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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农地制度安排将影响农地使用密集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垂直协调契约安排。中国农地流转形式分为个体农户主导型、村集体主导型和中介组织介入型三大类型,在农地流转主导者身份、农地规模集中程度、流转期限、流转规范程度、信息对称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本文结合区域特征,给出了上述三种农地流转形式所适用的区域以及相对应的农业产业化垂直协调的契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