单得很,有一种古代的朴拙;朱鸿鹄画的画,也朴拙。总是一个童子,或几个童子,在烹茶,或嬉戏,边上是一棵树,或几棵树,树下是几片风吹落的花瓣或树叶。他总画这个,几乎不变,最多在童子的头上扎个鬏,或衣衫弄出些花样,或者把边上的那棵树由芍药变成海棠或石榴。就这么一成不变的图,后来竟然卖到日本了。有个名古屋的日本商人,来小镇旅游,看上朱鸿鹄他们的茶壶茶碗了,喜欢得不得了。朱鸿鹄的事业就这样做起来了。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但至少丰衣足食了。他结婚后买了房,在外面过自己的小日子。苏黎红偶尔过去看看。所谓“偶尔”,是大概一周一两次的频率。这让马丽有点不高兴——那时我的弟媳还不是米宝,而是马丽。马丽是朱鸿鹄低两届的师妹,也是学陶瓷美术的。她的画风和朱鸿鹄的不同,朱鸿鹄画风朴拙,她的画风妩媚,就是一只猫一只狗,她也能画出万种风情来;几枝蒹葭几片花瓣,她也能画出无边风月来。她画的茶具,在市场上卖得很好,特别迎合小资产阶级妇女的审美趣味——就是那些喜欢读《情人》和《失乐园》的都市妇女,她们到我们小镇旅游时,一看见马丽的茶具就爱不释手了。苏黎红也喜欢马丽的茶具,但她不喜欢马丽,“画如其人”,苏黎红这么对老朱说。苏黎红觉得马丽太轻浮了,动不动就在男人面前笑得花枝乱颤,还抽烟——这一点,老朱也不喜欢。虽然不喜欢,老朱还是尽量去理解马丽,马丽是搞美术的,是艺术家呢,所以在生活方式方面,出格些,也无可厚非的。但苏黎红不想这么理解马丽,不就是画些花呀草呀阿猫阿狗么,幼儿园小朋友都能画呢,怎么就艺术家了呢?怎么就可以抽烟呢?但苏黎红不当面批评马丽,这不是苏黎红的方式。苏黎红是有教养的人,不当面批评外人的——虽然马丽已经和朱鸿鹄结婚了,但苏黎红一直把马丽当外人的,她客客气气地对马丽,什么也不说。但她在朱鸿鹄面前却什么都说,她和朱鸿鹄本来就是那种什么都说的母子关系。有时含蓄地说,有时也不那么含蓄地说。但她尽量做到有教养。她不是一般的小市民婆婆。朱鸿鹄总是不置可否,十分温柔地听着。她每回去朱鸿鹄那儿,母子俩都要坐在阳台上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几个小时,他们都是轻声细气说话的人,这在马丽看来,几乎就是窃窃私语了。有时苏黎红还会让朱红鸿鹄陪她去散步,苏黎红是喜欢散步的,朱鸿鹄家边上,有一条特别适合散步的迤逦小路,两边都种了凤尾兰,那种开绿白色铃铛般花朵的植物。马丽不高兴。她是艺术家,艺术家都是喜欢表达感情的,一开始她还只是用脸色表达,苏黎红一来,她就拉脸。马丽脸长,一拉脸,就成“马脸”了。苏黎红回来这么对老朱说。老朱让她少过去,“你何必呢?要坐了公交车去她家看脸色?”“怎么是她家呢?明明是我儿子家。”依然我行我素地一周去他们那儿一两次。马丽于是用更直接更激烈的方式表达感情了,苏黎红和朱鸿鹄一坐到阳台上轻声细语,马丽就在她的画室里折腾出各种哐里哐当的声音。有一次,她还摔了一个青花茶托,那个茶托是某个私家会所订的作品,她画了近一个月呢。真是舍得,真是败家。苏黎红说。朱鸿鹄没说什么,进去很仔细地把碎片收拾了。   应该说,朱鸿鹄那次离婚和苏黎红有很大关系的,虽然苏黎红自己不承认。她做了什么吗?就算偶尔会和朱鸿鹄谈论谈论马丽,那也是用谈论《红楼梦》里的人物方式,是品评,不是挑拨。她没有破坏他们夫妻关系的意思。她是说过马丽在男人面前——尤其在朱鸿鹄的师兄面前,笑得太灿烂,灿烂到了不体面的程度,但她也没有影射的意思,也就是批评她行为举止不端庄而已。她从来没有说过要朱鸿鹄离婚的话。就是到最后,苏黎红还想和马丽郑重其事地谈一谈,试图挽回他们的婚姻。但马丽根本不想和她说话,马丽连看也不看苏黎红一眼。马丽只是咬了她的瓠犀之齿对朱鸿鹄说,你为什么娶我呢?你应该娶你妈!娶你妈!
  这种乱伦之言也可以说的女人,离了有什么好惋惜的?
  朱鸿鹄那时还年少,结了离了之后,也不过二十五岁。
  老朱倒是唉声叹气了一些日子,但朱家没有谁会在意他的唉声叹气——他那个人,家里死盆植物,也心疼得要唉声叹气好几天的。
  这事我从头到尾也没插一句嘴,轮不上。我那时还没结婚呢,还没过过婚姻生活呢,有什么资格对朱鸿鹄的婚姻发表意见?
  就是结婚了,我也不会对朱鸿鹄的婚姻发表意见,那是他和苏黎红的事情,和我不相干的。
  马丽的好,是后来对比出来的。朱鸿鹄在离婚一年后,又结婚了,和顾菡萏。
  苏黎红一开始对顾菡萏真是很满意的,因为顾菡萏的家世。顾菡萏是名门闺秀。她在楼下小区花坛那儿这么对那些老妇们说。菡萏是什么名字呢?老妇们搞不懂。我们小区女孩子,从没有这么生僻的名字。苏黎红耐心地和她们解释,“菡萏,就是荷花的意思,《诗经》里来的,‘彼泽之陂,有蒲菡萏’”——苏黎红特意查过出处的,所以能引经据典。老妇们恍然大悟,菡萏就是荷花呀!荷花就荷花呗,叫什么菡萏?装神弄鬼的。她们后来说到朱鸿鹄的老婆顾菡萏时,总是叫“顾荷花”的。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有见你家顾荷花?莫非你家顾荷花怀孕了?在家里保胎?她们这么问苏黎红,带着有意无意的嘲弄。苏黎红真是无语。和这一群庸俗的老妇,真是没有半句共同语言的。
  顾菡萏的父母,都在出版社工作,父亲是出版社的副社长,母亲是出版社的主任编辑,都是文化人。苏黎红虽然平时也以文化人自居的。但和顾菡萏的父母坐在一起喝了一次茶吃了一顿饭之后,她不得不承认,文化人和文化人也是不一样的,方方面面不一样,包括对人的称呼——苏老师,第一次他们两家在“江南”正式见面,顾菡萏的妈妈这么称呼苏黎红,她不叫亲家母,而叫苏老师,之后一直都这么叫的。即使在朱鸿鹄和顾菡萏结婚后,她和他们见面也还是“苏老师”“朱老师”地叫,很客气的。从头到尾——苏黎红后来细想起来,他们之间从没有用过“亲家”这个称呼的。
  这是不是一种征兆?
  但苏黎红当时觉得很好的。“苏老师”,叫起来多有文化!多有腔调!而“亲家母”“亲家公”,算什么呢?小区的那些老妇们,每回聚在一起议论儿媳妇家的事情时,总是“我那个亲家母”“我那个亲家公”。人又不是螃蟹,称谓里还要带出公母?真是俗,俗不可耐。
  称谓是能看出一个人的文化背景的。
  顾菡萏之所以叫顾菡萏,不叫顾荷花,就因为她是名门闺秀。就如《红楼梦》里林黛玉会叫林黛玉,不会叫林黑玉。虽然“黛”就是“黑”的意思,但曹雪芹决不会让林黛玉叫林黑玉。
  老朱是颇不以为然的。不就是出版社么?不就是出版社的副社长么?不至于就“名门”了。但林黛玉和林黑玉之间名字好像是不好互换的,一换,就成了另一个人了。
  当然,除了家世,苏黎红对顾菡萏的其他方面,也满意得很。比如顾菡萏的长相。不是说顾菡萏长得好看,顾菡萏其实没有马丽好看,眼睛没有马丽的大,眉毛也没有马丽的长,腰身也没有马丽的细。但马丽眼睛太大了,眉毛太长了,腰身太细了,过犹不及。而顾菡萏没有“过”,也没有“不及”,什么都长得正好,端庄得体,落落大方,一看,就是有出处有来历的长相。
  还有顾菡萏的知书达理。苏黎红和朱鸿鹄坐在阳台轻声细语的时候——苏黎红还是“偶尔”会去朱鸿鹄那儿的,因为喜欢顾菡萏,所以“偶尔”得更频繁些,从一周一两次,到一周两三次。老朱钓到了野生鳜鱼,或做了朱鸿鹄爱吃的南瓜饼,或腌了顾菡萏爱吃的橘子皮——自从顾菡萏夸过老朱腌的橘子皮好吃,苏黎红隔些日子就会让老朱腌上一回的。这种时候,顾菡萏的表现就很“名门闺秀”了,和马丽完全不同,她会先陪苏黎红和朱鸿鹄在阳台上坐一会儿,也就一小会儿,问问苏黎红的身体,问问老朱的身体,有时还会再问几句在省城的姑子——也就是我的情况,之后就会起身去书房了,“不好意思,妈妈,我还有点事情,你和鸿鹄聊”,这是体恤了,为了让苏黎红和朱鸿鹄聊些私房话,母子之间,总有些私房话的吧?
  真是有教养!苏黎红这么夸顾菡萏。
  但顾菡萏的“有教养”,也就持续了一年。一年之后,顾菡萏的“有教养”就变成了阴险,苏黎红在电话里气愤填膺地对我说,“燕子,没想到,我真是没想到,顾菡萏是这么阴险的女人!”
  顾菡萏怎么阴险呢?
  她唆使朱鸿鹄一起住到了她父母家!
  由头是她妈妈的一场大病——后来苏黎红知道,这完全是阴谋,一个他们顾家人处心积虑策划的阴谋。因为顾菡萏妈妈的所谓大病,不过是急性阑尾炎,一个小手术而已,顾菡萏和朱鸿鹄过去照顾了他们几天——这个当时苏黎红也是赞成的,顾菡萏是独生女,这种时候责无旁贷。没想到,之后他们就住下了,不回来了。这事顾菡萏是先斩后奏,他们都已经搬家好几天了,才打电话对苏黎红说,妈妈,鸿鹄和我决定住到苏圃路来,苏圃路生活更方便些。
  顾菡萏不说住到了她父母家,而说住到了苏圃路。
  而且,还是“鸿鹄和我决定”。
  苏黎红这下子真是领教了“名门闺秀”的厉害!
  苏黎红不信朱鸿鹄会作这个决定,偷偷打电话问朱鸿鹄,朱鸿鹄细声细气地说,住她父母家,是方便些。   这个苏黎红也承认。顾菡萏父母家房子更大,180平米呢,还是复式的,楼上楼下都有洗手间,家里还有个大院子,他们家的保姆,在院子里种了好些有机蔬菜,蕹菜、丝瓜、芋头,什么都有。顾菡萏的妈妈说,现在外面的菜都有农药,还是吃自家种的有机蔬菜好些。
  苏黎红再也不能“偶尔”去朱鸿鹄家了。
  那也不是朱鸿鹄的家了。之前苏黎红不看马丽的脸色,说,“那怎么是她家呢?明明是我儿子家。”现在苏黎红无论如何不能这么说了,说不出口。
  你儿子这是入赘了么?小区的老妇们讨厌得很,故意这么问苏黎红。
  苏黎红的心口痛又犯了,躺在藤椅上不吃不喝,老朱熬了糯米芝麻南瓜粥——这是治苏黎红的偏方,每回苏黎红犯病,不论什么病,心口痛、感冒,甚至眼睛酸痛,只要一喝老朱熬的南瓜粥,就不治而愈了。老朱因此很得意,在郝伯伯面前吹嘘,我的南瓜粥,是不是比荣国府里的人参还厉害?郝伯伯说“是是是”,但陈阿姨在一边听了直冷笑,你家老苏——郝伯伯叫苏黎红,从来都是“小苏”“小苏”的,陈阿姨最不爱听。每回郝伯伯“小苏这”“小苏那”时,陈阿姨都要纠正他,什么小苏,肉麻不肉麻?都六十多的人了,早就是老苏了,老苏。陈阿姨从不叫小苏,陈阿姨逮着机会就会“老苏”“老苏”地叫——你家老苏,本来生的也就是南瓜粥相思病,你这是对症下药,能不好?老朱打着哈哈,他知道陈阿姨在说苏黎红没病装病呢。
  但这一回比荣国府的人参还厉害的糯米芝麻南瓜粥也不管用了。苏黎红压根儿不张嘴,只是蹙了眉,用两手摁住胸口,一副“西施捧心”的样子。
  老朱这下慌了,苏黎红连南瓜粥也不吃的话,那就是真病了。老朱吓得赶紧给朱鸿鹄打电话。
  朱鸿鹄马上就来了。对朱鸿鹄来说,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也没有苏黎红重要的。
  朱鸿鹄在苏黎红的藤椅前坐了几小时,这才把苏黎红的心口痛略略坐好些。
  之后苏黎红心口痛的毛病隔三岔五就要犯上一回了,朱鸿鹄呢,隔三岔五也就要过来一回。
  他后来买了车,一辆大众途观,原野红的SUV,从苏圃路开到我们家,也就20多分钟。
  老朱对我说,你妈这一招,也叫“师夷长技以制夷”。
  我听了好笑,也就一年半工夫,“名门”就成“夷”了?
  对朱鸿鹄既成事实的入赘,老朱想必也是有些耿耿于怀的。
  所以他对苏黎红的“心口痛”就配合得很,两人演双簧一样默契,每次苏黎红一做出“西施捧心”的动作,老朱就赶紧用忧心忡忡的声调给朱鸿鹄打电话。
  苏黎红这么频繁地“生病”,顾菡萏自然不高兴,不高兴她也不表现出来,或者说她不会以马丽那样的方式表现出来——拉下“马脸”,或者哐里哐当地摔碎自己辛辛苦苦画了一个月的茶托。她不会做这一类的无聊事情,她是“名门闺秀”,就是不高兴了,也还会礼数周全地买了同仁堂的燕窝和柏子养心丸让朱鸿鹄拿过来。
  但我想,朱鸿鹄和顾菡萏的夫妻关系应该就是那时生出嫌隙的。
  虽然后来顾菡萏和朱鸿鹄离婚时的理由是“性格不合”。
  在苏黎红“师夷长技以制夷”几个月之后,朱鸿鹄从苏圃路搬出来了,他一个人又住回了“春江花月”。
  朱鸿鹄说,顾菡萏要专心准备职称外语考试。
  这事苏黎红是很支持的,不管怎样,小区老妇们再也不能造谣说“你儿子入赘了”。
  老朱还是隐隐地有些不安,他打电话问我,燕子,你说鸿鹄自己住回来,是不是他岳父岳母说什么了,还是和菡萏的夫妻关系出了问题?
  这事你问我干什么?你问朱鸿鹄呀。
  问了,但鸿鹄说,没什么问题,好着呢。
  那你杞人忧天干什么?
  但“好着呢”没半年,朱鸿鹄和顾菡萏就离婚了。
  有一天晚上,朱鸿鹄给我打电话,他喝得醉醺醺的,在电话里不停地问我,姐,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
  那时他刚刚和顾菡萏商量好了离婚的事。
  我一点不知情。我当时正和孟周约会呢,没有心思管他和苏黎红的事情。也不想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母子,而我是外人——我对孟周说,假装出不在乎的样子,但其实当我说出“外人”两个字时,我的心也隐隐作痛的,不过,这是我的痛,和痛经一样,很隐私的事情。
  他们?孟周奇怪地看着我。
  是的,他们。我冷淡地说。
  想必孟周对我薄情寡义的评语就是那时候得出的。
  但我不解释,我有自我治愈的方式,那就是把苏黎红第三人称化。当你学会了把某人第三人称的话,那么意味着,你和这个人的距离就远了。你看这个人,就如看某幅画、某处风景,你们的关系,就超越了世俗的伦理,而变成了某种审美关系。而一旦你和他人,或者说和世界,建立了审美关系,那么你就掌握了主动权,可以说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了。因为一幅画,或一处风景,不论它美,还是丑,终归是静物,不是动物,它是不能伤害审美者的。
  我后来甚至把这种方式推及到我人生哲学的广度。不论谁,我女友也罢,或者一度走得十分亲近的我的某位师兄也罢,只要我感觉到了一种不适,一种类似于背叛的轻微的不适,我立刻就把“我女友”或“我师兄”变成“她”或“他”了。
  这差不多是我的武功秘笈,多年来我就是靠着它才能“江山笑,烟雨遥”的。
  所以,当朱鸿鹄那个晚上痛苦地在电话里问我“姐,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时,我阴阳怪气事不关己地对他说,你没听见老朱叫她苏黎红小姐吗? 金枝玉叶的小姐,身体能好?身体好的那是丫环,不是小姐,知道否?
  苏黎红和老朱是几个月后知道朱鸿鹄离婚之事的。
  有一天她和老朱在沃尔玛的“五谷磨坊”专柜那儿买“五谷固元膏”。秋天了,苏黎红有些掉头发,听人说吃五谷固元膏好,就打算买两盒。远远看见顾菡萏的父母在海鲜区,好像在挑螃蟹。是苏黎红先看见的,但她不想先打招呼,低了头假装看说明书。老朱一会儿也看见了,老朱一看见就不得了,马上“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打招呼——“屁颠屁颠地”是苏黎红对老朱的形容。老朱这个人总这样,在外面不论遇到谁,都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很热情地主动打招呼。苏黎红最看不上老朱这一点,没有身份,不懂矜持。“就是遇到块认识的石头,他也要招呼的。”苏黎红鄙夷地说。但我外婆,也就是苏黎红的妈,却最喜欢老朱这一点。有人情味儿,外婆说。   但那天当老朱“屁颠屁颠”跑过去打招呼的时候,副社长夫妇的表情却有点不自然。老朱没多想,还很热情地建议“中午一起吃个饭”,这时顾菡萏正好从电梯那边过来了,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老朱以为那男人是顾菡萏的某个亲戚呢,表兄弟那种的,笑吟吟地站那儿等着副社长介绍。
  这是小孙。副社长讪讪地说。
  一起去,一起去。老朱说。
  我女婿。副社长又说。
  什么意思?老朱有些蒙,小孙是朱鸿鹄的连襟?可顾菡萏不是独生女吗?
  苏黎红和老朱这才知道朱鸿鹄已经离婚了。
  这一回,老朱大发雷霆了,婚姻是儿戏么?是儿戏么?怎么能动不动、动不动就离婚呢?
  知道什么叫“白首偕老”吗?知道什么叫“相濡以沫”吗?
  你这样发展下去,是要做孤家寡人吗?总有一天你妈会死,我会死,到时你准备孑然一身过一辈子吗?
  朱鸿鹄低眉敛首噤若寒蝉。老朱平时温文,不怎么发脾气的,可一旦发起脾气来,就十分草莽恐怖的。眼珠子瞪得滚圆,一张黑脸紫成猪肝色了。这种时候连苏黎红也不敢吱一声的。
  苏黎红也伤心欲绝。倒不是因为怕朱鸿鹄会“孑然一身”,朱鸿鹄离两次婚后,也不过二十九,二十九的顾菡萏一离婚都能马上和别的男人比翼双飞,二十九的朱鸿鹄还会“孑然一身”?要知道,二十九的女人和二十九的男人可不是一回事,离婚的男人和离婚的女人也不是一回事。所以老朱纯属杞人忧天。老朱这个人,总是喜欢杞人忧天的。苏黎红不伤心这个,苏黎红伤心的是别有怀抱,什么怀抱呢?就是朱鸿鹄离婚之前没有和她商量,和马丽离婚时他是和她反复商量了的。前前后后的曲折,她都知情。但这次他竟然滴水不漏。在她这儿也滴水不漏呢!这是从没有过的。他们母子之间一向可是什么都说的。生意上的事,家里家外的事,大大小小的,什么都说。他们母子俩,要论起来,有点儿不像母子的,倒是有几分像母女,或是像姐妹。朱鸿鹄就是买件毛衣,都会问苏黎红什么颜色好看。有一回,那还是他和顾菡萏新婚燕尔的时候,顾菡萏给朱鸿鹄挑中了一件墨绿色毛衣,苏黎红和老朱也在边上,“妈,你说哪个颜色好看?”朱鸿鹄问苏黎红。老朱忙不迭地说,“墨绿色好看,墨绿色好看。”可苏黎红说,“那件烟灰蓝的也挺好。”朱鸿鹄最后还是买了那件烟灰蓝的。
  诸如此类的事情,苏黎红喜欢讲给我听,我知道她的意思,又在寓贬于褒呢。褒朱鸿鹄,贬我。
  我和朱鸿鹄正相反,朱鸿鹄什么都听她的,而我正相反,什么都不听她的。
  苏黎红早习惯了我的忤逆,但她不习惯朱鸿鹄的忤逆,所以这事对苏黎红打击很大,每天捂了心半躺在藤椅上,哼哼唧唧。
  老朱不管她,老朱现在没有心情熬芝麻南瓜粥了,也不再给朱鸿鹄打电话,也不到小区花坛那儿去和郝伯伯下棋了,而是整天拿个小马扎去郊外的池塘钓鱼,一个人,下雨天也去。
  老爷子玩“孤舟簑笠翁,独钓寒江雪”呢?孟周戏谑地问我。
  我听了有点生气,女婿到底是外人。别看孟周平时和苏黎红老朱亲密得很,比我这个嫡亲的女儿还亲密呢,但到时候,亲是亲,疏就是疏了。
  我心疼老朱了。老朱可不是个爱独来独往的人,他一向喜欢热闹的,尤其上了年纪后,更是哪儿人多就去哪儿。我曾讥讽他越来越像贾母了。爱看戏,还爱热闹。无论什么时候有宴聚什么的,老朱总是那个最不喜欢散场的人。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知不知道?我老气横秋地对老朱说——虽然是女儿,但因为老朱总称呼我“朱教授”,所以我已经习惯在老朱面前以“朱教授”的身份说话了。
  是呀,都要散的。老朱也感慨。
  生命是孤独的事,终归要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是呀,要一个来,一个人走。老朱这时会伤感起来。
  但也就伤感了那么一会儿,老朱又打起了精神。老朱说,贾母为什么要在大观园养戏子?曹孟德为什么要“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就因为终归要一个人,所以能不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要一个人吧。
  原来老朱的哲学和我的不一样。我以为,既然终归要一个人,就不如一开始就习惯一个人。但老朱以为,“就因为终归要一个人,所以能不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要一个人吧。”
  想到像贾母一样贪恋热闹的老朱,一个人默然坐在池塘边,我就难过。
  要不,把老两口接过来住些日子?孟周将功赎罪般地建议。
  我这时已经和孟周 “也算结婚了”。“也算结婚了”是苏黎红的说法,因为我们既没有办婚礼,也没有去某个远方,比如尼泊尔旅行结婚——苏黎红之所以对尼泊尔念念不忘,是因为郝敏就是去的尼泊尔旅行结婚,不但去了小区老妇们从没听说过的尼泊尔,还穿着大红旗袍在酒店“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了。而我和孟周呢,“倒是会节约”,就在宿舍门口贴了副红对联就“也算结婚了”。
  苏黎红对我们贴副对联就算结婚的做法是颇有意见的,但有意见也无可奈何,因为这是朱小燕的婚事,而朱小燕从小到大都不听苏黎红话的。
  虽然她对别人又是另一套说辞:大学里的人,都这样,不讲究社会上那些繁文缛节的。
  郝伯伯在一边附和,是是是,大学里的人,都这样,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的。
  小区的老妇们半信半疑。但她们除了朱小燕,也不认识其他大学里的人。
  那一次因为孟周的极力劝说,苏黎红和老朱来我们这儿勉强住了三天。
  我们那时其实已经从“臭气熏天”的青年教工楼搬了出来,因为结婚,师大分给了我们一套宿舍,32平米,一室一厅,在三食堂边上,自然是旧的。
  我和孟周把它当天堂。房子虽然旧,却是那种颇有情调的旧,红砖青瓦,绿树掩映,好看得很。最要紧的,是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卫生间了,终于有自己的厨房了,我们还有自己的阳台了。阳台可以晾衣裳,还可以晚上坐那儿看星星看月亮。虽然后来我们发现看月亮有点不是很方便,不仅因为小,小得两个人坐那儿就显局促,还因为楼上的那户人家,喜欢把拖把晾挂在阳台下方,我们一抬头,总是先看见拖把,后看见月亮。   这当然煞风景,但我和孟周也没去找过楼上人家提意见,省得生事。反正我和孟周会自得其乐,孟周教我,你虚了眼看,那拖把的样子,其实和枝叶分披也差不多。
  但苏黎红觉得我们家“不是人住的”。不清净,太嘈杂了,而且,东风一吹,隔壁的食堂就传过来一股潲水味,也不比原来住厕所对面好多少,还有恶邻——她因为拖把的事跑去敲楼上人家的门,结果人家说,我家拖把一直是挂这儿的,挂了几年了。砰地就把门关上了。苏黎红没防备,门差点儿就撞她脸了。大学里的人,怎么这么没素质?苏黎红气得要命,要孟周立刻上楼去找那户人家理论。
  孟周本来要硬着头皮去的,但我不让。我们和楼上人家没有打过任何交道,点头之交也没有。我和孟周,本来就是那种喜欢过蚌一样人生的人。而且我们知道,楼上人家是后勤处的,男人是电工,长得牛高马大的,屁股后面整天挂个帆布工具袋,里面都是老虎钳子螺丝刀;女人看着也是河东狮一类,凶悍得很。和他们理论,万一冲撞起来,孟周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是那电工的对手?都不用电工出马,估计那只河东狮,胳膊一伸,就能把孟周抡下楼来。弱国无外交,我对孟周说。
  孟周赶紧点头称是。
  老朱也说,邻居之间,还是要相互礼让。
  苏黎红没办法,只好“礼让”。转身却和我嘀咕,你爸这个男人,一辈子也别指望他能“冲冠一怒为红颜”。
  你家孟周,别的还好,这方面我看和老朱也差不多。
  苏黎红带着白璧微瑕般的遗憾说。
  我无所谓。我不需要孟周为我“冲冠一怒”。
  动不动就“冲冠”的男人有什么好呢?孔子的三千弟子里,最爱“冲冠”的就是子路了,最后“不得其死”的也是子路。我虽然也景仰子路的英雄主义,女人谁不爱英雄呢?但这样的男人如果做老公,女人恐怕成天就要为他提心吊胆了。
  苏黎红和我话不投机,我们母女俩,从来都是话不投机的。
  苏黎红在我家住得十分憋屈,总说要走要走。我烦她,差点儿就说出“要走你走”这样的话。我想让老朱多散几天心。看得出来,老朱在我们这儿呆得还是相当愉快和充实的。他似乎已经把朱鸿鹄和顾菡萏离婚的烦闷置之脑后了,完全耽溺于我家的庖厨之事了。我和孟周,因为老朱,简直过上了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这让我有点不好意思,虽然从小到大我早就看惯了系围裙的老朱,但毕竟这不是在他家,而是在我家,我还是应该尽地主之谊的。孟周也不安,一个劲儿地朝我使眼色,还揎腕捋袖地作势要进厨房帮忙。但老朱说,出去出去,你俩都给我出去,到客厅去和你妈说说话。厨房这么小,你们在这儿碍事。我们于是半推半就出去了,坐在客厅里,陪苏黎红说话,是孟周陪,我看我的书,一边等吃现成的。老朱的厨艺很好,“不是一般的好”,孟周说。孟周本来对吃没有多少要求的,他标榜自己是个精神主义者,“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他这么夸自己。他非常不理解孔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生态度。一个春秋时代的大知识分子,大思想家和大教育家,那么重视感官,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可连着吃了几天老朱精烹细脍的食物之后,他突然醍醐灌顶般地理解了孔子。要不,以后——等我们有了大一点的房子的时候,让你爸,还有你妈,和我们一起过?夜里孟周算计说。他爱上老朱了。他原来是更喜欢苏黎红的,现在移情别恋了。老朱呢,也喜欢上他了。当然老朱喜欢孟周,既是礼尚往来,也是爱屋及乌。老朱本来一开始说孟周“不过尔尔”的,但现在这个“尔尔”,看来还不错。不仅和朱小燕相亲相爱,还有点情趣。老朱喜欢有情趣的男人。孟周会喝酒,还会下棋——那几天的半上午和半下午时分,他们会下上两盘围棋的。孟周的棋艺似乎比老朱高,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让老朱,每回都毫不客气地把老朱杀得丢盔弃甲。但老朱因为这个,更喜欢孟周了。
  老朱在我家呆得有点儿乐不思蜀,他甚至打算去听我的课,“朱教授,你在哪栋教学楼上课?”我吓得哆嗦,好家伙,要是他老人家坐在下面听我课的话,那我可能就不是在黑板上写不出温庭筠的“筠”字了,说不定,杜甫的“甫”字都不会写了。那还得了!我以后不要在中文系混了。好在有孟周出面“英雄救不美” ——孟周不论什么时候替我解围,都要这么说上一句的。我一般由了他自得其乐,但有时也会反唇相讥,“我非美人,你也非英雄,所以我们俩最多也是狗熊救不美。”听我这么说,孟周高兴得很,呵呵呵地笑着把老朱带去听讲座了。那次正好有一个从哈佛大学过来的学者,在小礼堂作一个“中美教育之比较”的讲座。老朱一听,又是哈佛又是教育的,立刻兴致勃勃地跟着去了。我这才躲过一劫。
  虽然孟周一再挽留,但三天后老朱和苏黎红还是回去了。苏黎红说,你这儿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老朱倒没有嫌弃我家,但他也说,要回去,要回去,再不回去,家里的花草怕要干死了。
  那个时候苏黎红还没想过要和我一起住的事情。
  就是在闲谈里,她也是这么说的:朱仲春,你不是喜欢朱小燕么,你以后肯定跟朱小燕的。
  那你呢?
  我,我跟鸿鹄呗。
  她这样分配的时候,我是当真听的。我相信她也是当真说的。
  人不是石头,可以千年万年不老,人吃五谷杂粮,所以和花草树木一样,有青春繁茂,也有干枯衰老。所以,虽然现在苏黎红还在很窈窕地散步和做瑜伽,老朱还在很敏捷地种花草和钓鱼,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更老,老到什么也做不了,老到他们不能彼此照顾了,老到自己也不能照顾自己了,到那时,我和朱鸿鹄就要像领养孤儿一样一人领养一个。
  真到了那一天,苏黎红想朱鸿鹄领养她。
  至少在朱鸿鹄娶米宝之前,苏黎红是这么打算的。
  我也觉得这很好。父母和儿女的关系,也像恋爱,要讲究两情相悦的。
  米宝这个女人,和马丽不一样,和顾菡萏也不一样。
  一开始苏黎红是不同意这门婚事的。米宝比朱鸿鹄大,大多少?“大一点”,朱鸿鹄说。这“一点”到底是多少呢?苏黎红追问,朱鸿鹄支支吾吾,先是说三岁,后来又说四岁。等到结婚后,苏黎红有一次看了米宝的身份证,才知道米宝比朱鸿鹄足足大了六岁。   米宝本来就老相,和朱鸿鹄走在一起,说像姐弟都有点抬举米宝了,可也不像母子。苏黎红和朱鸿鹄才像母子呢,而米宝那样长相的女人,是生不出朱鸿鹄这么好看的儿子的。倒是有几分像保姆——是那种侍候了主子多年,因此也有了一定身份的保姆。
  米宝丑。额头尖窄,而下颚又宽阔。看上去,不太像人类,倒像某种食肉动物,像什么呢?像野猪,苏黎红说。不,还是像鲇鱼,老朱说。
  把一个女人说成像野猪,实在是太过分了。苏黎红不过是借这个比喻,表达她对米宝的憎厌。但老朱说像鲇鱼也没有改善多少,老朱本来不是个刻薄的人,可见他也不怎么喜欢米宝的。
  朱鸿鹄为什么要娶米宝呢?我们大家都迷惑不解。
  是“三而竭”了么?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不是结婚也像作战?是每况愈下的;还是在娶过如花似玉的美人马丽和“端庄得体”的顾菡萏之后要改弦易辙?抑或是故意和苏黎红作对——这也是有可能的。我想起那个晚上朱鸿鹄醉醺醺地在电话里说的话:姐,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
  我甚至还作过形而下的猜度,是不是米宝在床笫之事上表现特别好?原来和哲学系女老师也讨论过这个命题的,因为当时的一则社会新闻,有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娶了一个五十几岁的女人,而且山盟海誓,而且一往情深。哲学系女老师说,男女之好,一旦逾越了白天的逻辑,那就要用黑夜的逻辑来理解。所谓“黑夜的逻辑”,就是说床上功夫。但米宝长成那个样子,按说没有狐媚惑主的本钱,可这事谁说得清呢?说不定正因为没有本钱,才更有可能下功夫呢。
  就如有些菜的看相虽然不好,比如米粉蒸猪肠,但一放进嘴里,口舌就知道它的销魂了。
  当然,这事不好向朱鸿鹄求证的。
  朱鸿鹄到底因为什么要娶米宝呢?在和米宝相处过一段时间之后,我大概明白了。
  我之前一直没经验过米宝这种女人的。我身边的女人,马丽也好,顾菡萏也好,包括苏黎红和我,一个个都是现代女人。所谓现代女人,也就是自我意识较强的女人。 “我”在先,然后才是“他们”。但米宝不一样,米宝是个传统的女人,怎么个传统法呢?不是说她穿旗袍,或者烟视媚行,不是那样的传统。而是她有婢的精神,这么说似乎也不怎么妥,像骂人。但米宝真有服侍人的自觉。比如我们一家在一个桌上吃饭,我和苏黎红,都是那种只管自己吃自己的女人,但米宝不,米宝的眉里眼里,全是别人,莲藕汤来了,她第一个给苏黎红盛;老朱杯里的酒刚浅了几分,她立刻就斟上了;朱鸿鹄的碟子里有几丝姜,她细细地帮他挑了出来,说,鸿鹄最近胃有点不舒服,不能吃刺激性的东西。甚至我,她也照顾到了,她把卤水白鱼的尾鳍部分搛给了我——或许是朱鸿鹄告诉了她,我喜欢吃鱼尾。
  一桌的人,她都服侍得十分熨帖。只有孟周她没有服侍到。那也是懂事。不越俎代庖。
  人都是喜欢被服侍的。朱鸿鹄想必就是这样对米宝上了瘾。
  苏黎红后来也上瘾了。
  特别是在米宝帮苏黎红洗过头之后。这原来是老朱的活。在太阳好的日子里,苏黎红喜欢叫老朱烧上一大壶热水,兑温了,然后在阳台上半弯了腰让老朱提了壶从上往下浇花一样帮她洗头。当然比浇花困难多了,花不会说话,水多了少了,凉了热了,都没意见。但苏黎红意见多得很,稍一不慎,水浇到了脖子里,或洗发水流进了眼睛,而干毛巾递得又不及时,苏黎红就要叫嚷了;如果再不小心把苏黎红的头发扯下几根来,那就要了苏黎红的命。苏黎红的头发细软,看上去有点薄,所以每一根都看得十分金贵。简直和白居易一样。白居易也是掉一根头发要念叨半天的人,“朝亦嗟发落,暮亦嗟发落”。但苏黎红不仅嗟,还会叱。“你看看,你看看”,苏黎红把几根头发团在一起捧在手心里给老朱看。老朱还真戴上老花镜,仔细地看,看后还啧啧啧的,一副牙疼的样子。我好笑。我就不明白苏黎红为什么不在卫生间的莲蓬头下自己洗,这不更省事么?孟周说,这是仪式,你懂不懂?
  我不懂。
  可仪式也被米宝僭越了。有一次米宝说,爸,让我试试?
  许是因为护士出身,米宝的手软得像观音手里的拂子。
  那个舒服!苏黎红后来躺在藤椅上让米宝梳头的时候,竟然睡着了。
  苏黎红终于同意朱鸿鹄的婚事了。
  家里有个护士,也好。苏黎红说。
  我其实不意外。
  苏黎红就是那种人。那种最后会选择“被爱”的人。
  当初苏黎红会和老朱结婚,也是这样。
  苏黎红和老朱是大学同学,两个人的现实条件,按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苏黎红是城里的大小姐——我外公是一家大玻璃工厂的机械工程师,外婆是新华书店的会计。每个周末,机械工程师和会计都会带上大小姐苏黎红和两个舅舅一起上电影院去看电影,然后再上“凤祥春”酒楼打牙祭,他们常点的一道菜是水晶肘花。老朱都不知道水晶肘花是什么。老朱后来和我谈起时,还是带着一脸的景仰神情。燕子,你不知道,在那个年代,他们周末竟然上电影院看电影,竟然下馆子。老朱简直不能想象苏黎红“大小姐”的奢侈生活。老朱从乡下来,我爷爷是农民,我奶奶也是农民,他们从不过周末的,也从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也从不上外面的馆子吃饭。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外公外婆,和我爷爷奶奶,之前是两个阶级,一个是资产阶级,一个是无产阶级。也就是说,苏黎红和老朱,之前过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不仅如此,他们的形象也有霄壤之别。苏黎红长得也是很“大小姐”的,肌肤胜雪,体态婀娜,像画里的人儿;而老朱长得也很“农民”,又矮又黑——黑到太阳一下山,他如果正好穿的是深色衣裳,就不见人影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苏黎红都拿这个取笑老朱的。“朱仲春,你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就这样的两个人,最后结婚了。是老朱追的苏黎红。老朱一开始追苏黎红时,谁都觉得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老朱志存高远,不屈不挠地追了四年,终于把这个“大小姐”追到了手。
  可老朱说,其实也不算不屈不挠,因为到后来——那时他们已经分配到不同的城市了——他还是“屈挠”了的。一个男人,生命里是需要有“举头望明月”阶段的, 可也不能望一辈子,那样脖子吃不消。老朱是个有意志力的人,一旦决心放弃了,就能做到的。男人可能都这样,所谓“郎心似铁”。所以大学毕业后,有一年多的时间,他管住自己,一次也没有去找过苏黎红,虽然他工作的城市离苏黎红的城市并不远,坐火车也就几小时。但他一次也没有去找苏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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