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航海高等教育“三明治”培养模式和“订单式”培养模式,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合作。航海高等教育采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STCW国际公约办学,采用利益相关者的有效“问责”,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航海院校要在航海人才培养市场竞争中获得核心竞争力,需要利益相关者政府、航海院校、航运企业、学生、家长和社会等责任共担,共同治理,实现共赢。
【关键词】航海教育;订单式;利益相关者;责任共担
【中图分类号】G649【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326-3587(2012)06-0003-03
我国航海高等教育具有国际通用性、岗位针对性和国防军事性等特性,因此,发展我国航海高等教育需要利益相关者多方有效合作。航海院校的利益相关方有政府部门、航运企业、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如何维护这些相关者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航海院校发展要解决的迫切问题,要结合航海人才培养的特点,通过市场化的兼并、联合和合资等方式,由政府、航海院校、航运企业等整合各界资源,共同组成利益相关者组织,缓解办学资源不足,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和“问责制”等获得核心竞争力。我国航海高等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具有校企合作的规范性、航海人才培养目标的针对性、航海教育资源的共享性、航海毕业生就业的定向性,体现重要利益相关者合作共同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航海教育校企合作,企业作为主要和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在航海高等教育中既承担任务又具有责任;航海高等教育的“问责制”,给航海院校更多的自主权,利益相关者问责,将问责效果与政府经费拔款有效结合。
欧美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航海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经历了从“影响”到“参与”再到“责任共担和共同治理”的过程。1984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了利益相关者的经典定义:“能够影响一个组织所定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该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人”。根据这一定义,不仅可将影响航海高等教育所定目标的群体和个人视为利益相关者,而且还可将航海高等教育所定目标实现过程中受影响的群体和个人也看作利益相关者,因此政府、航海院校、航运企业等实体可纳入利益相关者范畴。2001年,Heuer提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依赖关系、交换类型、合作方式分类的概念,这一概念对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来说,要确定哪一种双边治理机制最有效率,最能激励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有效合作,从而实现“双赢”的目的。
一、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航海人才培养模式
(一)“三明治”模式。
航海教育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一贯制”培养模式,其代表是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其特点是航海职业教育与学位教育有机地结合;二是 “三明治”培养模式,其代表是印度、澳大利亚和英国,其特点是分成三个阶段培养,即院校学习--海上实习――再院校学习;三是 “驾机合一”综合培养模式,其代表是荷兰和法国,其特点是驾驶与轮机两方面内容综合进行学习。三种模式中,“三明治”培养模式由航海教育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进行合作,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这一模式。2006年我国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开始使用“三明治”培养模式,100名学生签定协议“在乙方学校学习1年后;安排学生上甲方阿尼达船务公司船舶实习半年;实习结束,学生返乙方学校继续学习直至毕业”。
“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具有利益相关者三个属性:⑴“三明治”航海教育利益被道德和法律认可,即合法性(Legitimacy);⑵其校企合作具有影响相关组织的能力、地位和手段,即影响力(Power);⑶其教育模式的主张或要求可立即引起相关组织决策者的关注,即紧迫性(Urgency)。“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中校企合作既具企业管理的属性,更具高等教育属性。其校企合作,既是一项工作,又是一种模式,当这项工作被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项目化以后,这一校企合作模式成了真正的利益相关者组织。
1995年Clarkson通过多维细分法将利益相关者划分成首要相关者与次要相关者,“三明治”航海教育首要利益相关者为政府部门、航海院校、航运企业、老师和学生,其他的都为次要利益相关者。1992年Charkham按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类和公众类,“三明治”航海教育契约类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及管理者、老师和学生为一方,航运企业及管理者和高级船员为另一方,他们是通过合同关系参加合作的相关主体,其他的都为公众类利益相关者。“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中,航运企业代表人才使用方是首要利益相关者,又是具有参与人才培养重大责任的契约类利益相关者。
(二)“订单式”模式。
上海海事大学2002年开始进行了航海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实践,他们同中远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和日本邮船株式会社(NYK)签订协议共同培养高级船员。航海院校、劳务公司和航运企业三方组成利益相关者组织共同参与高级船员培养。“订单式”培养模式,具有校企合作的规范性,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契约类利益相关者培养航海人才;具有航海人才培养目标的针对性,航海院校可根据协议制定教学计划;具有航海教育资源的共享性,作为航海教育特色的各种模拟器不仅可以用于“订单式”为企业培养高级船员,而且还可以用来提升合作企业在职船员素质;具有航海毕业生就业的定向性,通过在签约航运企业的航行实习,使学生能更快适应船员工作。
利益相关者理论来源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化的航运市场需要更多高素质的航运人才,目前越来越多船公司计划与航海院校利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合作培养高级船员。“订单式”培养模式是航运市场经济条件下航运企业高级船员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选择。现代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智力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对于新增高级船员,很多航运企业由被动选择转为主动开发,航运企业与航海院校合作,按照航运企业意图共同培养符合航运企业需要和忠于航运企业的高级船员。航海院校应有强烈的市场意识,积极引进合作航运企业,争取更多的高级船员培养订单;从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角度,由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契约类利益相关者,明确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各自承担的培养任务及本身责任;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航运企业应积极参与教学与实践的人才培养全过程,航海院校应结合STCW国际公约的要求,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把“订单式”培养落到实处。航运企业必需给予航海院校人财物方面支持,保证人力资源开发的质量、效益。市场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订单式”培养,在航海院校中得到广泛实施和推广,越来越受到航运企业和航海院校的欢迎。
二、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与利益相关者“问责”
(一)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化。
2010年6月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经过国际海事组织(IMO)的 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集体审议,通过了新的STCW78/10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该公约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是STCW公约缔约国,也是国际海事组织(IMO)8个理事国之一。我国的航海院校都建立了符合STCW国际公约的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航海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监督。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外部审核和质量监控等。外部审核实际上是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利益相关者的问责过程。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目标与过程的控制,实现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从机制上保证航海教学质量、办学效率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航海教育;订单式;利益相关者;责任共担
【中图分类号】G649【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326-3587(2012)06-0003-03
我国航海高等教育具有国际通用性、岗位针对性和国防军事性等特性,因此,发展我国航海高等教育需要利益相关者多方有效合作。航海院校的利益相关方有政府部门、航运企业、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如何维护这些相关者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航海院校发展要解决的迫切问题,要结合航海人才培养的特点,通过市场化的兼并、联合和合资等方式,由政府、航海院校、航运企业等整合各界资源,共同组成利益相关者组织,缓解办学资源不足,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和“问责制”等获得核心竞争力。我国航海高等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具有校企合作的规范性、航海人才培养目标的针对性、航海教育资源的共享性、航海毕业生就业的定向性,体现重要利益相关者合作共同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航海教育校企合作,企业作为主要和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在航海高等教育中既承担任务又具有责任;航海高等教育的“问责制”,给航海院校更多的自主权,利益相关者问责,将问责效果与政府经费拔款有效结合。
欧美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航海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经历了从“影响”到“参与”再到“责任共担和共同治理”的过程。1984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了利益相关者的经典定义:“能够影响一个组织所定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该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人”。根据这一定义,不仅可将影响航海高等教育所定目标的群体和个人视为利益相关者,而且还可将航海高等教育所定目标实现过程中受影响的群体和个人也看作利益相关者,因此政府、航海院校、航运企业等实体可纳入利益相关者范畴。2001年,Heuer提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依赖关系、交换类型、合作方式分类的概念,这一概念对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来说,要确定哪一种双边治理机制最有效率,最能激励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有效合作,从而实现“双赢”的目的。
一、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航海人才培养模式
(一)“三明治”模式。
航海教育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一贯制”培养模式,其代表是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其特点是航海职业教育与学位教育有机地结合;二是 “三明治”培养模式,其代表是印度、澳大利亚和英国,其特点是分成三个阶段培养,即院校学习--海上实习――再院校学习;三是 “驾机合一”综合培养模式,其代表是荷兰和法国,其特点是驾驶与轮机两方面内容综合进行学习。三种模式中,“三明治”培养模式由航海教育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进行合作,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这一模式。2006年我国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开始使用“三明治”培养模式,100名学生签定协议“在乙方学校学习1年后;安排学生上甲方阿尼达船务公司船舶实习半年;实习结束,学生返乙方学校继续学习直至毕业”。
“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具有利益相关者三个属性:⑴“三明治”航海教育利益被道德和法律认可,即合法性(Legitimacy);⑵其校企合作具有影响相关组织的能力、地位和手段,即影响力(Power);⑶其教育模式的主张或要求可立即引起相关组织决策者的关注,即紧迫性(Urgency)。“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中校企合作既具企业管理的属性,更具高等教育属性。其校企合作,既是一项工作,又是一种模式,当这项工作被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项目化以后,这一校企合作模式成了真正的利益相关者组织。
1995年Clarkson通过多维细分法将利益相关者划分成首要相关者与次要相关者,“三明治”航海教育首要利益相关者为政府部门、航海院校、航运企业、老师和学生,其他的都为次要利益相关者。1992年Charkham按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类和公众类,“三明治”航海教育契约类利益相关者,航海院校及管理者、老师和学生为一方,航运企业及管理者和高级船员为另一方,他们是通过合同关系参加合作的相关主体,其他的都为公众类利益相关者。“三明治”航海教育模式中,航运企业代表人才使用方是首要利益相关者,又是具有参与人才培养重大责任的契约类利益相关者。
(二)“订单式”模式。
上海海事大学2002年开始进行了航海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实践,他们同中远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和日本邮船株式会社(NYK)签订协议共同培养高级船员。航海院校、劳务公司和航运企业三方组成利益相关者组织共同参与高级船员培养。“订单式”培养模式,具有校企合作的规范性,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契约类利益相关者培养航海人才;具有航海人才培养目标的针对性,航海院校可根据协议制定教学计划;具有航海教育资源的共享性,作为航海教育特色的各种模拟器不仅可以用于“订单式”为企业培养高级船员,而且还可以用来提升合作企业在职船员素质;具有航海毕业生就业的定向性,通过在签约航运企业的航行实习,使学生能更快适应船员工作。
利益相关者理论来源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化的航运市场需要更多高素质的航运人才,目前越来越多船公司计划与航海院校利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合作培养高级船员。“订单式”培养模式是航运市场经济条件下航运企业高级船员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选择。现代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智力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对于新增高级船员,很多航运企业由被动选择转为主动开发,航运企业与航海院校合作,按照航运企业意图共同培养符合航运企业需要和忠于航运企业的高级船员。航海院校应有强烈的市场意识,积极引进合作航运企业,争取更多的高级船员培养订单;从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角度,由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契约类利益相关者,明确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各自承担的培养任务及本身责任;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航运企业应积极参与教学与实践的人才培养全过程,航海院校应结合STCW国际公约的要求,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把“订单式”培养落到实处。航运企业必需给予航海院校人财物方面支持,保证人力资源开发的质量、效益。市场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订单式”培养,在航海院校中得到广泛实施和推广,越来越受到航运企业和航海院校的欢迎。
二、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与利益相关者“问责”
(一)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化。
2010年6月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经过国际海事组织(IMO)的 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集体审议,通过了新的STCW78/10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该公约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是STCW公约缔约国,也是国际海事组织(IMO)8个理事国之一。我国的航海院校都建立了符合STCW国际公约的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航海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监督。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外部审核和质量监控等。外部审核实际上是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利益相关者的问责过程。航海教育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目标与过程的控制,实现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从机制上保证航海教学质量、办学效率及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