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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适航的概念并非是在航空器制造出厂后才提出,而是在设计、制造时就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它关系到航空器的航行安全。因此作为航空器研制部门应重视持续适航工作,明确适航当局、航空器研制部门、使用维修部门在持续适航中的职责,根据职责明确航空器研制部门在持续适航工作中的任务。希望本文能为持续适航管理涉及的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