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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非常复杂,其中的政府导向,是要落实以政府为主导使全体社会成员得以享受基本的“病有所医”的医疗服务,即政府加大投入,形成一种“托底”的保障条件,使最低收入阶层的人、穷乡僻壤的人,也能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有病得到医治,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文主要阐述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前提下,如何理顺政府主导和医疗服务市场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