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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氏村治工程。1902年河北定县翟城村米氏的“村治”活动是首次由地方乡绅发起的乡村改造工程。乡绅一般是地方开明地主或没有官衔的举人,在地方享有一定民间权利。米氏未曾中举封官,但在当地享有很高威望,在倡导地方自治运动的当时自然起主导作用,所不同的是他们注意把绅权自治向民本自治的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