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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
早在几年前,坊间曾流传全国每年“三公”经费高达9000亿元的天文数字,虽然后来相关人士出来澄清此数字属于以讹传讹,但老百姓的质疑声却未曾停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连官方也拿不出一个实实在在的数据,可见“三公”经费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
而今,贫困县政府大楼赛“白宫”、机关单位买itouch当U盘……一桩桩蹿红网络的事件,凸显了政府财政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也再次引发了各方的质疑。
“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是大势所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坦诚公布‘三公’经费情况,有助于消除舆论猜测,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1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并提出“三公”经费原则上零增长。
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布了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成为第一家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这之后,各部门相继走上了公开之路。截至8月9日,98个中央部门中,除了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和港澳办尚未公布之外,其余部门均已公开。从公布的时间进程上看,在6月底前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公布的只有科技部一家,其余都在7月之后,严格来说都算“违令超时”。
对于这次自上而下的财政信息公开,不少专家学者都予以了肯定。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学者、公共问题专家舒可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举意义深远:“从政府财政公开这一刻起,才是从制度上真正承认政府在花人民的钱。我认为这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自我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实践。”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三公”经费公开,尽管姗姗来迟,但它顺应了民意,体现了政府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政治觉悟。
晒出一地疑问
晒“三公”经费的本意是向公众公开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的消费结构及其合理性,通过舆论监督消除不合理消费。从目前晒出的账单看,有不少值得称道的亮点,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许多部门的“三公”消费确实不少,让人感叹百姓之前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而随着公开部门的增多,报道标题中“‘三公’经费暂居首位”的主体一变再变。此外,部门之间的“三公”经费相差悬殊。如住建部接待费2010年决算是26.07万元,2011年预算是13.95万元;而发改委、审计署、教育部、农业部等中央部门,2011年的接待费预算分别是639.46万元、865万元、768万元、3755.68万元。这也引发了网民的感叹:“同样是公务接待费,这些部门不到半天就吃掉了住建部一个月的钱。”
为什么类似部委之间的数据差距这么大?是统计口径原因,还是存在数据失真?在公布的单位中,审计署的内容最为详细,包括有多少辆公车、每辆公车去年的运营维护费、多少人次出国、每个人出国平均经费等,都在里面得以体现。反观一些部门的数据说明,只有寥寥数语。而面对质疑,各个部门也反应不一,有的积极解释,有的无声无息。与此同时,很多部门“吸取教训”,苦心选择周末扎堆公布,避免引起过多的注意……
“公开报表应采取怎样的格式”、“公开的内容应详细到怎样的程度”、“所公开的事项应明确哪些细节”……没有统一的发布时间、没有统一的发布口径,以至于普通百姓甚至许多专家都大呼一些部门的“三公”经费让人“看不懂”。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指出,“三公”经费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就难以有所比照。基于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各部门公布的最终绝对数字的高低并不必然说明相关工作的优劣。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三公”经费公开的标准、内容、范围、方式方法等都没有统一和规范。“这样的公开还不能让公众清晰明了地判定该部门经费支出的详细核算标准、开展有关活动与本部门履行职责的关联度、必要性和实际取得的成效,因此也就很难判定这些经费的支出究竟是否真的合理、是否真的取得了应有的绩效。知情的目的没实现,势必遭到公众的质疑。”在这样的状况下,公众只能“看个热闹”,并不感觉“解渴”。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5424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85.6%的受访者在持续关注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新闻,对于当前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情况,86.1%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调查显示,最不满意的三大问题分别是:公布结果的真实性存疑(72.0%);对逾期不公布的部门缺乏问责(65.5%);只公布数字,缺少详尽解释(61.6%)。这恐怕是各部委始料不及的。
不过有评论指出,如果将政府“三公”支出的不规范算作一种病的话,先把病暴露出来总好过讳疾忌医。
监督问责须跟进
事实上,“三公”经费绝不是只公开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后续的审核和监督。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指出,公开只是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下一步的监督和制约需要审计、问责等配套措施跟进。
一些学者建议,“三公”经费公开后,审计部门应该介入,就公布情况进行核实和评析,并就公开方式和内容提出完善建议,特别对公布的格式、细化的程度、说明的内容等都应详细规定,回应各方期待,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而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后,人们期待,下一步,地方政府依照中央部门的情况,尽快公开较为详细的“三公”经费情况。“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大家的利益关联没有那么直接。大家更关注的还是地方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这直接关系民生投入的多少。”
有学者指出,很多基层政府不愿意公开预决算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担心受到公众的质疑。实际上,公开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它既可以保证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自我转变、自我改革。如果一味回避和隐瞒,只会增加公众的不满,最终影响政府部门形象。
据报道,目前北京、上海、陕西等地政府正陆续公开“三公”经费,但这只是凤毛麟角。而在区县一级,上海市的闵行区与浙江的温岭市堪称先行先试者。据悉,浙江温岭市的16个镇(街道) 已全部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了“三公”经费。这其中,当地人大的作用不可忽视。如上海市闵行区在预算的整个过程中引入人大监督,温岭市人大多年对预算开展参与式民主恳谈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在姜明安看来,“加强人大审议监督力度也是规范政府‘三公经费’的好办法。”应当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的力度,由人大来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期待制度规范
“三公”经费公开之所以举步维艰,有学者归因为“可做可不做,不做也不违法”。细究之下,不无道理。
从公开的目的性上看,公开的本质是制约公共权力,因此,越是公开,政府部门权力的行使就越透明、越受限制,这就决定了政府部门在公开工作中的被动性,继而决定了“三公”经费公开的艰难。
目前,公开“三公”经费尚无强有力的制度性保障——现行预算法中找不到“公开”的字眼、“预算支出”中并没有专门的“三公”列项。据悉,由于在预算中并没有“三公”经费的科目,所以中央各部门此次都是从总预算中将关于接待、出国、用车的经费剥离出来。这被认为是导致各个部门之间口径不一、数据千差万别的原因之一。此外,预算法只赋予财政部公开全国的决算、预算以及全国“三公”经费的权力,没有赋予财政部公布每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数据的权力,这也导致了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形式上的“自说自话”。
而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但没有具体规定到“三公”經费的层面。
此外,由于预算法没有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公布“三公”经费,使得人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督作用难以切实发挥。据了解,“三公”经费在政府部门预算中,目前尚未单独立项,因而在送交人大审批时,一些政府部门往往将其打入“其他支出”、“培训费”、“会务费”中,有些“三公”经费甚至躲在预算外资金里面,游离于审批监管之外。
这些,均让人们把矛头指向了预算法。我国现行预算法是1994年通过,1995年正式实施的,许多规定已不合时宜。事实上,早在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开始动议修订预算法。然而,这部规范国家公共财政收支的法律的修订历程曲折,曾经列入两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至今仍未出台。而实践中,“三公”经费公开的进一步推进,亟须制度化的保障。有不少人士推测,这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关注或将对几经推延、尚无动静的预算法修订形成推动。
“要真正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的目标,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应有作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姜明安说。
早在几年前,坊间曾流传全国每年“三公”经费高达9000亿元的天文数字,虽然后来相关人士出来澄清此数字属于以讹传讹,但老百姓的质疑声却未曾停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连官方也拿不出一个实实在在的数据,可见“三公”经费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
而今,贫困县政府大楼赛“白宫”、机关单位买itouch当U盘……一桩桩蹿红网络的事件,凸显了政府财政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也再次引发了各方的质疑。
“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是大势所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坦诚公布‘三公’经费情况,有助于消除舆论猜测,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1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并提出“三公”经费原则上零增长。
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布了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成为第一家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这之后,各部门相继走上了公开之路。截至8月9日,98个中央部门中,除了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和港澳办尚未公布之外,其余部门均已公开。从公布的时间进程上看,在6月底前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公布的只有科技部一家,其余都在7月之后,严格来说都算“违令超时”。
对于这次自上而下的财政信息公开,不少专家学者都予以了肯定。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学者、公共问题专家舒可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举意义深远:“从政府财政公开这一刻起,才是从制度上真正承认政府在花人民的钱。我认为这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自我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实践。”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三公”经费公开,尽管姗姗来迟,但它顺应了民意,体现了政府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政治觉悟。
晒出一地疑问
晒“三公”经费的本意是向公众公开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的消费结构及其合理性,通过舆论监督消除不合理消费。从目前晒出的账单看,有不少值得称道的亮点,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许多部门的“三公”消费确实不少,让人感叹百姓之前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而随着公开部门的增多,报道标题中“‘三公’经费暂居首位”的主体一变再变。此外,部门之间的“三公”经费相差悬殊。如住建部接待费2010年决算是26.07万元,2011年预算是13.95万元;而发改委、审计署、教育部、农业部等中央部门,2011年的接待费预算分别是639.46万元、865万元、768万元、3755.68万元。这也引发了网民的感叹:“同样是公务接待费,这些部门不到半天就吃掉了住建部一个月的钱。”
为什么类似部委之间的数据差距这么大?是统计口径原因,还是存在数据失真?在公布的单位中,审计署的内容最为详细,包括有多少辆公车、每辆公车去年的运营维护费、多少人次出国、每个人出国平均经费等,都在里面得以体现。反观一些部门的数据说明,只有寥寥数语。而面对质疑,各个部门也反应不一,有的积极解释,有的无声无息。与此同时,很多部门“吸取教训”,苦心选择周末扎堆公布,避免引起过多的注意……
“公开报表应采取怎样的格式”、“公开的内容应详细到怎样的程度”、“所公开的事项应明确哪些细节”……没有统一的发布时间、没有统一的发布口径,以至于普通百姓甚至许多专家都大呼一些部门的“三公”经费让人“看不懂”。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指出,“三公”经费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就难以有所比照。基于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各部门公布的最终绝对数字的高低并不必然说明相关工作的优劣。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目前“三公”经费公开的标准、内容、范围、方式方法等都没有统一和规范。“这样的公开还不能让公众清晰明了地判定该部门经费支出的详细核算标准、开展有关活动与本部门履行职责的关联度、必要性和实际取得的成效,因此也就很难判定这些经费的支出究竟是否真的合理、是否真的取得了应有的绩效。知情的目的没实现,势必遭到公众的质疑。”在这样的状况下,公众只能“看个热闹”,并不感觉“解渴”。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5424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85.6%的受访者在持续关注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新闻,对于当前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情况,86.1%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调查显示,最不满意的三大问题分别是:公布结果的真实性存疑(72.0%);对逾期不公布的部门缺乏问责(65.5%);只公布数字,缺少详尽解释(61.6%)。这恐怕是各部委始料不及的。
不过有评论指出,如果将政府“三公”支出的不规范算作一种病的话,先把病暴露出来总好过讳疾忌医。
监督问责须跟进
事实上,“三公”经费绝不是只公开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后续的审核和监督。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指出,公开只是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下一步的监督和制约需要审计、问责等配套措施跟进。
一些学者建议,“三公”经费公开后,审计部门应该介入,就公布情况进行核实和评析,并就公开方式和内容提出完善建议,特别对公布的格式、细化的程度、说明的内容等都应详细规定,回应各方期待,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而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后,人们期待,下一步,地方政府依照中央部门的情况,尽快公开较为详细的“三公”经费情况。“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大家的利益关联没有那么直接。大家更关注的还是地方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这直接关系民生投入的多少。”
有学者指出,很多基层政府不愿意公开预决算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担心受到公众的质疑。实际上,公开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它既可以保证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自我转变、自我改革。如果一味回避和隐瞒,只会增加公众的不满,最终影响政府部门形象。
据报道,目前北京、上海、陕西等地政府正陆续公开“三公”经费,但这只是凤毛麟角。而在区县一级,上海市的闵行区与浙江的温岭市堪称先行先试者。据悉,浙江温岭市的16个镇(街道) 已全部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了“三公”经费。这其中,当地人大的作用不可忽视。如上海市闵行区在预算的整个过程中引入人大监督,温岭市人大多年对预算开展参与式民主恳谈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在姜明安看来,“加强人大审议监督力度也是规范政府‘三公经费’的好办法。”应当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的力度,由人大来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期待制度规范
“三公”经费公开之所以举步维艰,有学者归因为“可做可不做,不做也不违法”。细究之下,不无道理。
从公开的目的性上看,公开的本质是制约公共权力,因此,越是公开,政府部门权力的行使就越透明、越受限制,这就决定了政府部门在公开工作中的被动性,继而决定了“三公”经费公开的艰难。
目前,公开“三公”经费尚无强有力的制度性保障——现行预算法中找不到“公开”的字眼、“预算支出”中并没有专门的“三公”列项。据悉,由于在预算中并没有“三公”经费的科目,所以中央各部门此次都是从总预算中将关于接待、出国、用车的经费剥离出来。这被认为是导致各个部门之间口径不一、数据千差万别的原因之一。此外,预算法只赋予财政部公开全国的决算、预算以及全国“三公”经费的权力,没有赋予财政部公布每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数据的权力,这也导致了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形式上的“自说自话”。
而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但没有具体规定到“三公”經费的层面。
此外,由于预算法没有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公布“三公”经费,使得人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督作用难以切实发挥。据了解,“三公”经费在政府部门预算中,目前尚未单独立项,因而在送交人大审批时,一些政府部门往往将其打入“其他支出”、“培训费”、“会务费”中,有些“三公”经费甚至躲在预算外资金里面,游离于审批监管之外。
这些,均让人们把矛头指向了预算法。我国现行预算法是1994年通过,1995年正式实施的,许多规定已不合时宜。事实上,早在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开始动议修订预算法。然而,这部规范国家公共财政收支的法律的修订历程曲折,曾经列入两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至今仍未出台。而实践中,“三公”经费公开的进一步推进,亟须制度化的保障。有不少人士推测,这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关注或将对几经推延、尚无动静的预算法修订形成推动。
“要真正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的目标,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应有作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姜明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