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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家人事部常务副部长,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全国政协八届、九届常委程连昌:对组织部门来说,要充分认识干部竞争上岗的重要政治意义、战略意义和科学管理意义。干部管理是与国家发展问题密切相关的。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只有通过竞争才能真正把有思想、有道德、有能力、有业绩的干部选拔出来。要全面地做好竞争上岗工作,充分体现民主的精神,充分体现科学、民主、公开、公正、平等的程序。一些好的实践和操作上的经验都要认真加以总结。
对准备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来讲,要保持一种立职为公,尽职为民,效忠国家的理念。增强这个理念,要不断总结自身的实践。同时也要注重学习,学习和工作是相结合的。要学习,才能把握新的课题。适应国家形势的发展和面临的任务,来提高工作的水平。在竞争的过程中,善于学习别人身上的优点,找到自身的不足,不断地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可以实行几级联合集中公选
●中共浙江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2006年以来,义乌市先后对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对象、条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竞争公开选拔了市管领导干部3批11人,共有41名干部走上新的中层职位。
竞争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拓宽用人视野,为全市干部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难题,如:成本过高难控制。不管是选几名干部,都要组班子、发公告、出试题、请考官、评阅卷、出公示等等,所有程序走一遍,成本居高不下试题质量难保证。“干什么、考什么”是提高竞争上岗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但考虑到成本和人员数量问题,在具体操作中区别不同的职位而出不同的试题是不现实的。这种“一锅煮”的现象也直接损害了竞争上岗的质量;公正效率难权衡。既然是竞争上岗,都会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也就是最终的分数,不以分数取人、不以分数论英雄是竞争上岗的一条基本原则,但真正实施起来确有难度。虽然有考察环节,但只要考察对象没有大的问题,没有碰到“硬杠子”,要否决起来难度相当大,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会非常之大。很多时候,为体现公正,往往忽视了效率。直接以“分数取人”。
建议实行联合公选。由上级组织部门牵头,统一部署、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实行几级联合集中公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通过规模化而有效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有条件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分别出题,从而解决试题质量不高的问题。
善于运用政治资源
●中共湖南省邵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彦博:“竞争上岗”体现了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政治体制的一大进步。
政治岗位是党的政治资源。如何让有限的政治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就必须让最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和优秀的领导水平的人来守岗尽责。为此,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不失为一种有效措施。但是当前,有些地方的竞争上岗却是应时之作,拿出的职位往往是无关痛痒: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清水衙门”的多, “要害部门”的少,从而造成社会呼声不高,应试者无所谓,考上者不甘愿,举办单位还为此劳民伤财。对此,各级党组织要以事业为重,舍得拿出硬岗位、“好位置”,把重要的正职、实职和要害部门的职位拿出来竞争,真正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让真龙出水。
能否公正公平的取才,真正选取组织和人民满意的人才,既体现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水准,更反映了各级领导的政治道德。“一流的品德选出一流的人才,二流的品德只识二流之辈”。各级党组织要以慧眼取才,立足发展看人才,处于公心识真才,不夹带个人感情,不掺杂个人好恶。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又要掌握干部的道德表现,既要看干部的学识水平,又要看干部的实际能力,做到既尊重事实又不被假象所迷,既尊重实绩又不被实绩所惑,既尊重领导又不被领导意志所困。
跑官要官的少了
●中共安徽省无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刚:在传统的选人用人制度下,一些官员认为不找领导,不反映情况,就得不到关照。现在可以通过比选、竞争上岗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跑官要官的人少了。无为县现任建设局局长就是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出来的,他认为,现在上任工作不存在还人情债的问题了,可以集中精力做事。总的说来,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了整个官场的环境。
竞争上岗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演讲述职的过程中,一些部门的干部往往不善言辞,不能很好的表现自己。因此希望他们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加强锻炼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
(责编 摩逸浩 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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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沿革及发展
竞争上岗最初是在1994年机构改革及推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作为选配和分流人员的手段而运用的,由于效果明显,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肯定,并逐步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
1998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并召开了全国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会议,对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做出了部署。1999年底,中组部、人事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
2002年7月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并且规范了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2004年4月,中央集中出台“5+1”法规文件:《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近几年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党政干部晋升的主要方式之一。一是实行竞争上岗的机关层次不断延伸,已由最初的主要在地、县两级机关向上延伸到中央国家机关,向下延伸到乡镇(街道)机关。二是竞争上岗适用的职位层次不断扩展。由科级、处级职位扩展到司局级;由选拔机关中层领导职位人选发展到机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职位和非领导职位或热门职位。三是参与竞争上岗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从一般只允许机关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扩展到允许本系统及其他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
对准备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来讲,要保持一种立职为公,尽职为民,效忠国家的理念。增强这个理念,要不断总结自身的实践。同时也要注重学习,学习和工作是相结合的。要学习,才能把握新的课题。适应国家形势的发展和面临的任务,来提高工作的水平。在竞争的过程中,善于学习别人身上的优点,找到自身的不足,不断地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可以实行几级联合集中公选
●中共浙江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2006年以来,义乌市先后对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对象、条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竞争公开选拔了市管领导干部3批11人,共有41名干部走上新的中层职位。
竞争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拓宽用人视野,为全市干部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难题,如:成本过高难控制。不管是选几名干部,都要组班子、发公告、出试题、请考官、评阅卷、出公示等等,所有程序走一遍,成本居高不下试题质量难保证。“干什么、考什么”是提高竞争上岗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但考虑到成本和人员数量问题,在具体操作中区别不同的职位而出不同的试题是不现实的。这种“一锅煮”的现象也直接损害了竞争上岗的质量;公正效率难权衡。既然是竞争上岗,都会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也就是最终的分数,不以分数取人、不以分数论英雄是竞争上岗的一条基本原则,但真正实施起来确有难度。虽然有考察环节,但只要考察对象没有大的问题,没有碰到“硬杠子”,要否决起来难度相当大,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会非常之大。很多时候,为体现公正,往往忽视了效率。直接以“分数取人”。
建议实行联合公选。由上级组织部门牵头,统一部署、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实行几级联合集中公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通过规模化而有效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有条件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分别出题,从而解决试题质量不高的问题。
善于运用政治资源
●中共湖南省邵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彦博:“竞争上岗”体现了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政治体制的一大进步。
政治岗位是党的政治资源。如何让有限的政治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就必须让最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和优秀的领导水平的人来守岗尽责。为此,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不失为一种有效措施。但是当前,有些地方的竞争上岗却是应时之作,拿出的职位往往是无关痛痒: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清水衙门”的多, “要害部门”的少,从而造成社会呼声不高,应试者无所谓,考上者不甘愿,举办单位还为此劳民伤财。对此,各级党组织要以事业为重,舍得拿出硬岗位、“好位置”,把重要的正职、实职和要害部门的职位拿出来竞争,真正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让真龙出水。
能否公正公平的取才,真正选取组织和人民满意的人才,既体现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水准,更反映了各级领导的政治道德。“一流的品德选出一流的人才,二流的品德只识二流之辈”。各级党组织要以慧眼取才,立足发展看人才,处于公心识真才,不夹带个人感情,不掺杂个人好恶。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又要掌握干部的道德表现,既要看干部的学识水平,又要看干部的实际能力,做到既尊重事实又不被假象所迷,既尊重实绩又不被实绩所惑,既尊重领导又不被领导意志所困。
跑官要官的少了
●中共安徽省无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刚:在传统的选人用人制度下,一些官员认为不找领导,不反映情况,就得不到关照。现在可以通过比选、竞争上岗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跑官要官的人少了。无为县现任建设局局长就是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出来的,他认为,现在上任工作不存在还人情债的问题了,可以集中精力做事。总的说来,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了整个官场的环境。
竞争上岗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演讲述职的过程中,一些部门的干部往往不善言辞,不能很好的表现自己。因此希望他们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加强锻炼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
(责编 摩逸浩 高源 )
资料链接
竞争上岗沿革及发展
竞争上岗最初是在1994年机构改革及推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作为选配和分流人员的手段而运用的,由于效果明显,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肯定,并逐步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
1998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并召开了全国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会议,对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做出了部署。1999年底,中组部、人事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
2002年7月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并且规范了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2004年4月,中央集中出台“5+1”法规文件:《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近几年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党政干部晋升的主要方式之一。一是实行竞争上岗的机关层次不断延伸,已由最初的主要在地、县两级机关向上延伸到中央国家机关,向下延伸到乡镇(街道)机关。二是竞争上岗适用的职位层次不断扩展。由科级、处级职位扩展到司局级;由选拔机关中层领导职位人选发展到机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职位和非领导职位或热门职位。三是参与竞争上岗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从一般只允许机关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扩展到允许本系统及其他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