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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地成分要求措施数量激增并已成为政府激励民族产业的颇受欢迎的工具。本文对当地成分措施进行了分类,对不同类型的当地成分要求措施在WTO法中的合法性进行了研究。不仅考察了其在GATT框架下国民待遇、政府采购豁免、国营贸易企业规则方面的合法性,也探究了其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兼容性。本文指出只有极少数措施可被认为符合WTO法,并为政府在不与WTO中所承诺的义务相冲突的情况下,为发展目的而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成分规则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