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是拍纪录片的,在这个行业做了十多年,常常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纪录片是什么?它与真实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这是每个初学纪录片的人必须面对的问题。然而,对于纪录片的概念,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已成定论的概念无法完全让人信服。在纪录片的定义中,真实与纪实有时混淆在一起,所以,我想谈谈纪录片以及它与真实的关系。
最早使用“纪录片”这个词进行理论表述的是英国人约翰格里尔逊。1926年2月8日,他在《太阳报》上为《摩亚那》这部影片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到影片“具有文献资料(纪录的)价值。”后来对这个词的指称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是特指那些“对时事新闻素材进行了创造性处理的影片。”
《电影术语辞典》认为它是一种“排除虚构的影片。它具有一种吸引人的、有说服力的主题或观点,但它是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素材,并用剪辑和音响来增进作品的感染力。”《电影艺术词典》又把新闻和纪录片合在一起称为“新闻纪录片”……各种各样的说法,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其实,从纪录片产生到现在不到百年的时间里已经有无数学者和专家对其进行界定,有些观点已经得到多数人认同,如认为纪录片是非虚构的,取材于(拍摄下来的素材)现实生活:有些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和阐释,如主观介入的问题,以及真实性的问题等等,所以,纪录片还是有很大的空间留给后人去不断阐释和界定的。
在那些有待于论证和阐释的空间中,以真实性与纪录片关系命题为主的争论较多、较迫切且分歧较大,因此,本文想在此阐述一下拙见。
说到纪录片与混淆真实视听,不是没有道理的。大众习惯于将纪录片与真实等同,认为纪录片有个“真实的底线”。这是大众的说法,没有一个系统的阐明,是很不严谨的。其实。上升到学术的高度,我们发现打引号的这个短语是有歧义的。对此,学者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北京广播电视学院的教授钟大年在他的《纪录片创作论纲》中,提出“纪实不是真实”的论断,在当时“真实泛滥”的纪录片创作环境下,无疑是具有深刻而积极的探索意义的。所以,他认为“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不以虚构的方式来对待现实生活的创作……”显然,文章是想从以虚构对立的真实的意义上来说明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这有其合理性,但是,文章对于真实的论述并没有承接下去,而是直接转入纪实的论述去了,显得有些站不住脚。因此,在关于真实这个问题上,学术界也有难解的时候。看来“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确实值得商榷。文中还提到真实是纪录片本质属性的佐证:“谁能说《西藏的诱惑》是不真实的?谁能说《话说长江》是不真实的?谁又能说《让历史告诉未来》是不真实的呢?”这一连串问话,是极其模糊且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甸子,在论证这个问题上,不具说服力,让人实在难以认同。真实与纪录片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让人迷惑了。
杨田村在《北京广播电视学报》1994年第三期《纪实与真实》一文中谈到真实可以分为本质真实、心理真实和外部真实三个方面。我觉得用这三个方面来阐释纪录片与真实的关系,比较妥当。纪录片与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实际上也就是艺术与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推而广之,也可以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同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这是每个科学领域和艺术领域都必须面临的问题。首先,要肯定的是,纪录片是一种艺术,它是影视艺术的一个类型。纪录片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与电影不可分割,它的理论是构建在电影理论基石上的。克拉考尔《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和巴赞的《电影是什么》,成为后人在构建纪录片理论时不断援引的理论。特别是巴赞的《摄影影像本体论》,从摄影机的物理结构分析出电影的照相本性,脱离了文学现实主义理论的束缚,独树一帜,开创了具有电影本体特性的纪实主义理论。自此之后,纪实性便成为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纪录片也从中获得了理论。支撑只是在中国,我们更多的依赖电视罢了。但是不管是电影也好、电视也罢,纪录片反正都要依赖于摄影机作为拍摄的载体,最后都要成为作为电影或电视的一种类型,所以,纪录片是艺术的一种类型。
既然纪录片是艺术的一种类型,它就必须遵循艺术创作的规则,同其它艺术创作的目的一样:追求本质真实。
然而,本质真实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又由什么来鉴定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来回答。关于本质真实,我觉得可以分为相对本质真实与绝对本质真实,相对本质真实是可以达到的,而绝对本质真实是无法达到的。为什么本质真实有相对和绝对之分呢,可以举一个例子,牛顿的经典力学只适用于宏观领域,爱因斯坦则打破了牛顿的经典力学,创立了适用于微观领域的相对论,一个受宏观限制,一个受微观限制,不能说这些学说反映的不是事物的本质,也不能说这些反映的就是事物的本质,它们的参照系不同,所以,要分开来谈,要加条件。任何学说都具有局限性,所能达到的都是有条件的本质真实,而绝对的本质真实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个终极目标,是人类努力的方向,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世界是无限的,而人类的认识在某一阶段是有限的。
在科学领域,相对本质真实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来检验,但在艺术领域,又如何检验呢。再回到纪录片上来,钟大年认为“真实性的把握在于创作者的良知和真诚”,吕新雨认为“真实的背后是观念”。二者的观点给我很大的启发,在这里我想用“心理真实”与“态度”这两个词来说明我的观点。在艺术上,真实只是一个人们创造出来进行“心理认同”的概念,它和科学里的真实一样,具有阶段性和条件性,但是它无法用定量和实验的方式来检验,它只能从作品是否真诚中得出意义。纪录片也一样,关键看创作者对待事物的态度如何,在以人为本的纪录片创作中,“对于人和人性来说,真实并不是一个最重要的词,它只是一个前提,重要的是我们对人和人性理解的程度。正是依靠这一点,使纪录片最终脱离新闻的领域,而与艺术接壤……”
纪录片实际上是以关照现实来反映创作者的心理,从而达到创作者与观众的情感交流,所以,从作品当中,是可以看出创作者是否具有真诚的态度的。真诚的态度决定了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而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作品,首先反映的是创作者的心理真实,但是反映心理真实的作品不一定是一部有价值、有意义的作品。这里与真实或者本质都没有太大的联系。
最早使用“纪录片”这个词进行理论表述的是英国人约翰格里尔逊。1926年2月8日,他在《太阳报》上为《摩亚那》这部影片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到影片“具有文献资料(纪录的)价值。”后来对这个词的指称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是特指那些“对时事新闻素材进行了创造性处理的影片。”
《电影术语辞典》认为它是一种“排除虚构的影片。它具有一种吸引人的、有说服力的主题或观点,但它是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素材,并用剪辑和音响来增进作品的感染力。”《电影艺术词典》又把新闻和纪录片合在一起称为“新闻纪录片”……各种各样的说法,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其实,从纪录片产生到现在不到百年的时间里已经有无数学者和专家对其进行界定,有些观点已经得到多数人认同,如认为纪录片是非虚构的,取材于(拍摄下来的素材)现实生活:有些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和阐释,如主观介入的问题,以及真实性的问题等等,所以,纪录片还是有很大的空间留给后人去不断阐释和界定的。
在那些有待于论证和阐释的空间中,以真实性与纪录片关系命题为主的争论较多、较迫切且分歧较大,因此,本文想在此阐述一下拙见。
说到纪录片与混淆真实视听,不是没有道理的。大众习惯于将纪录片与真实等同,认为纪录片有个“真实的底线”。这是大众的说法,没有一个系统的阐明,是很不严谨的。其实。上升到学术的高度,我们发现打引号的这个短语是有歧义的。对此,学者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北京广播电视学院的教授钟大年在他的《纪录片创作论纲》中,提出“纪实不是真实”的论断,在当时“真实泛滥”的纪录片创作环境下,无疑是具有深刻而积极的探索意义的。所以,他认为“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不以虚构的方式来对待现实生活的创作……”显然,文章是想从以虚构对立的真实的意义上来说明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这有其合理性,但是,文章对于真实的论述并没有承接下去,而是直接转入纪实的论述去了,显得有些站不住脚。因此,在关于真实这个问题上,学术界也有难解的时候。看来“真实是电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确实值得商榷。文中还提到真实是纪录片本质属性的佐证:“谁能说《西藏的诱惑》是不真实的?谁能说《话说长江》是不真实的?谁又能说《让历史告诉未来》是不真实的呢?”这一连串问话,是极其模糊且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甸子,在论证这个问题上,不具说服力,让人实在难以认同。真实与纪录片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让人迷惑了。
杨田村在《北京广播电视学报》1994年第三期《纪实与真实》一文中谈到真实可以分为本质真实、心理真实和外部真实三个方面。我觉得用这三个方面来阐释纪录片与真实的关系,比较妥当。纪录片与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实际上也就是艺术与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推而广之,也可以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同真实之间关系的命题。这是每个科学领域和艺术领域都必须面临的问题。首先,要肯定的是,纪录片是一种艺术,它是影视艺术的一个类型。纪录片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与电影不可分割,它的理论是构建在电影理论基石上的。克拉考尔《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和巴赞的《电影是什么》,成为后人在构建纪录片理论时不断援引的理论。特别是巴赞的《摄影影像本体论》,从摄影机的物理结构分析出电影的照相本性,脱离了文学现实主义理论的束缚,独树一帜,开创了具有电影本体特性的纪实主义理论。自此之后,纪实性便成为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纪录片也从中获得了理论。支撑只是在中国,我们更多的依赖电视罢了。但是不管是电影也好、电视也罢,纪录片反正都要依赖于摄影机作为拍摄的载体,最后都要成为作为电影或电视的一种类型,所以,纪录片是艺术的一种类型。
既然纪录片是艺术的一种类型,它就必须遵循艺术创作的规则,同其它艺术创作的目的一样:追求本质真实。
然而,本质真实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又由什么来鉴定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来回答。关于本质真实,我觉得可以分为相对本质真实与绝对本质真实,相对本质真实是可以达到的,而绝对本质真实是无法达到的。为什么本质真实有相对和绝对之分呢,可以举一个例子,牛顿的经典力学只适用于宏观领域,爱因斯坦则打破了牛顿的经典力学,创立了适用于微观领域的相对论,一个受宏观限制,一个受微观限制,不能说这些学说反映的不是事物的本质,也不能说这些反映的就是事物的本质,它们的参照系不同,所以,要分开来谈,要加条件。任何学说都具有局限性,所能达到的都是有条件的本质真实,而绝对的本质真实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个终极目标,是人类努力的方向,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世界是无限的,而人类的认识在某一阶段是有限的。
在科学领域,相对本质真实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来检验,但在艺术领域,又如何检验呢。再回到纪录片上来,钟大年认为“真实性的把握在于创作者的良知和真诚”,吕新雨认为“真实的背后是观念”。二者的观点给我很大的启发,在这里我想用“心理真实”与“态度”这两个词来说明我的观点。在艺术上,真实只是一个人们创造出来进行“心理认同”的概念,它和科学里的真实一样,具有阶段性和条件性,但是它无法用定量和实验的方式来检验,它只能从作品是否真诚中得出意义。纪录片也一样,关键看创作者对待事物的态度如何,在以人为本的纪录片创作中,“对于人和人性来说,真实并不是一个最重要的词,它只是一个前提,重要的是我们对人和人性理解的程度。正是依靠这一点,使纪录片最终脱离新闻的领域,而与艺术接壤……”
纪录片实际上是以关照现实来反映创作者的心理,从而达到创作者与观众的情感交流,所以,从作品当中,是可以看出创作者是否具有真诚的态度的。真诚的态度决定了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而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作品,首先反映的是创作者的心理真实,但是反映心理真实的作品不一定是一部有价值、有意义的作品。这里与真实或者本质都没有太大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