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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采用实例研究方法,以湖南省为例,在分析湖南省粮食产能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土地整治内容和目标,结合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分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建设、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影响。经分析研究,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后工程建设区将新增耕地1.61万ha,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可新增优质粮田11.20万ha,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为37.58%。研究表明,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产能。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粮食产能;粮食安全;湖南省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不断开展,单目标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已经向多目标的综合整治转变。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两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列入湖南省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省完成1000个行政村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面积26.67万hm2以上,新增耕地3.33万hm2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0.67万hm2以上;到2020年,完成10000个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200万hm2以上,新增耕地13.33万hm2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3.33万hm2以上。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已经成为湖南省进行粮食产能建设的主要途径。
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粮食产能建设方面的作用分析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建设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耕地面积;二是提高耕地质量。
1.1 增加耕地面积,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增加的有效耕地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道路、沟渠、防护林的综合整治所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在农村地区,许多道路、沟渠或防护林在布设时缺乏统筹安排,造成布设重复混乱,占地面积大;同时由于年久失修、无人管理,部分设施已处于荒废状态,利用效率低下。对这些处于荒废状态或重复布设的道路、沟渠、防护林进行整理,使其恢复成直接生产用地,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等所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由于地权的分散造成田块小且分散,田坎占地面积大,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权属调整、田块规整等措施,减少田坎占地面积,同时将原有的废弃坑塘等整理成可利用耕地,并充分利用原耕地中难以利用的边角地,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1.2 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单位面积粮食产量
不同区域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不同,耕地整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提高生产能力的途径就各不相同。一般可归纳为3种。一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不仅增加了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了灌排保证率,而且增加了农田的防洪、治涝、抗旱能力,增加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为粮食增产提供保障条件。农村道路是居民点、生产中心与农田之间联系的主要纽带,主要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通过完善农村道路系统,满足人、畜、农业机械下田运作的需求,方便农户经营管理,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农田林网的建设对农田的小气候起到较大的改善作用,不但能够有效地防御风害、霜冻和干热风等气象灾害,而且可以进行水汽交换,有利于提高光能利用率,增加干物质积累,从而促进粮食增产。二是通过改造、消除耕作中的限制因素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耕地中存在一些限制生产能力发挥的障碍因素,诸如土层较薄、土壤侵蚀、潜育化、盐碱化等,耕地整理针对这些障碍因素实施一系列的工程、生物措施,消除限制因素,达到增产的目的。三是通过影响农户对耕地的投入、经营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耕地整理的实施,田、水、路、林综合配套,为其他增产措施提供了基础。实践证明,耕地整理后,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更容易推广,而且农户更注重对耕地的投入、施肥和集约经营。
就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而言,项目区现状耕地面积为15.23万hm2,其中高、中、低产田面积分别为3.62万hm2、10.59万hm2和1.02万hm2,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可新增优质粮田11.20万hm2。
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粮食产能潜力分析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及提高耕地质量两种主要方式来促进粮食产能的提高。本文以湖南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为例来具体分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潜力的影响 。该项目区位于湖南省北部环洞庭湖区,涉及常德、益阳和岳阳3个地级市的14个县(市、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86317.03hm2,其中建设规模为206104.41hm2。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16061.45hm2,新增耕地比例率为7.79% 。
2.1主要分析过程
(1)新增粮田增产潜力分析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理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后,工程建设区将新增耕地1.61万hm2,按照当前的高产田双季稻每hm2单产水平8250.00kg计算,每年将增加粮食产量26.57万吨。
(2)高标准粮田建设增产潜力分析
按高中低产田类型划分,至2007年,实施区共有高产田3.62万hm2、中产田10.59万hm2、低产田1.02万hm2,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23.77%、69.51%和6.72%。通过重大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所有的中产田提升为高产田,60%的低产田改造为高产田,另外40%的低产田可改造为中产田,即重大工程建设中,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可新增高产田11.20万hm2。按双季稻计算,重大工程实施后,每年共可增产36.67万吨。
(3)科技服务增长潜力分析
重大工程建设配合湖南省新增百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一期工程(2009-2015年),采用科学的方法耕种,建设种苗工程、技术推广、信息服务、防灾减灾、仓储、流通等配套工程建设等,将大幅度提高早稻的播种面积,实施区早稻种植面积按当前的10.49万hm2计算,采用设施化育秧后,早稻可增加播种面积0.28万hm2,且全部为高标准粮田。按每亩产出450 kg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即可增加粮食1.89万吨,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科技服务增产潜力将在2.00万吨以上。
(4)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分析
根据重大工程实施前后粮食生产能力的比较,可考察重大工程的建设对实施区粮食生产能力的贡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
经计算,只考虑新增耕地产能和高标准粮田建设产量提高两项因素,重大工程建设后实施区理论上的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为37.58%。
2.2潜力分析
通过对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对粮食增产能力的分析得知,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建设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土地整治,还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的应用,从而间接增加粮食的生产能力。土地整治后,项目实施区的粮食生产能力理论上的增加值为30%~40%。
3 结语
耕地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制定的《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提出了“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的控制目标。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可对确保耕地面积做出重大贡献。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产能,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进行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张正峰, 陈百明. 土地整理潜力分析[J]. 自然资源学报, 2002, 17(6): 664-669.
[2] 于亚男, 郭晓辉, 王秀茹. 基本农田整理与我国粮食安全的浅析——以河北省香河县刘宋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为例[J]. 水土保持研究, 2007, 14(3): 318-322.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粮食产能;粮食安全;湖南省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不断开展,单目标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已经向多目标的综合整治转变。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两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列入湖南省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省完成1000个行政村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面积26.67万hm2以上,新增耕地3.33万hm2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0.67万hm2以上;到2020年,完成10000个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200万hm2以上,新增耕地13.33万hm2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3.33万hm2以上。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已经成为湖南省进行粮食产能建设的主要途径。
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粮食产能建设方面的作用分析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建设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耕地面积;二是提高耕地质量。
1.1 增加耕地面积,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增加的有效耕地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道路、沟渠、防护林的综合整治所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在农村地区,许多道路、沟渠或防护林在布设时缺乏统筹安排,造成布设重复混乱,占地面积大;同时由于年久失修、无人管理,部分设施已处于荒废状态,利用效率低下。对这些处于荒废状态或重复布设的道路、沟渠、防护林进行整理,使其恢复成直接生产用地,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等所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由于地权的分散造成田块小且分散,田坎占地面积大,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权属调整、田块规整等措施,减少田坎占地面积,同时将原有的废弃坑塘等整理成可利用耕地,并充分利用原耕地中难以利用的边角地,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1.2 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单位面积粮食产量
不同区域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不同,耕地整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提高生产能力的途径就各不相同。一般可归纳为3种。一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不仅增加了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了灌排保证率,而且增加了农田的防洪、治涝、抗旱能力,增加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为粮食增产提供保障条件。农村道路是居民点、生产中心与农田之间联系的主要纽带,主要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通过完善农村道路系统,满足人、畜、农业机械下田运作的需求,方便农户经营管理,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农田林网的建设对农田的小气候起到较大的改善作用,不但能够有效地防御风害、霜冻和干热风等气象灾害,而且可以进行水汽交换,有利于提高光能利用率,增加干物质积累,从而促进粮食增产。二是通过改造、消除耕作中的限制因素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耕地中存在一些限制生产能力发挥的障碍因素,诸如土层较薄、土壤侵蚀、潜育化、盐碱化等,耕地整理针对这些障碍因素实施一系列的工程、生物措施,消除限制因素,达到增产的目的。三是通过影响农户对耕地的投入、经营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耕地整理的实施,田、水、路、林综合配套,为其他增产措施提供了基础。实践证明,耕地整理后,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更容易推广,而且农户更注重对耕地的投入、施肥和集约经营。
就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而言,项目区现状耕地面积为15.23万hm2,其中高、中、低产田面积分别为3.62万hm2、10.59万hm2和1.02万hm2,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可新增优质粮田11.20万hm2。
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粮食产能潜力分析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及提高耕地质量两种主要方式来促进粮食产能的提高。本文以湖南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为例来具体分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潜力的影响 。该项目区位于湖南省北部环洞庭湖区,涉及常德、益阳和岳阳3个地级市的14个县(市、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86317.03hm2,其中建设规模为206104.41hm2。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16061.45hm2,新增耕地比例率为7.79% 。
2.1主要分析过程
(1)新增粮田增产潜力分析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理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后,工程建设区将新增耕地1.61万hm2,按照当前的高产田双季稻每hm2单产水平8250.00kg计算,每年将增加粮食产量26.57万吨。
(2)高标准粮田建设增产潜力分析
按高中低产田类型划分,至2007年,实施区共有高产田3.62万hm2、中产田10.59万hm2、低产田1.02万hm2,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23.77%、69.51%和6.72%。通过重大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所有的中产田提升为高产田,60%的低产田改造为高产田,另外40%的低产田可改造为中产田,即重大工程建设中,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可新增高产田11.20万hm2。按双季稻计算,重大工程实施后,每年共可增产36.67万吨。
(3)科技服务增长潜力分析
重大工程建设配合湖南省新增百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一期工程(2009-2015年),采用科学的方法耕种,建设种苗工程、技术推广、信息服务、防灾减灾、仓储、流通等配套工程建设等,将大幅度提高早稻的播种面积,实施区早稻种植面积按当前的10.49万hm2计算,采用设施化育秧后,早稻可增加播种面积0.28万hm2,且全部为高标准粮田。按每亩产出450 kg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即可增加粮食1.89万吨,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科技服务增产潜力将在2.00万吨以上。
(4)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分析
根据重大工程实施前后粮食生产能力的比较,可考察重大工程的建设对实施区粮食生产能力的贡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
经计算,只考虑新增耕地产能和高标准粮田建设产量提高两项因素,重大工程建设后实施区理论上的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为37.58%。
2.2潜力分析
通过对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对粮食增产能力的分析得知,土地综合整治对粮食产能建设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土地整治,还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的应用,从而间接增加粮食的生产能力。土地整治后,项目实施区的粮食生产能力理论上的增加值为30%~40%。
3 结语
耕地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制定的《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提出了“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的控制目标。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可对确保耕地面积做出重大贡献。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产能,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进行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张正峰, 陈百明. 土地整理潜力分析[J]. 自然资源学报, 2002, 17(6): 664-669.
[2] 于亚男, 郭晓辉, 王秀茹. 基本农田整理与我国粮食安全的浅析——以河北省香河县刘宋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为例[J]. 水土保持研究, 2007, 14(3): 3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