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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三网融合环境,我国版权法律制度至少存在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界定不清,避风港原则有被滥用可能,合理使用原则部分不适用,法定许可中的支付报酬兑现难,侵权合并起诉得不到支持等五大不适应处。本文提出的对策建议为六方面:将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适时合并,"缩小避风港的口",借鉴美国合理使用的标准,增加默示许和版权补偿金制度,支持侵权合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