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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福建省林业厅对内部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归口厅办公室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共2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厅内事业单位12个,挂靠省林业厅的协(学)会8个。配备财会人员10名,其中会计8名,出纳2名,会计人员从厅机关和厅内12个事业单位的现有在职财会人员中抽调。下面,就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