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十四五”规划中强调将乡村振兴作为重要战略步骤,而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供给和运营模式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研究对于农村文化服务治理的研究偏重于文化的治理效应,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协同治理研究不足,相关实地数据和调研较少,无法满足现实治理需求。文化村建设是近年来河南省进行农村文化振兴的有益探索,也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新尝试。从地方政府、新乡贤、村民、热心参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五个主体入手,总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运行状况,如多元主体的任务分工、现实困境以及制约因素,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这有利于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
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30-0001-03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村文化振兴是关键。“十四五”时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运行期,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三农”领域的稳定、全面小康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而乡村文化振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环,是时代赋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价值导向。
河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达到6 000多万,占全省人口的60%以上,而乡村振兴建设一直是全省发展的重点。河南省邓州市是一座有着6 000多年历史的中原文化名城,近年来在文化建设上以挖掘、保护、传承习仲勋故里“红色文化”、花洲书院“优乐文化”等文化资源为切入点,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2020年,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启了邓州市构林镇周庄作家文化村的建设工作,深度挖掘周庄现有的文化资源,积极协同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农村公共文化振兴的探索,其中如何构建符合河南省实际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农村文化振兴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观点梳理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依托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涵了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网络、演出、文物、图书馆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诸多文化领域”[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到的主要功能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文化需求,保障文化权益,弘扬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确立文化自信心、自豪感,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2]。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关系到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并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变迁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可总结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2001年,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回归复兴期。在这个时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意识形态工具转为经济建设工具,其基本价值理念为“发展优先,服务经济”,供给体系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延续“自上而下”的模式,实行封闭式运行。
第二个阶段是2002—2010年,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扬弃发展期。在这个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政府文化管理转向文化权利保障,体现出“公平优先,权利导向”的新理念。供给体系也由过去的政府单一供给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吸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呈现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供给特征,实行外向型管理模式。
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至今,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深化完善期。在这个时期,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文化权利保障迈入文化民生建设,呈现出“公平主导,民生引领”的基本理念,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吸收多元主体参与的“一核多元”供给体系,形成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协同运行机制[3]。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应该以农村为本
于志勇、魏姝认为,目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要体现为“城市文化下乡”,但当前模式缺少农村社会基础,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协调文化活动内容与功能定位间的差距[4]。韩鹏云强调,我国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是国家主导,具体表现为国家“在场”下的“文化下乡”,缺少共同体集体文化活动[5]。吴理财、解胜利认为,应将乡村文化振兴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导向,突出乡村农耕文化传承体系的作用,依靠農耕文化传承发展乡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从而创新乡村现代文化治理体系[6]。曲文强等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监督机制需要从农民本位入手,使农民参与绩效评估的过程,并培养农民成为评估主体[7]。
农民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享用者,也应该发挥其独特优势,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者之一。这需要进行农村文化人才资源的挖掘,扩大对乡土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进行创造性传承,将乡土文化整合成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农民的话语权,听取农民的需求与意见,将农民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及喜爱度纳入评估考核体系;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具体的活动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和把握,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8]。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未来发展的主要导向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仍然体现为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各级政府在财力、物力上承担起了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种类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任务,社会组织与个人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者[9]。
学界现有研究多关注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的经验归纳,但缺少治理机制探究,缺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的探索。“十四五”规划下,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理念导向和模式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可以突破现有的政府单一供给制的现状,进行新的供给机制探索,进行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尝试。 二、河南省邓州市周庄作家文化村项目的建设探索
(一)建设的基本情况
依据“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文化振兴的新要求,根据现阶段河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现实情况,2020年10月起,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启了构林镇周庄作家文化村的建设工作,深度挖掘周庄现有的文化资源,以当地当代知名作家的文化效应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切入点,积极协同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农村文化振兴的探索。
作家文化村项目的建设是河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是从理论和实践双重角度,分析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的理论预设与实践状态。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调治理机制的具体实践
该项目中多元协调治理的主体主要有地方政府、新乡贤、村民及热心参与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五方面,并有相关的社会组织提供辅助服务。各主体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分工如表1所示。
(三)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现实困境
根据相关文献,结合周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得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方面的现实困境: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文化需求增长的矛盾。村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比较匮乏,而由于通信技术和工具的发展和普及,村民对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激增,但是村民个体在互联网等途径的文化摄入存在内容狭隘、片面的问题,且部分村民对于信息的真伪缺乏辨识能力,因此个体文化摄入行为无法代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二是公共文化需求供给方式、内容单一与农民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现有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局限于电影播放等传统方式,缺少与村民的互动,缺少对于村民真正需求的了解。三是农村文化管理部门人才匮乏与专业化的现实需求的矛盾。基层农村文化管理部门往往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且人员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运行的制约因素
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河南省在乡村振兴中的有益尝试,目前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一是如何协调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外在环境和内在诉求,如何克服现实的困难为村民提供真正有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如何保證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治理的主体共生、协同参与和共同行动,达到步调一致、目标统一;三是如何提供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五)构建以优化治理为导向的评估体系
以多方共同参与作为治理导向,主要探究地方政府、村民、新乡贤、热心参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这五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对周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进一步诉求和反馈,并结合相关社会组织的专业建议,对于项目整体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可形成一套适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调治理机制的评估体系。同时,针对项目多元协同治理的现存问题,以及实地调研的结果,笔者提出了完善多元协同机制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策略建议,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为乡村文化振兴建言献策。
三、总结和建议
本文通过从地方政府、新乡贤、村民、热心参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五个主体入手,总结邓州市周庄作家文化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多元协同机制运行状况、现实困境以及制约因素,并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在理论导向和模式上进行新探索。目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政府单一供给制的现状已经无法满足村民的现实需求,建设周庄作家文化村是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新供给机制的探索。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着眼于农民自身需求,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并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 付春.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其基本思路[J].农村经济,2010,(4):105-109.
[2] 王琳.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明社会和谐发展[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417-420.
[3] 许丹.试论中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变迁[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6):22-30.
[4] 于志勇,魏姝.民俗文化与城镇建设融合:内生困境与动力逻辑—基于结构化理论的阐释[J].城市发展研究,2018,(9):35-41.
[5] 韩鹏云.乡村公共文化的实践逻辑及其治理[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3):103-111.
[6] 吴理财,解胜利.文化治理视角下的乡村文化振兴:价值耦合与体系建构[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1):162-163.
[7] 曲文强,李晓玲,陈阿梅.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274-278.
[8] 肖长春,郑传芳.如何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实效[J].人民论坛,2019,(17):70-71.
[9]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EB/OL].新华网,2016-06-14.
[责任编辑 文 娇]
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30-0001-03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村文化振兴是关键。“十四五”时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运行期,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三农”领域的稳定、全面小康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而乡村文化振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环,是时代赋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价值导向。
河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达到6 000多万,占全省人口的60%以上,而乡村振兴建设一直是全省发展的重点。河南省邓州市是一座有着6 000多年历史的中原文化名城,近年来在文化建设上以挖掘、保护、传承习仲勋故里“红色文化”、花洲书院“优乐文化”等文化资源为切入点,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2020年,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启了邓州市构林镇周庄作家文化村的建设工作,深度挖掘周庄现有的文化资源,积极协同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农村公共文化振兴的探索,其中如何构建符合河南省实际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农村文化振兴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观点梳理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依托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涵了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网络、演出、文物、图书馆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诸多文化领域”[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到的主要功能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文化需求,保障文化权益,弘扬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确立文化自信心、自豪感,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2]。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关系到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并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变迁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可总结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2001年,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回归复兴期。在这个时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意识形态工具转为经济建设工具,其基本价值理念为“发展优先,服务经济”,供给体系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延续“自上而下”的模式,实行封闭式运行。
第二个阶段是2002—2010年,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扬弃发展期。在这个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政府文化管理转向文化权利保障,体现出“公平优先,权利导向”的新理念。供给体系也由过去的政府单一供给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吸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呈现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供给特征,实行外向型管理模式。
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至今,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深化完善期。在这个时期,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文化权利保障迈入文化民生建设,呈现出“公平主导,民生引领”的基本理念,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吸收多元主体参与的“一核多元”供给体系,形成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协同运行机制[3]。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应该以农村为本
于志勇、魏姝认为,目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要体现为“城市文化下乡”,但当前模式缺少农村社会基础,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协调文化活动内容与功能定位间的差距[4]。韩鹏云强调,我国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是国家主导,具体表现为国家“在场”下的“文化下乡”,缺少共同体集体文化活动[5]。吴理财、解胜利认为,应将乡村文化振兴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导向,突出乡村农耕文化传承体系的作用,依靠農耕文化传承发展乡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从而创新乡村现代文化治理体系[6]。曲文强等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监督机制需要从农民本位入手,使农民参与绩效评估的过程,并培养农民成为评估主体[7]。
农民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享用者,也应该发挥其独特优势,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者之一。这需要进行农村文化人才资源的挖掘,扩大对乡土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进行创造性传承,将乡土文化整合成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农民的话语权,听取农民的需求与意见,将农民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及喜爱度纳入评估考核体系;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具体的活动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和把握,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8]。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未来发展的主要导向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仍然体现为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各级政府在财力、物力上承担起了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种类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任务,社会组织与个人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者[9]。
学界现有研究多关注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的经验归纳,但缺少治理机制探究,缺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的探索。“十四五”规划下,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理念导向和模式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可以突破现有的政府单一供给制的现状,进行新的供给机制探索,进行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尝试。 二、河南省邓州市周庄作家文化村项目的建设探索
(一)建设的基本情况
依据“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文化振兴的新要求,根据现阶段河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现实情况,2020年10月起,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启了构林镇周庄作家文化村的建设工作,深度挖掘周庄现有的文化资源,以当地当代知名作家的文化效应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切入点,积极协同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农村文化振兴的探索。
作家文化村项目的建设是河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是从理论和实践双重角度,分析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的理论预设与实践状态。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调治理机制的具体实践
该项目中多元协调治理的主体主要有地方政府、新乡贤、村民及热心参与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五方面,并有相关的社会组织提供辅助服务。各主体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分工如表1所示。
(三)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现实困境
根据相关文献,结合周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得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方面的现实困境: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文化需求增长的矛盾。村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比较匮乏,而由于通信技术和工具的发展和普及,村民对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激增,但是村民个体在互联网等途径的文化摄入存在内容狭隘、片面的问题,且部分村民对于信息的真伪缺乏辨识能力,因此个体文化摄入行为无法代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二是公共文化需求供给方式、内容单一与农民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现有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局限于电影播放等传统方式,缺少与村民的互动,缺少对于村民真正需求的了解。三是农村文化管理部门人才匮乏与专业化的现实需求的矛盾。基层农村文化管理部门往往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且人员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运行的制约因素
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是河南省在乡村振兴中的有益尝试,目前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一是如何协调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外在环境和内在诉求,如何克服现实的困难为村民提供真正有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如何保證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治理的主体共生、协同参与和共同行动,达到步调一致、目标统一;三是如何提供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五)构建以优化治理为导向的评估体系
以多方共同参与作为治理导向,主要探究地方政府、村民、新乡贤、热心参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这五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对周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进一步诉求和反馈,并结合相关社会组织的专业建议,对于项目整体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可形成一套适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调治理机制的评估体系。同时,针对项目多元协同治理的现存问题,以及实地调研的结果,笔者提出了完善多元协同机制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策略建议,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为乡村文化振兴建言献策。
三、总结和建议
本文通过从地方政府、新乡贤、村民、热心参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五个主体入手,总结邓州市周庄作家文化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多元协同机制运行状况、现实困境以及制约因素,并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治理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在理论导向和模式上进行新探索。目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政府单一供给制的现状已经无法满足村民的现实需求,建设周庄作家文化村是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新供给机制的探索。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着眼于农民自身需求,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并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 付春.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其基本思路[J].农村经济,2010,(4):105-109.
[2] 王琳.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明社会和谐发展[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417-420.
[3] 许丹.试论中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变迁[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6):22-30.
[4] 于志勇,魏姝.民俗文化与城镇建设融合:内生困境与动力逻辑—基于结构化理论的阐释[J].城市发展研究,2018,(9):35-41.
[5] 韩鹏云.乡村公共文化的实践逻辑及其治理[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3):103-111.
[6] 吴理财,解胜利.文化治理视角下的乡村文化振兴:价值耦合与体系建构[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1):162-163.
[7] 曲文强,李晓玲,陈阿梅.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274-278.
[8] 肖长春,郑传芳.如何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实效[J].人民论坛,2019,(17):70-71.
[9]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EB/OL].新华网,2016-06-14.
[责任编辑 文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