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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从国家安全角度,对镇国利器提出的重大使用原则。而2011年年初,我军首架自主研制的隐形战机——歼-20的曝光,反其道而行之,主动“以国之利器示人”,不仅引起了国际舆论的极大轰动,而且在军事外宣领域取得了极大成功。在军事外宣领域,国之利器的示人与否,反映的是尖端武器装备、军事战略、军事决心等重大信息控制的问题。这一问题与国家政治利益和军队安全密切相关,必须慎之又慎。我们应该对重大军事信息的传播进行辩证分析,坚持在有效控制中提高传播效益,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军军事外宣和军队形象塑造工作。
一、在国家政治利益的现实需要中辩证把握示人与否的矛盾
“不可以示人”,遵循的是一种谨慎的安全观。无论在文明处于蒙昧状态的农耕时代,还是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与军事战略、尖端武器装备相关的重大信息,往往关系到国之安危。如果轻易示人,轻则会失去神秘感和应有的威慑力,重则会在不经意间露出破绽,让对手找到破解之法,进而影响到国之根本。而遵循“不可以示人”的原则,就会保持应有的神秘,在两军对垒处于胶着状态或是国家政治利益受到重大威胁时,祭出“国之利器”以攻其不备,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可示人”,表现的是对政治形势的充分掌握、对国家安全的充分自信。“可示人”,展示的不仅是高端的武器装备和军事战略、军事信心,更是“睥睨天下,谁堪敌手”的豪情。以国之利器示人,一方面可以展示军事透明的姿态,树立军队公开、透明的正面形象,在国际舆论争夺中占得先机;另一方面可以显示强大的军事实力,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为国家安全发展赢取宝贵的时间。因而,在关键时刻,对重大军事信息,要主动示人,果断亮剑,正所谓“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
可示人与否,二者看似对立,却又相互支撑,统一于国家政治利益的现实需要。“不可以示人”,并非一成不变,在涉及到国家、民族利益的关键时刻,只有坚决“示人”,才会产生重大的震慑力。当然“可示人”,也并非绝对,军事战略方面原则性的信息、尖端武器装备有无方面的信息虽然属于“可示人”之列,但在传播时也要注意进行量和度的控制,以防止信息曝光过度造成泄密的发生。而关于军事战略方面的具体方针及武器装备的具体参数、技术指标等核心信息,一旦泄露就会对国家安全和政治利益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此则要坚决遵循“不可以示人”的原则,并从严加以控制。因此对军事外宣中的重大信息,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国家政治利益为根本着眼点,“或开而示之,或阖而闭之……可与不可,审明其计谋,以原其同异。”
二、在对地缘政治力量博弈的权衡中慎重选择信息曝光时机
美国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Z·K·布热津斯基,在《大棋局》中指出:“政治地理仍是影响国际事务的关键因素。”当前地缘政治因素,已经成为一国制定对外战略和判断世界格局时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仅就我国周边的地缘政治形势而言,南海、黄海、东海等区域,无一不充斥着大国政治力量角力的憧憧身影。在重大军事信息曝光时机上,我们必须要在对地缘政治力量博弈的权衡中作出慎重的选择。
效益导向原则。因其对效益的强调、对社会发展的促进,已经为人们熟知,并被运用到现代经济、社会、军事活动中。重大军事信息的传播,也要坚持这一原则,并将其作为判定曝光时机的根本出发点。具体而言,我们应该从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传播学、心理学的综合维度,判断信息曝光时机是否能产生重大政治效益,即国家是否会在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上,获取相对优势的地位;是否能产生重大军事效益,即显示出军事力量和军事决心,并取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是否能产生重大形象效益,即国家和军队是否会在国际舆论中树立起正面形象;是否能产生重大心理效益,即是否会产生对本国民众的凝聚力、对友好国家的感召力、对敌对国家的震慑力。
坚持平衡转化原则。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指出:“宇宙问的一切吸引运动和一切排斥运动,一定是互相平衡的。”平衡法则,是自然界的一条基本准则,即万事万物的运动,都处于从平衡到不平衡,从不平衡到新平衡的平衡循环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地缘政治态势的转化。在重大军事信息曝光的时机选择上,我们应坚持平衡转化原则,以促进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中的平衡循环。在地缘政治态势相对平衡时,如我们在这种平衡中处于相对劣势,那么通过曝光重大军事信息,就可能打破这种平衡,并取得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中的相对优势。如2011年年初,我军歼-20、东风21D的适时曝光,即促进了地缘政治形态的转化。而在地缘政治态势处于不平衡状态时,我们通过曝光重大军事信息,就会促进地缘政治力量转化,达成相对的平衡状态。
三、在服务于信息心理战的整体目标中有效控制信息传播效果
和平时期的重大军事信息传播,其目的最终是要影响各相关方政府、军队、民众心理,以服务于国家政治利益需要。而这正是信息心理战的目标所在。军事专家认为,在21世纪,信息心理战已经成为超然于陆、海、空、天、电之上,并与国家战略密切相融的“第四种战争”。信息心理战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突破了时域界限,不仅广泛作用于战时,而且渗透于和平时期。这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当前信息心理战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在和平时期以信息心理战方式广泛发动心理攻势,以取得地缘政治优势,已经成为一种新的选择。重大军事信息与国之安危密切相关,在关键时刻“主动示人”,更是会起到无以替代的重大威慑作用。因而,我们应对其予以足够重视,通过有效控制重大军事信息传播效果,服务于信息心理战的整体目标。
对传播效果的有效控制,首先是通过对效果呈现方式的控制实现的。重大军事信息在微妙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示人”,必然会产生虚虚实实的效果。效果呈现上虽有虚实之别,但只要策略运用得当,令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就会达到虚实相生相映成趣的理想境界。虚者实之,指先由国外媒体或网络论坛、博客、手机等非传统媒体传播,再由国内主流权威媒体予以证实,从而对各方心理产生持续、多重影响。2011年年初,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国防部网站对歼-20首次试飞这一重大新闻进行报道后,又有针对性地解释了我们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并分析了我们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这一策略的运用,在宣传我国防成就、展示我军实力的同时,也让相关国家炒作“中国威胁论”的想法失去了攻击的目标。
对传播效果的有效控制,其次是通过对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手法的控制实现的。其一是对多元的传播渠道进行有效控制。当前互联网、论坛、博客、手机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已经突破了以往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范围,形成了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多元传播格局。而新媒体以其传播速度的即时性、传播空间的广延性、传播内容的互动性特点,在传播格局中正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重大军事信息传播中,加强对日益多元的传播渠道的管理,尤其是军地合作通过传播平台准入制度、网络监控制度等,加强对论坛、博客、手机微博等新媒体的有效管控,是保证传播效果虚实相生而不失控的重要前提。其二是对多样的传播手法进行组合运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议程设置、文化传播、协同造势等传播手法越来越多,在信息传播中起到的作用也呈现出多样化、互补性的特点。重大军事信息传播中,议程设置的主动与被动,往往攸关我军正面形象的确立;文化传播手法的运用,可以辐射我军的文化魅力;各种媒体协同造势,能够极大增强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对这些传播手法进行组合运用,不但能有效利用各种手法的优势特点,而且能多侧面、多角度地传播信息,达到虚实相生、相得益彰的传播效果。
责编:贺潇潇
一、在国家政治利益的现实需要中辩证把握示人与否的矛盾
“不可以示人”,遵循的是一种谨慎的安全观。无论在文明处于蒙昧状态的农耕时代,还是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与军事战略、尖端武器装备相关的重大信息,往往关系到国之安危。如果轻易示人,轻则会失去神秘感和应有的威慑力,重则会在不经意间露出破绽,让对手找到破解之法,进而影响到国之根本。而遵循“不可以示人”的原则,就会保持应有的神秘,在两军对垒处于胶着状态或是国家政治利益受到重大威胁时,祭出“国之利器”以攻其不备,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可示人”,表现的是对政治形势的充分掌握、对国家安全的充分自信。“可示人”,展示的不仅是高端的武器装备和军事战略、军事信心,更是“睥睨天下,谁堪敌手”的豪情。以国之利器示人,一方面可以展示军事透明的姿态,树立军队公开、透明的正面形象,在国际舆论争夺中占得先机;另一方面可以显示强大的军事实力,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为国家安全发展赢取宝贵的时间。因而,在关键时刻,对重大军事信息,要主动示人,果断亮剑,正所谓“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
可示人与否,二者看似对立,却又相互支撑,统一于国家政治利益的现实需要。“不可以示人”,并非一成不变,在涉及到国家、民族利益的关键时刻,只有坚决“示人”,才会产生重大的震慑力。当然“可示人”,也并非绝对,军事战略方面原则性的信息、尖端武器装备有无方面的信息虽然属于“可示人”之列,但在传播时也要注意进行量和度的控制,以防止信息曝光过度造成泄密的发生。而关于军事战略方面的具体方针及武器装备的具体参数、技术指标等核心信息,一旦泄露就会对国家安全和政治利益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此则要坚决遵循“不可以示人”的原则,并从严加以控制。因此对军事外宣中的重大信息,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国家政治利益为根本着眼点,“或开而示之,或阖而闭之……可与不可,审明其计谋,以原其同异。”
二、在对地缘政治力量博弈的权衡中慎重选择信息曝光时机
美国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Z·K·布热津斯基,在《大棋局》中指出:“政治地理仍是影响国际事务的关键因素。”当前地缘政治因素,已经成为一国制定对外战略和判断世界格局时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仅就我国周边的地缘政治形势而言,南海、黄海、东海等区域,无一不充斥着大国政治力量角力的憧憧身影。在重大军事信息曝光时机上,我们必须要在对地缘政治力量博弈的权衡中作出慎重的选择。
效益导向原则。因其对效益的强调、对社会发展的促进,已经为人们熟知,并被运用到现代经济、社会、军事活动中。重大军事信息的传播,也要坚持这一原则,并将其作为判定曝光时机的根本出发点。具体而言,我们应该从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传播学、心理学的综合维度,判断信息曝光时机是否能产生重大政治效益,即国家是否会在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上,获取相对优势的地位;是否能产生重大军事效益,即显示出军事力量和军事决心,并取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是否能产生重大形象效益,即国家和军队是否会在国际舆论中树立起正面形象;是否能产生重大心理效益,即是否会产生对本国民众的凝聚力、对友好国家的感召力、对敌对国家的震慑力。
坚持平衡转化原则。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指出:“宇宙问的一切吸引运动和一切排斥运动,一定是互相平衡的。”平衡法则,是自然界的一条基本准则,即万事万物的运动,都处于从平衡到不平衡,从不平衡到新平衡的平衡循环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地缘政治态势的转化。在重大军事信息曝光的时机选择上,我们应坚持平衡转化原则,以促进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中的平衡循环。在地缘政治态势相对平衡时,如我们在这种平衡中处于相对劣势,那么通过曝光重大军事信息,就可能打破这种平衡,并取得地缘政治力量博弈中的相对优势。如2011年年初,我军歼-20、东风21D的适时曝光,即促进了地缘政治形态的转化。而在地缘政治态势处于不平衡状态时,我们通过曝光重大军事信息,就会促进地缘政治力量转化,达成相对的平衡状态。
三、在服务于信息心理战的整体目标中有效控制信息传播效果
和平时期的重大军事信息传播,其目的最终是要影响各相关方政府、军队、民众心理,以服务于国家政治利益需要。而这正是信息心理战的目标所在。军事专家认为,在21世纪,信息心理战已经成为超然于陆、海、空、天、电之上,并与国家战略密切相融的“第四种战争”。信息心理战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突破了时域界限,不仅广泛作用于战时,而且渗透于和平时期。这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当前信息心理战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在和平时期以信息心理战方式广泛发动心理攻势,以取得地缘政治优势,已经成为一种新的选择。重大军事信息与国之安危密切相关,在关键时刻“主动示人”,更是会起到无以替代的重大威慑作用。因而,我们应对其予以足够重视,通过有效控制重大军事信息传播效果,服务于信息心理战的整体目标。
对传播效果的有效控制,首先是通过对效果呈现方式的控制实现的。重大军事信息在微妙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示人”,必然会产生虚虚实实的效果。效果呈现上虽有虚实之别,但只要策略运用得当,令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就会达到虚实相生相映成趣的理想境界。虚者实之,指先由国外媒体或网络论坛、博客、手机等非传统媒体传播,再由国内主流权威媒体予以证实,从而对各方心理产生持续、多重影响。2011年年初,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国防部网站对歼-20首次试飞这一重大新闻进行报道后,又有针对性地解释了我们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并分析了我们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这一策略的运用,在宣传我国防成就、展示我军实力的同时,也让相关国家炒作“中国威胁论”的想法失去了攻击的目标。
对传播效果的有效控制,其次是通过对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手法的控制实现的。其一是对多元的传播渠道进行有效控制。当前互联网、论坛、博客、手机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已经突破了以往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范围,形成了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多元传播格局。而新媒体以其传播速度的即时性、传播空间的广延性、传播内容的互动性特点,在传播格局中正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重大军事信息传播中,加强对日益多元的传播渠道的管理,尤其是军地合作通过传播平台准入制度、网络监控制度等,加强对论坛、博客、手机微博等新媒体的有效管控,是保证传播效果虚实相生而不失控的重要前提。其二是对多样的传播手法进行组合运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议程设置、文化传播、协同造势等传播手法越来越多,在信息传播中起到的作用也呈现出多样化、互补性的特点。重大军事信息传播中,议程设置的主动与被动,往往攸关我军正面形象的确立;文化传播手法的运用,可以辐射我军的文化魅力;各种媒体协同造势,能够极大增强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对这些传播手法进行组合运用,不但能有效利用各种手法的优势特点,而且能多侧面、多角度地传播信息,达到虚实相生、相得益彰的传播效果。
责编:贺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