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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方便快捷的生活,例如城市大型建筑物的增多不仅美化了城市的面貌,也给人们以现代化的感受和体验。随着楼宇的功能和布局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安全问题逐渐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有数据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已经出现落后的情况,消防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消防安全管理的传统方法日渐跟不上现代社会发展的速度和人们生产生活的要求,因此,要想让消防监管走上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致的发展轨道,就必要在管理理念、方法、措施上不断创新,完善消防安全类设备,强化消防安全人员的培训,寻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与革新。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由于城市化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给我国的消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能够使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展开,提高消防安全的工作效率,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只有对火灾隐患进行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才能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
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
当前,一些单位往往对自身担负的消防责任不明确,其认为消防管理工作仅仅属于消防部门的工作范畴,与本单位无关,本单位无需对此负责。此错误的理念会造成社会人员的消防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单位缺乏对消防管理工作的充分重视,进而埋下安全隐患。另外,在一些乡镇中还存在消费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缺失的状况,缺乏科学、完善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这样就会导致此项工作缺乏相应的约束。不仅如此,目前在一些建筑工程中尚未明确地规定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配备的消防设施不齐全,或者是配备后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缺乏完善、严格的审批程序,于是也就会造成消防问题日益加剧。
(二)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性不足
目前,在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衙门思想,即为一些消防机构更多的只是重视实体,然而缺乏对程序的充分重视,其认为法律法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制定的,强制要求群眾遵守法律。在实际执法中,其往往会滥用职权,时常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发生争执,缺乏对自我的严格约束,因此也就会影响到消防安全形象的良好树立。不仅如此,一些执法机构只是进行受理,但是不会办理,在采购消防器材时会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会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而滥用职权,会指定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导致许多工程的质量不过关。对于相关事件也尚未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给予处理,如此一来就会在消防事故发生以后带来严重损失。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消防监督管理的分级分类模式
由于近些年来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使得消防工作人员出现严重不足的现象,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工作效率,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消防监管模式。对消防监督进行分级分类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和火灾性质进行分类,然后针对社会中的公共场所进行对号入座,并且对市县级的消防支队以及消防监管机构分级管理,从而使各个消防监督机构有一个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二)消防监管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
公共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主体的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针对我国当前消防力量薄弱,急需新的力量补充的情况,就必须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另外,消防监管本身是也公共管理活动,多元主体的参与本身就能起到消防技术、消防知识传播及消防能力、消防意识提升的作用,对于解决三个“没有根本改变”也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消防监管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消防中介组织、保险公司、志愿消防组织等应当形成一个既以消防安全为目标、又同时竞争合作的治理网络。公安消防机构是专业化的消防服务机构,其应当充当消防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议程设定角色,建立消防监督管理的标准。
《消防法》赋予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大量的消防执法权,作为一个专业化的消防部门,其重点应当是强化消防公共服务能力,主要是重特大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消防宣传、专业培训工作。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要做好辖区内重点消防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派出所直接接触群众、接触单位、情况熟悉的优势,强化对非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各类执法行为,使消防基础监管工作更加扎实。
消防中介组织指受作为消防行政管理对象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委托,为其获得消防行政许可(认可)而从事某项消防服务的单位。保险公司作为火灾事故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帮助社会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降低火灾事故率的激励机制。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定期派出消防工程师对保户的安全状况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帮助事故单位提升减少火灾事故的能力和降低事故损失的能力。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对于现代都市高层建筑的防火监督工作,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对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发挥积极的作用。首先,在高层建筑中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火设施和加强防护设备的完善,对高层建筑加大防护力度。其次,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宣讲工作,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例如,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既能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又可以增加安全保障,同时群众也能对火灾知识内容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其次,鼓励群众做好室内环境的防火安全监督工作,如定期检查室内用电设备是否良好、使用明火后及时关闭火源。最后,组织群众开展火灾现场逃生的演练,一方面,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低着身子而快速寻找安全出口逃生;另一方面,远离易燃品堆放区域和墙体较为脆弱的区域,以避免对自身造成二次伤害影响。此外,应提倡群众在公共管理场所,不可随意丢烟头,加强主观预防。
三、结束语
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为消防系统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使我国消防系统更加完善,不仅需要国家给予法律法规的支持,也需要消防部门在提升消防人员综合素质的同时,加强对居民、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促使我国消防系统在确保安全管理以及创新监督管理模式下得到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邓志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06:247-248.
[2]陈晨.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科技传播,2013,22:148-149.
(作者单位: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
作者简介:李敬东,(1970年7月),性别:男,籍贯:辽宁省锦州市,学历:本科,职称: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由于城市化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给我国的消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能够使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展开,提高消防安全的工作效率,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只有对火灾隐患进行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才能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
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
当前,一些单位往往对自身担负的消防责任不明确,其认为消防管理工作仅仅属于消防部门的工作范畴,与本单位无关,本单位无需对此负责。此错误的理念会造成社会人员的消防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单位缺乏对消防管理工作的充分重视,进而埋下安全隐患。另外,在一些乡镇中还存在消费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缺失的状况,缺乏科学、完善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这样就会导致此项工作缺乏相应的约束。不仅如此,目前在一些建筑工程中尚未明确地规定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配备的消防设施不齐全,或者是配备后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缺乏完善、严格的审批程序,于是也就会造成消防问题日益加剧。
(二)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性不足
目前,在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衙门思想,即为一些消防机构更多的只是重视实体,然而缺乏对程序的充分重视,其认为法律法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制定的,强制要求群眾遵守法律。在实际执法中,其往往会滥用职权,时常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发生争执,缺乏对自我的严格约束,因此也就会影响到消防安全形象的良好树立。不仅如此,一些执法机构只是进行受理,但是不会办理,在采购消防器材时会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会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而滥用职权,会指定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导致许多工程的质量不过关。对于相关事件也尚未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给予处理,如此一来就会在消防事故发生以后带来严重损失。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消防监督管理的分级分类模式
由于近些年来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使得消防工作人员出现严重不足的现象,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工作效率,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消防监管模式。对消防监督进行分级分类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和火灾性质进行分类,然后针对社会中的公共场所进行对号入座,并且对市县级的消防支队以及消防监管机构分级管理,从而使各个消防监督机构有一个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二)消防监管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
公共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主体的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针对我国当前消防力量薄弱,急需新的力量补充的情况,就必须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另外,消防监管本身是也公共管理活动,多元主体的参与本身就能起到消防技术、消防知识传播及消防能力、消防意识提升的作用,对于解决三个“没有根本改变”也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消防监管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消防中介组织、保险公司、志愿消防组织等应当形成一个既以消防安全为目标、又同时竞争合作的治理网络。公安消防机构是专业化的消防服务机构,其应当充当消防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议程设定角色,建立消防监督管理的标准。
《消防法》赋予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大量的消防执法权,作为一个专业化的消防部门,其重点应当是强化消防公共服务能力,主要是重特大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消防宣传、专业培训工作。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要做好辖区内重点消防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派出所直接接触群众、接触单位、情况熟悉的优势,强化对非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各类执法行为,使消防基础监管工作更加扎实。
消防中介组织指受作为消防行政管理对象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委托,为其获得消防行政许可(认可)而从事某项消防服务的单位。保险公司作为火灾事故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帮助社会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降低火灾事故率的激励机制。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定期派出消防工程师对保户的安全状况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帮助事故单位提升减少火灾事故的能力和降低事故损失的能力。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对于现代都市高层建筑的防火监督工作,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对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发挥积极的作用。首先,在高层建筑中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火设施和加强防护设备的完善,对高层建筑加大防护力度。其次,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宣讲工作,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例如,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既能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又可以增加安全保障,同时群众也能对火灾知识内容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其次,鼓励群众做好室内环境的防火安全监督工作,如定期检查室内用电设备是否良好、使用明火后及时关闭火源。最后,组织群众开展火灾现场逃生的演练,一方面,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低着身子而快速寻找安全出口逃生;另一方面,远离易燃品堆放区域和墙体较为脆弱的区域,以避免对自身造成二次伤害影响。此外,应提倡群众在公共管理场所,不可随意丢烟头,加强主观预防。
三、结束语
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为消防系统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使我国消防系统更加完善,不仅需要国家给予法律法规的支持,也需要消防部门在提升消防人员综合素质的同时,加强对居民、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促使我国消防系统在确保安全管理以及创新监督管理模式下得到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邓志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06:247-248.
[2]陈晨.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科技传播,2013,22:148-149.
(作者单位: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
作者简介:李敬东,(1970年7月),性别:男,籍贯:辽宁省锦州市,学历:本科,职称: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