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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实地调研、文献研究、考察访谈,并结合对文化景观的认知方法,把人类作用自然的观念、行为以及所产生的结果作为认知景区内文化景观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保护策略和措施,作为保护的一种途径和方法嵌入到景区规划中。
[关键词]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04-0053-02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是国务院第一批批准的4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景区内具有极为独特的文化景观价值,但对其认知却仍然没有引起广泛的重视,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对文化景观的保护也极为有限。
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认知
(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概述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包括麦积山石窟、仙人崖、石门、曲溪四大景区和古镇街亭温泉景区。景区所在的天水市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交往、融合的地带,这种交往方式各式各样,既有和平融洽的文化与经济往来,也有战乱的厮杀与掳掠,无论是哪种方式,都促进了多元文化的产生与发展,而新的文化样式往往都反映在了人们对自然的作用上。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不仅是丝绸之路西出长安的第一站,而且还是入川蜀道与丝绸之路的交汇之地。而多元文化和古代交通要道,让这种人类活动与自然形成的关系更具有独特之处。佛教传入、道教盛行、石窟开凿、庙观设立,最原始的目的是为了给僧人和道士提供一个隐逸、参禅修行、得道成仙、超凡脱俗、追求内心安静的场所,之后便有了成百上千的信徒去膜拜、供奉。历史上,也有许多人将其作为避暑胜地、躲避战乱或是赏景郊游的场所。
(二)世界遗产视野下的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公约》。自1992年文化景观正式成为世界遗产类别以来,“文化景观”一词用于反映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使文化景观可以用世界遗产的标准来评价。世界各国或地区针对自身特点进行了文化景观阐述,我国尽管已经开始关注文化景观,但由于起步较晚,现有的保护体系还不完善,保护研究的主题一直放在单个或部分遗址或建筑上,从整体角度出发的研究不足。200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倡议下,启动了丝绸之路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作为遗产点之一的麦积山石窟也列在其中。2014年6月22日,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经过表决,包括麦积山石窟在内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虽然历经多年,最终申遗成功,但对于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其他文化景观缺少认知和保护,只是单单停留在石窟造像上,显示出认知和保护管理上的不足。
(三)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因素
通过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实地调研、文献研究和一些访谈,笔者认为文化景观要素是从人类认识自然,到产生想法(观念),然后在生产生活中去改变或作用于自然(行为),最后通过这些行为产生了开凿石窟、设立庙观等(结果),从观念到行为再到结果。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要素中,观念包括山水审美、隐逸、佛教、道教等,行为包括修建庙观、开凿石窟、修建栈道、避暑、参禅修行、隐居、登山、游赏、膜拜、供奉等,结果包括寺庙、道观、石窟、自然山水等。这些因素有的继续发挥作用,有的已逐渐消逝。在今天,虽然一些观念逐渐消逝,但僧人、道士作为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中观念的持有者,以及行为的主体,是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仍然在传承和实践这些观念。而游客是游赏、审美观念最直接的实践者,附近居民是部分原始膜拜观念的传承者。
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评价
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中文化景观的观念、行为和结果等因素进行比较研究,其部分要素体现世界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方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价值。这些价值体现在文化景观要素的真实存在性和传承完整性,体现在现在仍然存在或已经逐渐消逝及一些文化遗存上,这些都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正是文化景观要保护的内容。
(一)观念因素评价
对山水审美观念、隐逸栖托观念、佛教凿窟栖托观念、道教栖托观念、膜拜观念、宗教自然观念进行评价。其中,隐逸栖托观念、佛教凿窟栖托观念已经消逝,持有这种观念的人已经不复存在。其他观念在部分僧人道士群体中仍然存在,并保持了较好的传承性,但其古今形成的状态有较大差异。而山水审美观念因持有者(游人)的多元化,显得多样而复杂。
(二)行为因素评价
目前,现存的行为因素为避暑、参禅修行、登山、游赏、膜拜等。其中,参禅修行、膜拜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宗教行为保持较为良好,但相比古时有所削减。在石窟或山洞中修行的行为已经消逝,现所有宗教活动由景区管理局与宗教协会统一管理,明确修行及僧人道士人数。由于游客大量登山、游赏,僧人道士的参禅修行行为受到一定限制,部分游客对古代登山、游赏行为的意义并不了解。不少信徒会在节会时供奉、膜拜,这一行为保持较为良好,但与古代相比有所不同,这也与现在保护管理和信徒的认识有关。
(三)结果因素评价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包含了寺庙、道观、石窟造像、栈道、自然山水等结果因素。这其中,有重要文物价值载体、历史遗存价值载体、寺观建筑群、石窟造像等,都充分展现了各方面的价值。
(四)现状分析、评价
由于认识和保护的局限性,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改造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破坏了文化遗产。文化遗存的丢失、荒废,使得文化遗产不完整;部分石窟建筑、寺观建筑物不存或改建;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数量的增加,对景区和僧人道士的修行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地居民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进行改建扩建,造成景区违章建筑增多,商业化趋势明显;当地居民和游客对景区的认识水平和保护观念有限,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景区价值展示内容不全,与之相关联的历史信息、观念、含义等内容展示不足,而且形式单一。这些都不利于对景区文化景观的保护,也是迫在眉睫的现状问题。 三、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保护策略和措施
(一)保护策略
第一,明确景区文化景观范围和层次的空间结构;第二,关注并监测景区文化景观的变化,多方面合作保护与管理;第三,通过多种多样的展示方式,让游客与公众认识并了解景区文化价值和自然价值,从而增强游客的保护意识。
(二)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也得从文化景观因素来考虑,对观念因素的保护,要充分了解宗教对自然、修行、隐逸栖托观念产生、发展和变化过程的影响,满足持有者对观念保持和传承的需要;山水审美观念很难界定其持有者,应对其价值进行展示、讲解、图解等,让人们认识和感受到自然的美;对行为因素的保护要分类进行,对现存行为创造更好的保护条件,如规划多条登山、游览路线,划定固定的区域供宗教人士修行,游客禁入,划定信徒节会上香朝拜的区域等;对结果因素的保护,要控制、整治景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内的违章建设,控制人们的活动行为和数量,加强防护,防止自然对遗存的过快风化、腐蚀等。
四、结语
文化景观可以作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一种途径和方法,寻找保护与管理的漏洞。景区在规划和保护过程中应该识别观念、行为和结果要素中的保护对象,同时将要素之间形成的关系纳入保护对象的范畴,这样可以避免对非物质要素的遗忘。文化景观的认知与保护应作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一部分,这样更有利于制定保护管理措施,这也是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认知、保护和管理的一个补充。
[参考文献]
[1]SAUER, C. Land and Life: A Selection from the Writing of Carl Sauer, ed.John Leighley [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1962.
[2] ZELINSKY W. The Cultural Geography of the United States [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1973.
[3]天水麦积山文物保管所,麦积山艺术研究会.麦积山石窟资料汇编(初集)[M]. 麦积山艺术研究会,1980.
[4]傅小凡,杜明福.东方微笑[M]. 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3.
[5]冯国瑞.麦积山石窟志[M]. 天水:天水报社,1989.
[6] 南京工学院建筑系,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M]. 天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986.
[7] 许静波.论文化景观的特性[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7,(4).
[8]赵荣.论文化景观的判识及其研究[J].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 (6).
[9]李玲琴.浅谈文化景观[J] .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2004,(10).
[10]汤茂林, 汪涛,金其铭.文化景观的研究内容[J]. 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 (1).
[11]贺作超.基于文化景观保护的旅游游憩[J]. 绿色科技,2011,(1).
[1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A]. 北京: 紫禁城出版社,1993.
[关键词]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04-0053-02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是国务院第一批批准的4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景区内具有极为独特的文化景观价值,但对其认知却仍然没有引起广泛的重视,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对文化景观的保护也极为有限。
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认知
(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概述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包括麦积山石窟、仙人崖、石门、曲溪四大景区和古镇街亭温泉景区。景区所在的天水市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交往、融合的地带,这种交往方式各式各样,既有和平融洽的文化与经济往来,也有战乱的厮杀与掳掠,无论是哪种方式,都促进了多元文化的产生与发展,而新的文化样式往往都反映在了人们对自然的作用上。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不仅是丝绸之路西出长安的第一站,而且还是入川蜀道与丝绸之路的交汇之地。而多元文化和古代交通要道,让这种人类活动与自然形成的关系更具有独特之处。佛教传入、道教盛行、石窟开凿、庙观设立,最原始的目的是为了给僧人和道士提供一个隐逸、参禅修行、得道成仙、超凡脱俗、追求内心安静的场所,之后便有了成百上千的信徒去膜拜、供奉。历史上,也有许多人将其作为避暑胜地、躲避战乱或是赏景郊游的场所。
(二)世界遗产视野下的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公约》。自1992年文化景观正式成为世界遗产类别以来,“文化景观”一词用于反映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使文化景观可以用世界遗产的标准来评价。世界各国或地区针对自身特点进行了文化景观阐述,我国尽管已经开始关注文化景观,但由于起步较晚,现有的保护体系还不完善,保护研究的主题一直放在单个或部分遗址或建筑上,从整体角度出发的研究不足。200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倡议下,启动了丝绸之路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作为遗产点之一的麦积山石窟也列在其中。2014年6月22日,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经过表决,包括麦积山石窟在内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虽然历经多年,最终申遗成功,但对于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其他文化景观缺少认知和保护,只是单单停留在石窟造像上,显示出认知和保护管理上的不足。
(三)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因素
通过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实地调研、文献研究和一些访谈,笔者认为文化景观要素是从人类认识自然,到产生想法(观念),然后在生产生活中去改变或作用于自然(行为),最后通过这些行为产生了开凿石窟、设立庙观等(结果),从观念到行为再到结果。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要素中,观念包括山水审美、隐逸、佛教、道教等,行为包括修建庙观、开凿石窟、修建栈道、避暑、参禅修行、隐居、登山、游赏、膜拜、供奉等,结果包括寺庙、道观、石窟、自然山水等。这些因素有的继续发挥作用,有的已逐渐消逝。在今天,虽然一些观念逐渐消逝,但僧人、道士作为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中观念的持有者,以及行为的主体,是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仍然在传承和实践这些观念。而游客是游赏、审美观念最直接的实践者,附近居民是部分原始膜拜观念的传承者。
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评价
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中文化景观的观念、行为和结果等因素进行比较研究,其部分要素体现世界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方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价值。这些价值体现在文化景观要素的真实存在性和传承完整性,体现在现在仍然存在或已经逐渐消逝及一些文化遗存上,这些都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正是文化景观要保护的内容。
(一)观念因素评价
对山水审美观念、隐逸栖托观念、佛教凿窟栖托观念、道教栖托观念、膜拜观念、宗教自然观念进行评价。其中,隐逸栖托观念、佛教凿窟栖托观念已经消逝,持有这种观念的人已经不复存在。其他观念在部分僧人道士群体中仍然存在,并保持了较好的传承性,但其古今形成的状态有较大差异。而山水审美观念因持有者(游人)的多元化,显得多样而复杂。
(二)行为因素评价
目前,现存的行为因素为避暑、参禅修行、登山、游赏、膜拜等。其中,参禅修行、膜拜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宗教行为保持较为良好,但相比古时有所削减。在石窟或山洞中修行的行为已经消逝,现所有宗教活动由景区管理局与宗教协会统一管理,明确修行及僧人道士人数。由于游客大量登山、游赏,僧人道士的参禅修行行为受到一定限制,部分游客对古代登山、游赏行为的意义并不了解。不少信徒会在节会时供奉、膜拜,这一行为保持较为良好,但与古代相比有所不同,这也与现在保护管理和信徒的认识有关。
(三)结果因素评价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包含了寺庙、道观、石窟造像、栈道、自然山水等结果因素。这其中,有重要文物价值载体、历史遗存价值载体、寺观建筑群、石窟造像等,都充分展现了各方面的价值。
(四)现状分析、评价
由于认识和保护的局限性,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改造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破坏了文化遗产。文化遗存的丢失、荒废,使得文化遗产不完整;部分石窟建筑、寺观建筑物不存或改建;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数量的增加,对景区和僧人道士的修行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地居民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进行改建扩建,造成景区违章建筑增多,商业化趋势明显;当地居民和游客对景区的认识水平和保护观念有限,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景区价值展示内容不全,与之相关联的历史信息、观念、含义等内容展示不足,而且形式单一。这些都不利于对景区文化景观的保护,也是迫在眉睫的现状问题。 三、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保护策略和措施
(一)保护策略
第一,明确景区文化景观范围和层次的空间结构;第二,关注并监测景区文化景观的变化,多方面合作保护与管理;第三,通过多种多样的展示方式,让游客与公众认识并了解景区文化价值和自然价值,从而增强游客的保护意识。
(二)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也得从文化景观因素来考虑,对观念因素的保护,要充分了解宗教对自然、修行、隐逸栖托观念产生、发展和变化过程的影响,满足持有者对观念保持和传承的需要;山水审美观念很难界定其持有者,应对其价值进行展示、讲解、图解等,让人们认识和感受到自然的美;对行为因素的保护要分类进行,对现存行为创造更好的保护条件,如规划多条登山、游览路线,划定固定的区域供宗教人士修行,游客禁入,划定信徒节会上香朝拜的区域等;对结果因素的保护,要控制、整治景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内的违章建设,控制人们的活动行为和数量,加强防护,防止自然对遗存的过快风化、腐蚀等。
四、结语
文化景观可以作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一种途径和方法,寻找保护与管理的漏洞。景区在规划和保护过程中应该识别观念、行为和结果要素中的保护对象,同时将要素之间形成的关系纳入保护对象的范畴,这样可以避免对非物质要素的遗忘。文化景观的认知与保护应作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一部分,这样更有利于制定保护管理措施,这也是对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认知、保护和管理的一个补充。
[参考文献]
[1]SAUER, C. Land and Life: A Selection from the Writing of Carl Sauer, ed.John Leighley [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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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傅小凡,杜明福.东方微笑[M]. 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3.
[5]冯国瑞.麦积山石窟志[M]. 天水:天水报社,1989.
[6] 南京工学院建筑系,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M]. 天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986.
[7] 许静波.论文化景观的特性[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7,(4).
[8]赵荣.论文化景观的判识及其研究[J].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 (6).
[9]李玲琴.浅谈文化景观[J] .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2004,(10).
[10]汤茂林, 汪涛,金其铭.文化景观的研究内容[J]. 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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