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rn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不还,由此诞生的催债职业自古有之,本不值得大惊小怪.而银行中有人专门从事金融服务,有人进行欠款催收,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南京的银行把催收这块“外包”出去,由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进行.这样的催债公司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