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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怀珍提供的材料看,笔者认为其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部分馆藏资料能否参照档案进行管理:二是对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如何确定全宗归属,如何确定全宗名称。
从理论上讲,档案与资料有本质区别,其整理方法截然不同。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将两者分别整理和保管。但是。由于我省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保存下来的较少,人们了解一段历史往往依靠相关资料,特别是那些稀有、珍贵的资料已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因此,从有利于保护稀有、珍贵资料的角度考虑,笔者基本同意张怀珍提出的将部分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观点。鉴于目前对此还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笔者建议南阳市档案馆从以下几点来把握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范围和标准:一是坚持以本级或本区域内机关、社会机构形成的资料为主的原则:二是坚持价值原则,即挑选内容上重要、有独特性的资料,这些资料不但能释疑解惑、印证历史,也能作为了解历史的参考、凭证;三是坚持拾遗补阙的原则,即所选资料应能够补充档案内容的不足,有利于形成完整的档案馆藏体系。按照以上原则,我们对张怀珍文中所列的资料能否参照档案进行管理做一些初步判断:第一类的全部(建国前南阳各级衙署编修的府志、县志)、第四类的全部(民国时期南阳前锋报社的资料)、第五类的全部(宛西自治资料)、第六类的一部分(镇平青年报、镇平建设报、宛南民报)可以参照档案进行管理,其余的则不能参照档案进行管理。
对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如何确定全宗归属及所属全宗名称。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能归入相关全宗的,就归入相关全宗,不再单列全宗;二是能用主体全宗名称的,用主体全宗名称。不用客体全宗名称;三是能够确定档案资料全宗归属的,就使用明确的、规范的全宗名称,不用档案汇集名称。按照这个原则,笔者建议南阳市档案馆在确定上述可以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全宗归属及所属全宗名称时可做如下处理:第一类(建国前南阳各级衙署编修的府志、县志)可归入建国前南阳各级相应时期的衙署全宗。如馆藏缺少个别县衙全宗。可将该县志归人南阳府衙全宗:对第四类(民国时期南阳前锋报社的资料),张怀珍文中的想法大体可行,笔者只是担心此全宗档案资料数量太少,可将其归入主管单位全宗,其资料可作为主管单位全宗中的一类;第五类(宛西自治资料)设立一个全宗是可以的。只是全宗名称问题,最好用主体全宗名称:第六类中的镇平青年报、镇平建设报、宛南民报可按照所属关系归入各自主管单位全宗。
上述对部分馆藏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做法,将有助于稀有、珍贵资料的抢救和保护。同时。笔者还提醒有关档案馆,上述做法一定要慎重使用,决不能使之泛化和滥化。通常情况下,档案馆应严格区分档案和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它们分别进行整理和保管。若确实需要对部分馆藏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有关档案馆要按照本文提出的原则和方法开展此项工作。
(作者单位:河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摘自《档案界》网站)
从理论上讲,档案与资料有本质区别,其整理方法截然不同。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将两者分别整理和保管。但是。由于我省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保存下来的较少,人们了解一段历史往往依靠相关资料,特别是那些稀有、珍贵的资料已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因此,从有利于保护稀有、珍贵资料的角度考虑,笔者基本同意张怀珍提出的将部分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观点。鉴于目前对此还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笔者建议南阳市档案馆从以下几点来把握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范围和标准:一是坚持以本级或本区域内机关、社会机构形成的资料为主的原则:二是坚持价值原则,即挑选内容上重要、有独特性的资料,这些资料不但能释疑解惑、印证历史,也能作为了解历史的参考、凭证;三是坚持拾遗补阙的原则,即所选资料应能够补充档案内容的不足,有利于形成完整的档案馆藏体系。按照以上原则,我们对张怀珍文中所列的资料能否参照档案进行管理做一些初步判断:第一类的全部(建国前南阳各级衙署编修的府志、县志)、第四类的全部(民国时期南阳前锋报社的资料)、第五类的全部(宛西自治资料)、第六类的一部分(镇平青年报、镇平建设报、宛南民报)可以参照档案进行管理,其余的则不能参照档案进行管理。
对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如何确定全宗归属及所属全宗名称。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能归入相关全宗的,就归入相关全宗,不再单列全宗;二是能用主体全宗名称的,用主体全宗名称。不用客体全宗名称;三是能够确定档案资料全宗归属的,就使用明确的、规范的全宗名称,不用档案汇集名称。按照这个原则,笔者建议南阳市档案馆在确定上述可以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资料全宗归属及所属全宗名称时可做如下处理:第一类(建国前南阳各级衙署编修的府志、县志)可归入建国前南阳各级相应时期的衙署全宗。如馆藏缺少个别县衙全宗。可将该县志归人南阳府衙全宗:对第四类(民国时期南阳前锋报社的资料),张怀珍文中的想法大体可行,笔者只是担心此全宗档案资料数量太少,可将其归入主管单位全宗,其资料可作为主管单位全宗中的一类;第五类(宛西自治资料)设立一个全宗是可以的。只是全宗名称问题,最好用主体全宗名称:第六类中的镇平青年报、镇平建设报、宛南民报可按照所属关系归入各自主管单位全宗。
上述对部分馆藏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的做法,将有助于稀有、珍贵资料的抢救和保护。同时。笔者还提醒有关档案馆,上述做法一定要慎重使用,决不能使之泛化和滥化。通常情况下,档案馆应严格区分档案和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它们分别进行整理和保管。若确实需要对部分馆藏资料参照档案进行管理,有关档案馆要按照本文提出的原则和方法开展此项工作。
(作者单位:河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摘自《档案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