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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大地震不但造成了巨大伤害,也震出了不少过往不常为人注意的人性与观念上的隐晦之处,引起争议,也值得深思。
地震之后,大企业万科宣布捐款220万元,却被网民批评太少。万科董事长王石在博客上说:220万是一个适当数额,企业捐款活动应该有可持续性,不应构成企业的一种负担。又指出,万科员工以每人捐款10元为限。此文一出,引起的负面评论更多。稍后,在舆论压力下,万科董事长王石公开道歉,并决定捐一亿元资金参与灾后重建,此一决定并获股东大会高票同意通过。
针对此一风波,可作如下几点评论。
神化公益,是公益之敌
首先,引述春秋时代一故事为喻。
春秋时代鲁国有一政策:凡鲁人在外为奴,遇人赎身,后者之花费可回鲁国报销。孔子弟子子贡一日在外帮一名鲁国奴隶赎身,然后当众撕毁票据,表示不愿意增加国家负担。子贡以为会因此获得孔子称赞。但孔子反而责备子贡说:你这一做法,看似符合“仁”这一道德,其实却是将“仁政”逼入了死地——因为你擅自提高了“仁”的标准,让以后人们不敢再替鲁奴赎身,担心自己负担不起,如去报销又怕被人指摘!——可见做公益慈善,重在人心,很难有客观标准,跟纳税不同。
王石之误并非有悖公益
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欧、北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基本上都符合既是市场经济又有社会主义的标准)中,企业要进行慈善公益捐款通常有两种方式:1?.?企业经董事会通过,提拔盈利的一部分成立慈善基金,通过基金进行公益活动;2?.?企业家本人拿出个人财富,进行捐款。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
企业本身,不管是老板或董事会,都是不能让它在企业运作中从事捐款的——企业的定位很清楚,是盈利组织,天生就是要尽一切努力,合法地赚钱。企业惟一要服务的对象,就是股东,而股东投资的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股东要做慈善捐款,跟老板一样,可以由他自己的所得及财富中拿出一部分捐出,这个行为与他出资或买股票是两回事。
据此,以万科为例,不管是首批220万元或稍后再追加1亿元,虽然应该都获得董事会的授权或讨论通过,但严格地说,都应属被动或善后的动机,未必符合企业正常运作的常规。
而董事长王石的发言,见仁见智,不一定错。但企业因为他的发言而面临到经营的压力甚至损失,这个责任还是要算在他的身上。除了道歉,他对企业及所有股东应该有其他的补偿。就这件事而言,王石对企业是一项负资产。
万科功过也非基于公益
有趣的是,董事会及股东会却作出了危机处理:决定提盈利1亿作为捐款——应是平衡局势之后,判断不如此不能确保企业的完好形象。与此同时,也力主王石留任——应是评估王虽有过失,形成了某些负资产,但王在企业领导及管理上的巨大正资产能力却是无可取代的。所有这一切,说明万科内部的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是健全的。
最后,万科内部规定普通员工以每人捐款10元为限,似乎就多此一举了。任何捐款都不宜出之以“规定”的方式,有人不捐,有人少捐,有人多捐,应完全取决于个人。社会如此,企业内部亦应如此。
要之,慈善的款项来自市场经济活动,但慈善行为却源自于社会主义的动机。两者如果混淆,就进入了误区。两者清楚分开,却又相辅相成,才是正道。走上正道,才能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髓。对政府而言,是如此;对企业或个人而言,又何尝不然? 管理
(本文作者系香港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
责任编辑:杨 光
地震之后,大企业万科宣布捐款220万元,却被网民批评太少。万科董事长王石在博客上说:220万是一个适当数额,企业捐款活动应该有可持续性,不应构成企业的一种负担。又指出,万科员工以每人捐款10元为限。此文一出,引起的负面评论更多。稍后,在舆论压力下,万科董事长王石公开道歉,并决定捐一亿元资金参与灾后重建,此一决定并获股东大会高票同意通过。
针对此一风波,可作如下几点评论。
神化公益,是公益之敌
首先,引述春秋时代一故事为喻。
春秋时代鲁国有一政策:凡鲁人在外为奴,遇人赎身,后者之花费可回鲁国报销。孔子弟子子贡一日在外帮一名鲁国奴隶赎身,然后当众撕毁票据,表示不愿意增加国家负担。子贡以为会因此获得孔子称赞。但孔子反而责备子贡说:你这一做法,看似符合“仁”这一道德,其实却是将“仁政”逼入了死地——因为你擅自提高了“仁”的标准,让以后人们不敢再替鲁奴赎身,担心自己负担不起,如去报销又怕被人指摘!——可见做公益慈善,重在人心,很难有客观标准,跟纳税不同。
王石之误并非有悖公益
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欧、北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基本上都符合既是市场经济又有社会主义的标准)中,企业要进行慈善公益捐款通常有两种方式:1?.?企业经董事会通过,提拔盈利的一部分成立慈善基金,通过基金进行公益活动;2?.?企业家本人拿出个人财富,进行捐款。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
企业本身,不管是老板或董事会,都是不能让它在企业运作中从事捐款的——企业的定位很清楚,是盈利组织,天生就是要尽一切努力,合法地赚钱。企业惟一要服务的对象,就是股东,而股东投资的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股东要做慈善捐款,跟老板一样,可以由他自己的所得及财富中拿出一部分捐出,这个行为与他出资或买股票是两回事。
据此,以万科为例,不管是首批220万元或稍后再追加1亿元,虽然应该都获得董事会的授权或讨论通过,但严格地说,都应属被动或善后的动机,未必符合企业正常运作的常规。
而董事长王石的发言,见仁见智,不一定错。但企业因为他的发言而面临到经营的压力甚至损失,这个责任还是要算在他的身上。除了道歉,他对企业及所有股东应该有其他的补偿。就这件事而言,王石对企业是一项负资产。
万科功过也非基于公益
有趣的是,董事会及股东会却作出了危机处理:决定提盈利1亿作为捐款——应是平衡局势之后,判断不如此不能确保企业的完好形象。与此同时,也力主王石留任——应是评估王虽有过失,形成了某些负资产,但王在企业领导及管理上的巨大正资产能力却是无可取代的。所有这一切,说明万科内部的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是健全的。
最后,万科内部规定普通员工以每人捐款10元为限,似乎就多此一举了。任何捐款都不宜出之以“规定”的方式,有人不捐,有人少捐,有人多捐,应完全取决于个人。社会如此,企业内部亦应如此。
要之,慈善的款项来自市场经济活动,但慈善行为却源自于社会主义的动机。两者如果混淆,就进入了误区。两者清楚分开,却又相辅相成,才是正道。走上正道,才能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髓。对政府而言,是如此;对企业或个人而言,又何尝不然? 管理
(本文作者系香港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
责任编辑:杨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