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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十届人大在宪法修正案中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为紧急状态立法奠定了宪法基础。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包括传染病、火灾等灾害在内的紧急状态也有一些比较零散的规定,但是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我们应当制定一部《紧急状态法》作为紧急状态法律体系的核心,并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形成一个以宠法为基础,以《紧急状态法》为核心,其它法律、法规予以配合、补充的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在紧急状态的立法中,要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公约的规定,建立比较科学、合理的人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