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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毅,江苏南通人,落马前为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单毅贪腐案二审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没完没了”的索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经商的人多数十分现实,为了能够解决问题,他们巴结的对象大多是现任的、有话语权的领导干部。不过,相关领导干部离任或者调离后,双方间的关系就会迅速降温,甚至不再联系。于是有些贪官就有了在离任之前“捞一把走人”的想法,这种现象在单毅贪腐案中也有体现。
2002年至2010年,单毅一直在江苏南通任职,先后担任南通市商业银行虹桥支行行长、江苏银行南通虹桥支行行长、江苏银行南通学田支行行长以及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副行长。在此期间,单毅结识了海门市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老总钱程。单毅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价值观,在位时拼命“用足”自己的职权以权谋私。于是,在南通任职八年期间,单毅不仅与钱程进行“相互利用”的官商交易,还在其调离南通后,将双方间的贿赂交易延长了八年。
2002年11月、2003年2月,在单毅的关心和支持下,钱程的移动通信公司在虹桥支行多次获批流动资金贷款,钱程的爱施德公司从2003年到2008年在虹桥支行共获批十多次短期贷款。
单毅觉得自己有恩于钱程,于是便频频向其提出各种要求。2006年底,单毅见钱程夫妇均已换车,就提出将钱程妻子李婷原来使用的宝来汽车给自己老婆徐某开,钱程同意。2007年1月,钱程的司机把宝来车以及过户资料一起交给单毅,单毅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便多了一辆“坐骑”。
2006年至2007年,單毅了解到钱程正在开发海安优派房地产项目,就多次向钱程提出房地产项目回报高,提议让自己老婆徐某也跟投100万元。单毅的提议让钱程很为难,因为当时股东和股权比例早已确定,加之单毅提出的回报率又远远超出正常水平。但钱程经不住单毅软磨硬泡,因其在自己婉拒后又反复提了几次,似乎没有放弃的打算,钱程也就勉强答应了。2007年7月27日,单毅将100万元现金交给了钱程。2010年下半年,单毅获悉优派项目已经结束,就联系钱程并提供了徐某妹妹的账号。由于单毅跟投时反复强调回报率为百分之一两百,而实际估算年回报率只有33%左右,钱程便取个中间数,于同年8月汇了250万元到单毅的指定账户。
“我只是以投资为名参与该项目,目的是想获取高额回报,实际上从未关心该项目的实际投入、盈利和运行情况。”单毅事后也承认,这笔100万元的投资款如果按照借贷来认定,那超过4倍利率部分确实是自己的非法所得。
2008年,钱程听说单毅在装修南通莱茵苑的房屋,便主动提出为其安装防盗窗,费用由自己出。2011年初,单毅在钱程面前念叨自己要装修玖珑城房屋的事,钱程遂提出为其安排装修,总计20万元的费用由其在其他装修项目中结算。
2010年10月,单毅被调到盐城工作。单毅虽然离开了南通,但由于其仍然在银行系统担任领导职务,钱程为了维持与他的关系,继续向其贿送钱财。“201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春节,我一共送给单毅1.1万美元。2016年春节还送给单毅一颗裸钻。”钱程事后证实。
虽然人离开了南通,但单毅还会经常“惦记”自己在南通的“老朋友”钱程。2012年下半年,单毅提议将自己莱茵苑家中的酒卖给钱程,钱程派司机来拉走时,单毅还给其一张清单,是单毅事先让徐某打印好的明细和价格。单毅事后称清单上酒的价格来源于网上搜到的零售价格,列明总金额46万元多。第二天,钱程到单毅家楼下给其46万现金。
一个月后,单毅向钱程提出上次的酒钱不止46万元,还差20万元,钱程遂于第二天再次到其楼下给了其20万元。单毅归案后坦言,其实当时酒钱已经足额支付,之所以找借口又向钱程要20万元,是因为以前自己帮过他和他的公司很多忙,当时自己已经不在南通工作,想想以后和钱程业务上没有联系,见面也少了,就借此再敲一笔。
变卖单位加油卡后私吞
单毅不仅收受贿赂,还有贪污的劣迹。据查:2016年至2017年,单毅在担任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期间,利用分管公司业务部、金融同业部、投资银行部的职务便利,以业务营销的名义先后从上述三个部门领取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并将其中30万元的充值卡变卖后私吞。
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召开的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例会上,行长李宗高提出,当年行领导每人有不超过15万元额度的营销费用实报实销,需提供发票到财务报销。李宗高解释称,报销的前提是已经发生的相应支出,没有发生的不可以报,且能报销也就这一年。
当年,其他副行长都报了,唯独单毅没有报销。单毅想,既然有这个政策,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于是随后的2016年和2017年,单毅指示其分管的公司部、投行部、同业部购买中石化加油卡用于总行营销,三个部门分别将买来的总计面值40万元的加油卡交给单毅。单毅将加油卡放在办公室保险柜里,所有买卡费用均以交通工具燃料费、业务招待费等名目在分行账上报销了。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间,单毅先后多次将办公室保险柜中面值30万元的加油卡私自取出,并授意员工许福联系卡贩子卖出。许福遂找卡贩子陆续按98折的价格将加油卡转卖,并将卖得的现金悉数交给单毅。单毅给了许福5.88万元,剩下23.52万元均交由其妻徐某保管。
单毅案发后供述称,自己就是以行长定下的这个可以报销营销费用的政策为借口,安排下属购买加油卡,报销后偷偷将加油卡卖掉并将款项占为己有。“我清楚李宗高说的是2015年这一年,而且要用于营销实报实销,自己完全歪曲了领导的意思,实质上是贪念作怪,想浑水摸鱼。想想反正是营销费用,拿回家也没人知道。”单毅事后交代。
一审获刑两年,二审维持原判
2019年4月26日,单毅因涉嫌受贿罪被留置,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日被逮捕。单毅归案后,其妻徐某的证言再次证实了单毅的常规转卖敛财之举——“单毅会把他卖掉烟酒和卡的钱交给我,2017年、2018年,我也陪单毅一起转卖过烟和卡。”
单毅贪腐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单毅系经上级党委研究后任命,在单位中从事领导、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2002年1月至2018年12月,单毅在担任南通市商业银行虹桥支行副行长、行长,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副行长,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准入、授信审批、贷后监管、沟通协调、业务支持等方面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钱程等27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汽车、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83.17万元。法院还查明了单毅于2016年至2017年将价值人民币30万元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侵吞后予以变卖,并将所得款项占为己有的事实。
2020年11月24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单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70万元;贪污犯罪所得30万元予以追缴,发还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扣押的杰尼亚西服一套、裸钻两颗、清华同方电脑两台等物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单毅其他受贿犯罪所得168.69万余元及其已退还的7万美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其余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单毅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单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上诉人单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283.1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单毅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一审结合其自首、索贿等情节予以相应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单毅贪腐案二审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除单毅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