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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国内音乐表演学科大多偏重于实践,而学术研究还相对匮乏。近日中央音乐学院高拂晓老师撰写并出版了《音乐表演艺术论》一书,书中对音乐表演的理论研究提出了一定的见解,笔者认真研读之后,感慨良多,因而拙文,从音乐表演学科的理论背景、学科特殊性、审美评价依据、研究人才能力的培养四个方面进行自己的解读。
关键词:《音乐表演艺术论》 学科特殊性 审美评价依据 研究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2-0167-03
众所周知,音乐表演艺术是一门很强的实践性学科,高质量的演出不管是在听觉上还是视觉上都传达给观众无与伦比的美的享受。因此无论是演奏(唱)者本身或是观众似乎都将对音乐的表达和感受作为音乐表演的极致追求,这也使人难免会问,音乐表演本身就是一门实践艺术,需要进行学术研究吗?为什么要研究?
近日,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高拂晓副研究员撰写的《音乐表演艺术论》一书,就带着这些问题,从音乐表演的本质论、表现论、主体论、接受论、发展论和人才论等六个维度,结合历史传统与现实问题讨论了“音乐表演艺术”这个宏大的话题,并且从学术理论的角度阐释了音乐表演中的一些美学问题和在思考的基础上用研究的态度及钻研的精神去探索音乐表演学科的发展规律,以期帮助读者从科学、社会、人文等多角度加深对音乐表演的实践问题的理解,并能深入感受音乐的内涵从而反馈到音乐的实践中去。理论来自实践,实践则是理论的基础。该书现已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18年3月出版。
一、理论的背景下审视音乐表演学科
音乐表演艺术论要论什么?是长篇大论还是高谈阔论?音乐表演艺术论是要用理论指导实践吗?表演是一门学问吗?表演需要研究嘛?高拂晓老师在书中前言部分首先就抛出了这一系列的问题,引人深思。随后他做出了解释:表演的艺术论是用理论的思维来看待事件中的问题,对其中的规律进行阐述,并做出评价。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众多表演艺术家对于理论的不屑,其主要是因为要么理论过于高深难以理解,要么理论与实践两者难以统一,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然而作者认为,理论并非是要对实践指手划脚,而是在思考的基础上用研究的态度和钻研的精神探索艺术的发展规律,加深对实践问题的理解,形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观念和想法,为评价表演艺术提供一定的依据和视野,为更多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提供思想基础。同时作者还提到当前音乐表演的相当一部分表演者在长时间舞台表演之后,极易陷入表演的惯性思维,而逐渐缺乏对于表演理论层面的深思熟虑,即是在积累了经验之后却失去了意义。在此经验下深思后我们则需要找出审美逻辑与感性之间的平衡,这也促使音乐表演的实践问题应当发展和转化为一种学术性的问题去讨论。
二、音乐表演的学科特殊性
我们常见的音乐表演形式无论是作为一种人类的活动,还是一种艺术行为,它都离不开表演的场所、对象(音乐作品)、表演者、听众这几个必要的条件,不可重复、不可修改的一次性呈现是这种艺术行为的最本质的、也是最重要的特征。这里值得提一句的是,作者对于当前一种新兴的自动演奏的机械装置作为音乐表演者进行了评价,认为这种形式即使能呈现出“完美无瑕”的技术以及音响效果,但是音乐表演的本身是艺术,而不是技术,表演感动我们的地方在于它是具有表演者鲜活的生命灵魂和情感的音响呈现。
音乐表演学科的特殊性从其实践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三大环节来看,主要表现在它的重塑性和二度创造性。音乐表演的重塑性要求表演者对作品中的精神内涵、创作风格等按照乐谱的知识和作曲家的意愿,来演绎作品的构思和意图,但是这里讲到的重塑性又是忠于表演者本身的原创性的、非仿效的表演形式,也就是要求表演者的真实。而音乐表演的二度创作性是指表演者在尊重作曲家意图和作品风格的基础上,体现出的带有表演者个人特质的主观倾向性和审美取向,即表演者在演绎作品时所带入的个人所处时代的精神气质以及表演者本身的审美思想和观念,以此去理解和解读作品,形成一定的个人风格。如何在表演实践中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高拂晓老师认为:重塑性并不是机械地还原,也不可能机械地还原,重塑是有创造性地重塑;创造性不是完全自由发挥,随心所欲,而是以重塑为基础,是以重塑为依据的创造性,可以说音乐表演中的重塑性和创造性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以此,我们认为,把这些观点理清对于一个从事音乐表演的工作者来讲,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音乐表演的审美评价依据
音乐表演中的表现力有着普遍的共性特征,也有独特的个性特征,还有多样化的表现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对于认识音乐表演问题本身的实质性内容有所帮助,而且还将为评价表演这一复杂的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学术视野。首先是共性表现力,主要是指音乐表演中的普遍性规律,也是艺术家普遍遵循的艺术原则。作者以“rubato”(自由地)这一术语为例,对表演中的共性表現力从西方不同的音乐时期所持的观念和内涵进行了诠释,得出:Rubato的艺术偏离原则无疑已经是音乐表演艺术家普遍运用的表现手段,它是“人性”的音乐表演区别于“机械”的(如MID演奏的乐谱)音乐表演的最重要的标志。它是为塑造有表现力的乐句而进行的节奏伸缩、力度变化和重音的强调;为突出某个音乐特征有意图拉长或缩短音符时值,艺术家对作品的个人感觉和理解所导致的艺术处理上的自由和发挥等。其二是个性表现力,这是指音乐表演中的特殊规律,这是艺术家个性的体现和个人风格的标识,同时也强调了表演者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所形成不同的阐释形式。这种个性表现力一般体现在艺术家的表演意图上、惯用句法演奏特征上、精湛的表演技术和丰满的艺术体验相结合的体现上。这里作者高佛晓老师在承认炫技性是表演中表现力的重要部分的同时,也提出要上升到一种更高的精神层面去理解和感悟,也就是达到技术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其三是多维表现力,这是音乐表演创造性的时代体现,反映了当今音乐表演实践的多样化并且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风格,或是多品种多风格结合的表演形式。读到这里笔者不禁联想到2016年春晚,歌手谭维维与华阴老腔的老艺人们成功合作的《华阴老腔一声喊》,这种成功的流行与民间乐器、原生态技艺结合的表演形式,就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和思考,这不但能够顺应时代,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传承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也是对音乐表演形式多样化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四、国内音乐表演人才研究能力培养的思考
高拂晓老师认为当今国内的艺术教育理论研究领域中,对于音乐表演这门分支艺术的、专门的、系统的理论研究还相对匮乏。对比国外以英国剑桥大学为代表的研究机构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大规模系统的表演研究项目,凸显出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相对滞后,虽有一些论文发表,但是大都零散而缺乏研究方法。因此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思考和总结音乐表演艺术的特殊性则显得越来越重要。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国内音乐表演教育能力确实大有提高,仅从最近几年中国年轻歌唱家、钢琴家等在国际上摘金夺银就可看出,但是作者认为音乐学院的学生除了磨练技术、琢磨作品之外,还应当加强思考能力和研究能力,应当用一定的理论训练的思维去指引自己的教学和表演,并且还应更多的去思考表演实践和理论之间的关联,不能局限于只知道一些原理,而应当用理论的思维去看待表演问题,去发现更多以前曾忽视的问题,得到更多观察表演的视角,引起更多对表演问题的思考,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能表演、有观点、会阐释、懂评价的表演艺术家。
五、结语
一部专著的出版,不但凝聚了作者的心血,更展现了作者的思想和学术理论的功底,我们在多次拜读《音乐表演艺术论》一书之后一次次地有所感悟。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舞台上的表现力、演唱(奏)的技术、对歌曲内涵的把握都是笔者以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但是对于探寻音乐表演艺术的规律却知之甚少。书中高拂晓老师从学理上进行阐述的诸多音乐表演美学的问题,以及从艺术审美规律入手对音乐表演多角度的理解和认识,都给了我们和读者莫大的启发。撰写此文,一是向高佛晓老师致谢、致敬;二是想说出自己在拜读之后的一点思考和理解,其目的是与同行交流、探讨,也借此逐步厘清笔者在音乐表演实践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与疑惑,以明晰的思维去指导自己的表演实践。
关键词:《音乐表演艺术论》 学科特殊性 审美评价依据 研究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2-0167-03
众所周知,音乐表演艺术是一门很强的实践性学科,高质量的演出不管是在听觉上还是视觉上都传达给观众无与伦比的美的享受。因此无论是演奏(唱)者本身或是观众似乎都将对音乐的表达和感受作为音乐表演的极致追求,这也使人难免会问,音乐表演本身就是一门实践艺术,需要进行学术研究吗?为什么要研究?
近日,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高拂晓副研究员撰写的《音乐表演艺术论》一书,就带着这些问题,从音乐表演的本质论、表现论、主体论、接受论、发展论和人才论等六个维度,结合历史传统与现实问题讨论了“音乐表演艺术”这个宏大的话题,并且从学术理论的角度阐释了音乐表演中的一些美学问题和在思考的基础上用研究的态度及钻研的精神去探索音乐表演学科的发展规律,以期帮助读者从科学、社会、人文等多角度加深对音乐表演的实践问题的理解,并能深入感受音乐的内涵从而反馈到音乐的实践中去。理论来自实践,实践则是理论的基础。该书现已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18年3月出版。
一、理论的背景下审视音乐表演学科
音乐表演艺术论要论什么?是长篇大论还是高谈阔论?音乐表演艺术论是要用理论指导实践吗?表演是一门学问吗?表演需要研究嘛?高拂晓老师在书中前言部分首先就抛出了这一系列的问题,引人深思。随后他做出了解释:表演的艺术论是用理论的思维来看待事件中的问题,对其中的规律进行阐述,并做出评价。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众多表演艺术家对于理论的不屑,其主要是因为要么理论过于高深难以理解,要么理论与实践两者难以统一,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然而作者认为,理论并非是要对实践指手划脚,而是在思考的基础上用研究的态度和钻研的精神探索艺术的发展规律,加深对实践问题的理解,形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观念和想法,为评价表演艺术提供一定的依据和视野,为更多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提供思想基础。同时作者还提到当前音乐表演的相当一部分表演者在长时间舞台表演之后,极易陷入表演的惯性思维,而逐渐缺乏对于表演理论层面的深思熟虑,即是在积累了经验之后却失去了意义。在此经验下深思后我们则需要找出审美逻辑与感性之间的平衡,这也促使音乐表演的实践问题应当发展和转化为一种学术性的问题去讨论。
二、音乐表演的学科特殊性
我们常见的音乐表演形式无论是作为一种人类的活动,还是一种艺术行为,它都离不开表演的场所、对象(音乐作品)、表演者、听众这几个必要的条件,不可重复、不可修改的一次性呈现是这种艺术行为的最本质的、也是最重要的特征。这里值得提一句的是,作者对于当前一种新兴的自动演奏的机械装置作为音乐表演者进行了评价,认为这种形式即使能呈现出“完美无瑕”的技术以及音响效果,但是音乐表演的本身是艺术,而不是技术,表演感动我们的地方在于它是具有表演者鲜活的生命灵魂和情感的音响呈现。
音乐表演学科的特殊性从其实践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三大环节来看,主要表现在它的重塑性和二度创造性。音乐表演的重塑性要求表演者对作品中的精神内涵、创作风格等按照乐谱的知识和作曲家的意愿,来演绎作品的构思和意图,但是这里讲到的重塑性又是忠于表演者本身的原创性的、非仿效的表演形式,也就是要求表演者的真实。而音乐表演的二度创作性是指表演者在尊重作曲家意图和作品风格的基础上,体现出的带有表演者个人特质的主观倾向性和审美取向,即表演者在演绎作品时所带入的个人所处时代的精神气质以及表演者本身的审美思想和观念,以此去理解和解读作品,形成一定的个人风格。如何在表演实践中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高拂晓老师认为:重塑性并不是机械地还原,也不可能机械地还原,重塑是有创造性地重塑;创造性不是完全自由发挥,随心所欲,而是以重塑为基础,是以重塑为依据的创造性,可以说音乐表演中的重塑性和创造性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以此,我们认为,把这些观点理清对于一个从事音乐表演的工作者来讲,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音乐表演的审美评价依据
音乐表演中的表现力有着普遍的共性特征,也有独特的个性特征,还有多样化的表现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对于认识音乐表演问题本身的实质性内容有所帮助,而且还将为评价表演这一复杂的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学术视野。首先是共性表现力,主要是指音乐表演中的普遍性规律,也是艺术家普遍遵循的艺术原则。作者以“rubato”(自由地)这一术语为例,对表演中的共性表現力从西方不同的音乐时期所持的观念和内涵进行了诠释,得出:Rubato的艺术偏离原则无疑已经是音乐表演艺术家普遍运用的表现手段,它是“人性”的音乐表演区别于“机械”的(如MID演奏的乐谱)音乐表演的最重要的标志。它是为塑造有表现力的乐句而进行的节奏伸缩、力度变化和重音的强调;为突出某个音乐特征有意图拉长或缩短音符时值,艺术家对作品的个人感觉和理解所导致的艺术处理上的自由和发挥等。其二是个性表现力,这是指音乐表演中的特殊规律,这是艺术家个性的体现和个人风格的标识,同时也强调了表演者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所形成不同的阐释形式。这种个性表现力一般体现在艺术家的表演意图上、惯用句法演奏特征上、精湛的表演技术和丰满的艺术体验相结合的体现上。这里作者高佛晓老师在承认炫技性是表演中表现力的重要部分的同时,也提出要上升到一种更高的精神层面去理解和感悟,也就是达到技术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其三是多维表现力,这是音乐表演创造性的时代体现,反映了当今音乐表演实践的多样化并且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风格,或是多品种多风格结合的表演形式。读到这里笔者不禁联想到2016年春晚,歌手谭维维与华阴老腔的老艺人们成功合作的《华阴老腔一声喊》,这种成功的流行与民间乐器、原生态技艺结合的表演形式,就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和思考,这不但能够顺应时代,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传承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也是对音乐表演形式多样化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四、国内音乐表演人才研究能力培养的思考
高拂晓老师认为当今国内的艺术教育理论研究领域中,对于音乐表演这门分支艺术的、专门的、系统的理论研究还相对匮乏。对比国外以英国剑桥大学为代表的研究机构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大规模系统的表演研究项目,凸显出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相对滞后,虽有一些论文发表,但是大都零散而缺乏研究方法。因此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思考和总结音乐表演艺术的特殊性则显得越来越重要。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国内音乐表演教育能力确实大有提高,仅从最近几年中国年轻歌唱家、钢琴家等在国际上摘金夺银就可看出,但是作者认为音乐学院的学生除了磨练技术、琢磨作品之外,还应当加强思考能力和研究能力,应当用一定的理论训练的思维去指引自己的教学和表演,并且还应更多的去思考表演实践和理论之间的关联,不能局限于只知道一些原理,而应当用理论的思维去看待表演问题,去发现更多以前曾忽视的问题,得到更多观察表演的视角,引起更多对表演问题的思考,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能表演、有观点、会阐释、懂评价的表演艺术家。
五、结语
一部专著的出版,不但凝聚了作者的心血,更展现了作者的思想和学术理论的功底,我们在多次拜读《音乐表演艺术论》一书之后一次次地有所感悟。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舞台上的表现力、演唱(奏)的技术、对歌曲内涵的把握都是笔者以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但是对于探寻音乐表演艺术的规律却知之甚少。书中高拂晓老师从学理上进行阐述的诸多音乐表演美学的问题,以及从艺术审美规律入手对音乐表演多角度的理解和认识,都给了我们和读者莫大的启发。撰写此文,一是向高佛晓老师致谢、致敬;二是想说出自己在拜读之后的一点思考和理解,其目的是与同行交流、探讨,也借此逐步厘清笔者在音乐表演实践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与疑惑,以明晰的思维去指导自己的表演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