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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今社会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沉渣泛起较为严重,它危害社会公平正义,阻碍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治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遏制;清除;特权
所谓特权,是指公共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基于自身掌握的公共权力,在法律和制度之外享受特殊利益和权利。由特权所衍生出的思想,就是特权思想,它是封建残余思想在现实中的反映,是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现象的总根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特权思想及其衍生的特权现象始终顽固根植于现实生活中,它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腐蚀社会风气,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加以反对、予以克服。
各级领导干部是行使各种特权的主力军,为此,治理特权现象必须从领导干部入手,坚持廉政教育为先导、健全制度为重点、强化监督为保证、加大惩处为手段,通过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特权现象。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思想教育,是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共产党的修养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用来处理公共事务的,而不是用来谋私利的。从根本说,身负为民服务的职责是因为自己享受了那份为民服务的俸禄。要时常警醒领导干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首先,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第二,采取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述职述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使之深入人心。第三,采取请人挑刺、民主评议、开门纳谏等方式,主动查找问题,把干部的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宗旨教育融汇于廉政教育之中。
二、深化机制改革
反对特权,关键要有关得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权力行使作出尽可能具体和明确的规范,杜绝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权力。在进一步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的同时,以廉政立法的形式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让形形色色的特权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综观世界各地,大凡典型的腐败案件基本上都是与权钱之间的交易有关,因而发达国家想出种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及财产、收入情况进行监督,以揭露和制止黑幕掩盖下的以权谋私行为。我们应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管理经验、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党政干部行政问责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行政问责制使官员权力的行使置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 财产申报制度对防止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贪污腐化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反特权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即成立独立的专职反权力腐败机构,其最高机构直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纵向系统管理。反腐机构能充分行使独立的职权,反腐机构的官员及调查员均享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职权,不受所在省市县政府的干扰和掣肘。如美国联邦政府各行政部门的监察长办事处、法国和德国的行政法院、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澳大利亚各州和香港的廉政公署等。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由于“一把手”直接掌握着单位人财物的“拍板权”,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权腐败由此产生。为此,一定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使所有权力行使者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公开用权,绝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和制度的特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各级党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堵塞权力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漏洞。
切实加强监督,是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保证。如果说特权思想是内隐于心,外人难以察知,那么特权现象则是彰显于外,有迹可循。广泛的监督可以让特权现象无处遁形。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特权现象无从发生。我们要切实加强执政党党内监督、参政党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反特权,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只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人人反特权”的浓厚氛围,才能净化社会风气,使特权现象无处藏身。
四、提升民众反特权思想觉悟
反特权,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而杜绝特权现象必须提升广大民众的思想觉悟。首先要让民众认识到国家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是用来为百姓服务的。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而不是对人民的恩赐。领导者是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只能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或达到任何个人目的。
五、加大特权惩治力度
反特权,必須坚持加大惩处不懈怠。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行使特权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让其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滥用权力者做到零容忍,使之所付出的政治和经济“成本”大大超过非法或违纪所得,以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引导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特权往往与腐败结伴而行,耍了特权,腐败往往随之而来。因此,制止了特权现象就减少了腐败的产生。对于因耍特权严重违纪问题必须严查,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使更多“想”耍特权的人望而却步,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只有增强惩处的威慑力,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案件,才能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惩处特权的社会效果。
六、积极探索科技防腐
把现代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网络技术,实行政务在网上公开、审批在网上运行、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流通、监督在网上实施,确保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有效铲除特权暗箱操作空间。
遏制特权,这是当前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也是从严治党的系统工程,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遏制;清除;特权
所谓特权,是指公共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基于自身掌握的公共权力,在法律和制度之外享受特殊利益和权利。由特权所衍生出的思想,就是特权思想,它是封建残余思想在现实中的反映,是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现象的总根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特权思想及其衍生的特权现象始终顽固根植于现实生活中,它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腐蚀社会风气,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加以反对、予以克服。
各级领导干部是行使各种特权的主力军,为此,治理特权现象必须从领导干部入手,坚持廉政教育为先导、健全制度为重点、强化监督为保证、加大惩处为手段,通过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特权现象。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思想教育,是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共产党的修养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用来处理公共事务的,而不是用来谋私利的。从根本说,身负为民服务的职责是因为自己享受了那份为民服务的俸禄。要时常警醒领导干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首先,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第二,采取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述职述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使之深入人心。第三,采取请人挑刺、民主评议、开门纳谏等方式,主动查找问题,把干部的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宗旨教育融汇于廉政教育之中。
二、深化机制改革
反对特权,关键要有关得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权力行使作出尽可能具体和明确的规范,杜绝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权力。在进一步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的同时,以廉政立法的形式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让形形色色的特权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综观世界各地,大凡典型的腐败案件基本上都是与权钱之间的交易有关,因而发达国家想出种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及财产、收入情况进行监督,以揭露和制止黑幕掩盖下的以权谋私行为。我们应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管理经验、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党政干部行政问责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行政问责制使官员权力的行使置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 财产申报制度对防止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贪污腐化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反特权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即成立独立的专职反权力腐败机构,其最高机构直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纵向系统管理。反腐机构能充分行使独立的职权,反腐机构的官员及调查员均享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职权,不受所在省市县政府的干扰和掣肘。如美国联邦政府各行政部门的监察长办事处、法国和德国的行政法院、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澳大利亚各州和香港的廉政公署等。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由于“一把手”直接掌握着单位人财物的“拍板权”,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权腐败由此产生。为此,一定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使所有权力行使者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公开用权,绝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和制度的特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各级党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堵塞权力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漏洞。
切实加强监督,是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保证。如果说特权思想是内隐于心,外人难以察知,那么特权现象则是彰显于外,有迹可循。广泛的监督可以让特权现象无处遁形。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特权现象无从发生。我们要切实加强执政党党内监督、参政党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反特权,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只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人人反特权”的浓厚氛围,才能净化社会风气,使特权现象无处藏身。
四、提升民众反特权思想觉悟
反特权,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而杜绝特权现象必须提升广大民众的思想觉悟。首先要让民众认识到国家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是用来为百姓服务的。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而不是对人民的恩赐。领导者是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只能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或达到任何个人目的。
五、加大特权惩治力度
反特权,必須坚持加大惩处不懈怠。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行使特权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让其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滥用权力者做到零容忍,使之所付出的政治和经济“成本”大大超过非法或违纪所得,以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引导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特权往往与腐败结伴而行,耍了特权,腐败往往随之而来。因此,制止了特权现象就减少了腐败的产生。对于因耍特权严重违纪问题必须严查,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使更多“想”耍特权的人望而却步,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只有增强惩处的威慑力,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案件,才能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惩处特权的社会效果。
六、积极探索科技防腐
把现代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网络技术,实行政务在网上公开、审批在网上运行、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流通、监督在网上实施,确保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有效铲除特权暗箱操作空间。
遏制特权,这是当前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也是从严治党的系统工程,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