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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其在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凸显出不可替代的作用。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深化落实之年,在国企改革加速向纵深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如何深化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精准有效的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越来越重要。在国有企业众多监督管理力量中,监事会作为企业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其作用不可替代,但实践中往往被边缘化,实际作用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