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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的视阈和语境中,"正义"既有作为事实性的法权意义的形式正义的涵义,又有作为价值性的规范意义的实质正义的涵义。在这样两个层次的差别与统一中,马克思对正义观的批判及其建构呈现为双重维度,即基于法权事实基础上的外在客观批判与基于规范诉求基础上的内在价值批判、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契合统一。只有将马克思的正义观置于其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事实与价值辩证统一的方法论视域中,才能真正辨识马克思正义观双重向度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纠正以往在马克思正义观研究中或偏重于事实或偏重于道德的"单向度"的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方法论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