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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全国总工会和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下,均提出明确的工作改革方针,并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中,为早日实现新时期工会工作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服务型工会、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各级工会的首要工作任务就是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下的创新服务管理模式。
关键词:工会;三级法律服务体系;管理模式
近年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由全国总工会牵头,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信访办公室、企联建立了一套六方联动机制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形成了初步的社会调节工作格局,工会与多方资源的整合,能够大大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效率,使工作运作模式由内部单一协调转变为社会化协调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工会发挥了重要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创建了新的服务平台。
一、以服务职工群众为工作目的
(一)强化区域法律服务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各级工会需要将服务职工群众为首要工作目的,制定“预防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托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和职工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各级地区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直接面向社会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加细致的劳动争议调节服务,并在基层地区创建社会保障所、工会服务站等,服务基层职工群众[1]。
(二)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各省市地区的总工会应当着手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致力于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具体措施有:在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企业中安排2-3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在职工人数超过100不足5000人的企业中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职工人数超过5000人的企业集团、总公司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此可以逐渐建立覆盖各产业领域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便于广大职工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2]。
二、强化法律服务购买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为打造更加专业权威的法律服务队伍,提升工会的法律服务水平,各级总工会应当积极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购买协议,聘用权威的法律专家和律师参与到工会的日常工作中去,具体措施如下:市级以下的工会每天应当有1-2名律师值班或者聘请2名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3];市级以上的工会应当配备至少5名的律师。各级工会对于聘请的律师应当支付一定的基础服务费,对于归档合格、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实行“一案一补”的补助政策。为确保各级工会正常的法律服务购买能力,全国总工会应当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个方面给予各级工会必要的财政支持,并尽力争取社工委等相关部门的财政支持,各级政府也应当逐渐将这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三、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下工会服务管理成果
全国工会推进职工服务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工会应当认真落实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之路,将“职工为本、法律维权”作为工作基础,发挥新形势下的工会法律维权职责,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全国总工会牵头的六方联动机制中,北京市总工会作为重点建设单位被纳入新型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中。为此,北京市总工会积极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下的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为首都的社会劳动关系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通过加大维权力度,取得了积极显著的工作成果。创新管理三年以来,为总计2.7万次的首都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劳动争议案件805件,成功调解4万余件劳动争议案件,为广大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4亿元[4]。北京总工会的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部门的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信赖,当发生劳动争议事件时,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选择到工会中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地避免了因劳动争议所致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服务广大基层群众的过程中,北京市总工会还在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深刻认识到只有从职工实际需求出发才能切实找到工作切入点,为其提供有效、合理、公正的法律援助服务,只有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才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职能管理,发挥工会劳动维权的真正作用。
结语: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级工会应当以建设职工维权长效机制、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强化法律服务购买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实打实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工会还要发挥新时代赋予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创建新型法律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陈振明,邵东珂,吴勇锋,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福建省的案例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70-102.
[2]张洪彬.关于加快长春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积极服务幸福长春建设的调研报告[J].中国司法,2013,01:53-57.
[3]梁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而努力奋斗——在北京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工会博览,2009,03:12-19.
[4]郭强.建设首善工会服务首都职工——北京市新时期工会工作扫描[J].中国职工教育,2013,21:13-16.
关键词:工会;三级法律服务体系;管理模式
近年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由全国总工会牵头,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信访办公室、企联建立了一套六方联动机制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形成了初步的社会调节工作格局,工会与多方资源的整合,能够大大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效率,使工作运作模式由内部单一协调转变为社会化协调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工会发挥了重要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创建了新的服务平台。
一、以服务职工群众为工作目的
(一)强化区域法律服务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各级工会需要将服务职工群众为首要工作目的,制定“预防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托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和职工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各级地区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直接面向社会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加细致的劳动争议调节服务,并在基层地区创建社会保障所、工会服务站等,服务基层职工群众[1]。
(二)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各省市地区的总工会应当着手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致力于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具体措施有:在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企业中安排2-3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在职工人数超过100不足5000人的企业中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职工人数超过5000人的企业集团、总公司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此可以逐渐建立覆盖各产业领域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便于广大职工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2]。
二、强化法律服务购买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为打造更加专业权威的法律服务队伍,提升工会的法律服务水平,各级总工会应当积极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购买协议,聘用权威的法律专家和律师参与到工会的日常工作中去,具体措施如下:市级以下的工会每天应当有1-2名律师值班或者聘请2名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3];市级以上的工会应当配备至少5名的律师。各级工会对于聘请的律师应当支付一定的基础服务费,对于归档合格、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实行“一案一补”的补助政策。为确保各级工会正常的法律服务购买能力,全国总工会应当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个方面给予各级工会必要的财政支持,并尽力争取社工委等相关部门的财政支持,各级政府也应当逐渐将这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三、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下工会服务管理成果
全国工会推进职工服务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工会应当认真落实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之路,将“职工为本、法律维权”作为工作基础,发挥新形势下的工会法律维权职责,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全国总工会牵头的六方联动机制中,北京市总工会作为重点建设单位被纳入新型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中。为此,北京市总工会积极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下的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为首都的社会劳动关系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通过加大维权力度,取得了积极显著的工作成果。创新管理三年以来,为总计2.7万次的首都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劳动争议案件805件,成功调解4万余件劳动争议案件,为广大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4亿元[4]。北京总工会的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部门的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信赖,当发生劳动争议事件时,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选择到工会中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地避免了因劳动争议所致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服务广大基层群众的过程中,北京市总工会还在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深刻认识到只有从职工实际需求出发才能切实找到工作切入点,为其提供有效、合理、公正的法律援助服务,只有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才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职能管理,发挥工会劳动维权的真正作用。
结语: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级工会应当以建设职工维权长效机制、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强化法律服务购买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实打实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工会还要发挥新时代赋予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创建新型法律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陈振明,邵东珂,吴勇锋,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福建省的案例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70-102.
[2]张洪彬.关于加快长春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积极服务幸福长春建设的调研报告[J].中国司法,2013,01:53-57.
[3]梁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而努力奋斗——在北京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工会博览,2009,03:12-19.
[4]郭强.建设首善工会服务首都职工——北京市新时期工会工作扫描[J].中国职工教育,2013,2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