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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政府启动了多次“电改”,但是中国电力产业的售电侧竞争仍处于初始阶段。用户选择权是推动售电侧竞争的主要目的,它决定着售电侧竞争制度的结构。作为电力反垄断依据的电力分类经营制度、电力业务区隔制度、电力调度机构独立制度和电力交易机构独立制度等是售电侧竞争的规则基础。政府监管既是电力反垄断规则实施的方式,也是售电侧竞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