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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该文介绍了期权理论、博弈理论及期权博弈理论,分析了传统DCF方法的缺陷,指出期权博弈理论在知识产权评估中的优势及适用性,最后提出了知识产权评估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
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是科技创新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地区及国家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正因为如此,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巩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重大举措,使技术进步对经济的贡献明显超过资本和劳动的贡献。
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08年6月5日, 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企业采取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实现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关键一环。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估的特点及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评估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对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与传统的实物资产相比,知识产权的评估更为复杂,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特点
知识产权评估具有时效性、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异质性和非精确性、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
1.时效性
时间性是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 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权利失效时, 其价值会从有价降到“无价”。知识产权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过了这一期限,权利随之丧失。而且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内, 也有上市期、认识接受期、畅销期和饱和期。不同阶段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将有所波动。
2.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知识产权的价值, 是人类将已有的知识运用到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中所消耗的脑力和体力, 加上其它诸多市场因素的总和。知识产权的这一特殊性决定, 用来确定普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不能作为其价值量的确定依据。知识产权评估时, 除了脑力、体力消耗外,还要对有关市场因素作出综合评价, 这些因素使评估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3.异质性和非精确性
知识产权成果由于本身固有的新颖性、创造性及独特性特征,并涉及技术、法律、经济等多种要素,导致知识产权成果具有异质性。根据系统科学的不相容原理:“一个系统的复杂性增大时,我们使其精确的能力必降低,在复杂性达到一定的阀值以上时,复杂性和精确性将互相排斥。”若一个对象集合中至少有两个可以区分的对象,所有对象按照可以辨认的特有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就称该集合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定义看,知识产权是典型的复杂系统,其价值受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其评估结果具有非精确性的特征。
4.高风险和高收益
由于知识的不可储存性和创新效益的溢出效应, 使知识产权的投资风险大大增加, 预期收益高于传统企业, 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由于新技术、新产业不断涌现, 知识更新速度加快, 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 知识产权的寿命周期中伴随着多代产品的更新换代过程, 在产品、技术更迭频繁的情况下, 企业前期的大量投入往往由于技术发展或创新上的时滞而失败, 企业的失败率比较高。在收益方面, 由于知识产权一般具有较强的垄断力, 其产品在得到市场的认可之后, 将产生很强的扩张能力,受益较高。知识产权的创新活动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中间实验、商业化等阶段, 每一个阶段都孕育着巨大风险。
(二)目前知识产权主要评估方法还存有缺陷,评估结果难以完全客观公正地反映知识产权的价值
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讲,现行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基本上是对固定资产评估方法的借用和移植,常用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下面逐一进行分析:首先,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体系,缺少应用市场法相应的参照物及必要数据,使评估主体难以找到合适的参照物作为比较的客观基础;另外,知识产权的异质性、新颖性、创造性、独特性、垄断性及保密性等特点也使评估主体难以获得相同或相近的知识产权全面系统的实际技术参数,以便“货比三家”,进而做出客观的评估,这使市场法评估知识产权的结果往往差异很大,有时甚至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这使市场法的作用受到极大限制。其次,由于部分知识产权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以及智力劳动的异质性,使在不同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取得(重置)相同知识产权所支付的费用相差极大;另外,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本与收益水平往往呈现弱对应性,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本与收益水平并无必然的联系,成本法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收益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而评估值并不是实际收益而是收益的期望值。收益法没有考虑到持有知识产权进行生产时决策的特点,即根据市场行情决定是否应用及何时应用知识产权。当市场行情好时,知识产权能带来可观收益,因此就实施知识产权;否则,就可以等待暂不实施。这样就使投资决策更具灵活性,能更好地避免损失。 因此,收益法可能会低估专利技术的价值。 总之,目前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均存在一定缺陷,因此,笔者认为,在吸收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实践,建立基于期权和博弈论的知识产权评估理论与方法,对于加强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与管理工作,推动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传统DCF方法的缺陷和期权博弈的提出
(一)传统DCF方法的缺陷
折现现金流(DCF)方法常常用来评价一个实际项目,在这种理论框架中,不确定条件下的预期价值被用来评价项目,通过折现率来调节不同项目的风险水平,即高风险对应着高折现率。然而,传统评价方法的缺陷正如Dixit和Pindyck(1996)所言,净现值分析思想是基于两个常被忽略的假设:第一,投资是充分可逆的,即如果不确定的市场变得不理想,已投资的资金可以收回;第二,一个企业只能面对一个“现在选择或绝不选择”的决策。在大多数现实环境中,这些条件并不能被满足。
从项目评价的角度看,传统DCF理论的关键缺陷之一是没有考虑管理柔性。当不确定条件下的管理(决策)有柔性(价值)时,DCF方法可能低估项目价值。分析这种柔性价值的标准工具是Myers(1977)提出的实物期权(real option)方法。在实物期权理论的项目评价思维中,企业所拥有的任何实际投资机会都可以看成企业所持有的实物期权,项目的投资价值由两部分组成:项目未来收益的贴现现金流和项目投资机会的期权价值。也就是说,利用随机过程来模拟并确定项目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价值,实物期权方法在弥补传统DCF方法缺陷的同时,也建立了更为准确也更合乎逻辑的项目价值分析评价体系。
(二)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与发展
为介绍期权博弈理论,先介绍期权理论和博弈论,在此基础上介绍期权博弈理论。
1.期权理论
金融期权是一种衍生性合约,期权的买方享有在特定的时间内(或某一时刻),根据合约载明的执行价格,向合约的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但无须承担必须买入或卖出的义务。即买方享有可以在明确事物发展变化之后再做决策的权利(延迟决策的权利)。1973年5月,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上发表了“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ies”的论文,推导出基于无红利支付股票的任何金融衍生品必须满足的微分方程,并成功地推导出欧式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定价的精确公式。同年,Robert C. Merton (罗伯特.默顿)在《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上发表了论文——“Theory of rational option pricing”,他在更一般的框架下,对期权定价的各种定量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若干方面又做了重要推广,推导出支付红利股票的期权定价公式,进一步完善了Black-Scholes公式。这两篇开创性论文的公开发表使期权和其它衍生证券的定价理论获得突破性的进展,从而成为期权定价的经典模型,使期权定价理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成为第二次“华尔街革命”。
期权定价理论不仅可以应用在金融理论,而且可以应用于实物领域。美国学者Myers(1977)首先提出,当投资具有高度不确定的项目时,传统DCF方法往往低估了其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存在正式的期权和约,但投资依然拥有类似金融期权的特性。初始投资不仅给企业直接带来现金流,而且赋予企业进一步投资的权利。由于初始投资所带来的未来的增长机会是不确定的,传统DCF方法一般忽略了这部分价值。高度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可视同购买了一个看涨期权,初始投资可视为期权费,若未来的增长机会未出现,企业放弃执行期权,企业损失了期权费;若未来的增长机会出现,企业进一步投资,可视为期权的执行,企业进一步投资的金额就是期权的执行价格。
实物期权方法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评估与决策新方法。由于该方法考虑了管理决策者在投资生产以及产品研发等决策中的选择权,因而能充分反映实施决策的选择权价值,更为合理准确地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物期权理论是金融期权思想在实物资产投资领域的拓展,其标的物一般是某投资项目的价值。实物期权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以期权的概念来定义的实物资产投资的现实选择权,它反映了企业进行长期资本投资决策时拥有的未来可根据在决策时尚不确定的因素调整投资行为的一种权利。
2.博弈理论
1944年,数学家冯.诺伊曼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和经济行为的理论》一书出版,这是公认的博弈论方面的开山之作。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像是一场游戏中的参与者,相互之间预期对方的行动,因此,描述、观察经济现象就需要一套新的数学工具,他们将其命名为博弈论。由于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当然合作也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博弈是指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主体(个人、企业、集团、政党等)在相互对抗(或合作)中,对抗双方(或多方)相互依存的一系列策略和行动的过程集合。博弈论是专门研究博弈如何实现均衡的规律的学科。它为人们理解冲突和合作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到了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经济学中也逐渐取得主流地位。
3.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与发展
实物期权方法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实物期权方法也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实物期权的非独占性。由于竞争的存在,一般的投资机会都不具有独占权。同一机会在企业之间(或其它不同主体间)的共享性导致逐利的主体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激烈程度受到市场结构的巨大影响。例如,不论是在限制性区域的土地开发、相似药物的研发这样的典型例子中,还是在航空业、软饮料业、复印机产业和电影业的市场运作中,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影响项目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据此可以得出的推论是,传统评价理论的另一个关键缺陷是其未考虑主体之间博弈对于项目价值的影响,实物期权方法对此无能为力。或者说,实物期权理论在构筑起现代投资理论基石的同时,其在策略性思考上的理论缺陷也显露无疑,因为简单意义的实物期权方法不能弥补传统项目评价方法的另一个关键缺陷——无法考虑项目关联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在计量特定项目价值时,即使考虑了项目环境不确定性的实物期权价值,但如果不能分辨不同策略互动下的主体博弈价值,这种项目评价理论模型的逻辑合理性也必然受到质疑,项目价值判断的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为提高知识产权评估的质量,必须将期权和博弈理论结合起来,建立期权博弈理论。
从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过程来说,主要的思想贡献包括Fudenberg和Tirole(1985)对于随机博弈理论的重要扩展,以及McDonald和Siegel(1986)对于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发最优时机的研究模式。Fudenberg和Tirole(1985)通过建立一种内生选择机制,探讨了不确定环境中企业投资均衡选择。在他们的设置中,企业进行闭环策略博弈,企业的作用不被预先设定,从而企业的策略是历史依赖(时间一致性)的。尽管没有涉及实物期权定价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结合问题,但Fudenberg和Tirole(1985)与McDonald和Siegel(1986)的研究成果为连续时间期权博弈模型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正是借助于Fudenberg和Tirole(1985)的均衡分析思想,Smets(1991)构建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期权博弈模型。Smets模型将传统的抢先进入博弈模型与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结合起来,从而构建了连续时间期权博弈的理论分析基础。Smets的这项开拓性研究成果第一次说明了期权博弈模型的基本特征,展示了在实物期权模型分析中区分不同策略均衡的基本特征,也展示了在实物期权模型分析中区分不同策略均衡的项目价值分析意义。
在期权博弈理论的发展历史上,最有影响的理论成果来自于Dixit和Pindyck(1994)的研究专著。他们以Smets(1991)模型为基础,给出了求解领先者和追随者的最优投资时机和收益的数学证明,明确界定了主体相互作用对于投资项目价值的影响,从而建立了不确定性投资理论的标准分析框架。从2001年开始,期权博弈理论进入了快速拓展与应用深化时期,其最新研究成果涉及了更为广泛的理论领域。Imai和Watanabe(2004,2006)提出了一种“二项式”期权博弈模型,这种模型不仅是离散时间期权博弈和连续时间期权博弈的结合形式,也让我们更加明确理解了基于项目的期权博弈模型所具有的项目评价意义。
四、政策建议
1.知识产权评估问题比较复杂,形式多种多样。有些情况下,可以直接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计算,而有些情况下,不存在解析解,只有近似解。例如,资产价格出现跳跃变化的期权定价模型就不存在解析解,这时就需要采用数值方法。建议加强有限差分法、蒙特卡洛法、三叉树定价模型等数值方法在期权中的应用研究。
2.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期权涉及的数学知识十分复杂,一般人直接计算困难较多,国外一般是采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期权的价值。例如,国外开发了Matlab、DdrivaGem等许多应用软件,建议国内组织力量开发国产应用软件,以提高应用期权定价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3.动态规划法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是解决阶段决策过程最优化的一种数学方法,适用于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的定价,建议研究动态规划法在期权定价中的应用。
4.估计波动率是期权定价模型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它直接影响期权价值的计算,估计波动率的方法较多,例如估计波动率的方法包括指数加权移动平均、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等方法,这对计算期权价值十分重要,因此,建议研究波动率的估计方法。
5.将博弈论与实物期权相结合,研究更广阔的内在竞争和多种竞争的市场结构、投资战略决策情况下期权的价值,将博弈论和期权定价理论相结合是未来期权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建议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应用研究。
参考文献:
[1] 刘凤朝,刘则渊. 关于知识产权评估的几点思考.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1)12.
[2] 李瑜青,陈慧芳. 知识产权评估与质押——基于上海浦东模式的实证研究.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NO.4 2009.
[3]马忠明,易江. 专利价值评估的实物期权方法. 价值工程, 2004,1.
[4]王晓巍, 郜婷婷.折现现金流量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局限性. 价值工程, 2005,13.
[5]姚国庆,编著.博弈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
[6]陈金龙,著.实物期权定价理论与应用研究.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
[7] [美] Lenos Trigeorgis,著,[加] 林谦译.实物期权.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版.
[8] 陈松男,著.金融工程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9] 洪开荣,著.金期权搏弈评价理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10] 郑振龙,主编.衍生产品.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月版.
(作者单位: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引言
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是科技创新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地区及国家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正因为如此,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巩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重大举措,使技术进步对经济的贡献明显超过资本和劳动的贡献。
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08年6月5日, 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企业采取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实现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关键一环。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估的特点及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评估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对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与传统的实物资产相比,知识产权的评估更为复杂,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特点
知识产权评估具有时效性、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异质性和非精确性、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
1.时效性
时间性是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 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权利失效时, 其价值会从有价降到“无价”。知识产权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过了这一期限,权利随之丧失。而且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内, 也有上市期、认识接受期、畅销期和饱和期。不同阶段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将有所波动。
2.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知识产权的价值, 是人类将已有的知识运用到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中所消耗的脑力和体力, 加上其它诸多市场因素的总和。知识产权的这一特殊性决定, 用来确定普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不能作为其价值量的确定依据。知识产权评估时, 除了脑力、体力消耗外,还要对有关市场因素作出综合评价, 这些因素使评估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3.异质性和非精确性
知识产权成果由于本身固有的新颖性、创造性及独特性特征,并涉及技术、法律、经济等多种要素,导致知识产权成果具有异质性。根据系统科学的不相容原理:“一个系统的复杂性增大时,我们使其精确的能力必降低,在复杂性达到一定的阀值以上时,复杂性和精确性将互相排斥。”若一个对象集合中至少有两个可以区分的对象,所有对象按照可以辨认的特有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就称该集合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定义看,知识产权是典型的复杂系统,其价值受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其评估结果具有非精确性的特征。
4.高风险和高收益
由于知识的不可储存性和创新效益的溢出效应, 使知识产权的投资风险大大增加, 预期收益高于传统企业, 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由于新技术、新产业不断涌现, 知识更新速度加快, 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 知识产权的寿命周期中伴随着多代产品的更新换代过程, 在产品、技术更迭频繁的情况下, 企业前期的大量投入往往由于技术发展或创新上的时滞而失败, 企业的失败率比较高。在收益方面, 由于知识产权一般具有较强的垄断力, 其产品在得到市场的认可之后, 将产生很强的扩张能力,受益较高。知识产权的创新活动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中间实验、商业化等阶段, 每一个阶段都孕育着巨大风险。
(二)目前知识产权主要评估方法还存有缺陷,评估结果难以完全客观公正地反映知识产权的价值
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讲,现行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基本上是对固定资产评估方法的借用和移植,常用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下面逐一进行分析:首先,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体系,缺少应用市场法相应的参照物及必要数据,使评估主体难以找到合适的参照物作为比较的客观基础;另外,知识产权的异质性、新颖性、创造性、独特性、垄断性及保密性等特点也使评估主体难以获得相同或相近的知识产权全面系统的实际技术参数,以便“货比三家”,进而做出客观的评估,这使市场法评估知识产权的结果往往差异很大,有时甚至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这使市场法的作用受到极大限制。其次,由于部分知识产权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以及智力劳动的异质性,使在不同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取得(重置)相同知识产权所支付的费用相差极大;另外,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本与收益水平往往呈现弱对应性,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本与收益水平并无必然的联系,成本法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收益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而评估值并不是实际收益而是收益的期望值。收益法没有考虑到持有知识产权进行生产时决策的特点,即根据市场行情决定是否应用及何时应用知识产权。当市场行情好时,知识产权能带来可观收益,因此就实施知识产权;否则,就可以等待暂不实施。这样就使投资决策更具灵活性,能更好地避免损失。 因此,收益法可能会低估专利技术的价值。 总之,目前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均存在一定缺陷,因此,笔者认为,在吸收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实践,建立基于期权和博弈论的知识产权评估理论与方法,对于加强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与管理工作,推动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传统DCF方法的缺陷和期权博弈的提出
(一)传统DCF方法的缺陷
折现现金流(DCF)方法常常用来评价一个实际项目,在这种理论框架中,不确定条件下的预期价值被用来评价项目,通过折现率来调节不同项目的风险水平,即高风险对应着高折现率。然而,传统评价方法的缺陷正如Dixit和Pindyck(1996)所言,净现值分析思想是基于两个常被忽略的假设:第一,投资是充分可逆的,即如果不确定的市场变得不理想,已投资的资金可以收回;第二,一个企业只能面对一个“现在选择或绝不选择”的决策。在大多数现实环境中,这些条件并不能被满足。
从项目评价的角度看,传统DCF理论的关键缺陷之一是没有考虑管理柔性。当不确定条件下的管理(决策)有柔性(价值)时,DCF方法可能低估项目价值。分析这种柔性价值的标准工具是Myers(1977)提出的实物期权(real option)方法。在实物期权理论的项目评价思维中,企业所拥有的任何实际投资机会都可以看成企业所持有的实物期权,项目的投资价值由两部分组成:项目未来收益的贴现现金流和项目投资机会的期权价值。也就是说,利用随机过程来模拟并确定项目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价值,实物期权方法在弥补传统DCF方法缺陷的同时,也建立了更为准确也更合乎逻辑的项目价值分析评价体系。
(二)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与发展
为介绍期权博弈理论,先介绍期权理论和博弈论,在此基础上介绍期权博弈理论。
1.期权理论
金融期权是一种衍生性合约,期权的买方享有在特定的时间内(或某一时刻),根据合约载明的执行价格,向合约的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但无须承担必须买入或卖出的义务。即买方享有可以在明确事物发展变化之后再做决策的权利(延迟决策的权利)。1973年5月,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上发表了“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ies”的论文,推导出基于无红利支付股票的任何金融衍生品必须满足的微分方程,并成功地推导出欧式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定价的精确公式。同年,Robert C. Merton (罗伯特.默顿)在《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上发表了论文——“Theory of rational option pricing”,他在更一般的框架下,对期权定价的各种定量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若干方面又做了重要推广,推导出支付红利股票的期权定价公式,进一步完善了Black-Scholes公式。这两篇开创性论文的公开发表使期权和其它衍生证券的定价理论获得突破性的进展,从而成为期权定价的经典模型,使期权定价理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成为第二次“华尔街革命”。
期权定价理论不仅可以应用在金融理论,而且可以应用于实物领域。美国学者Myers(1977)首先提出,当投资具有高度不确定的项目时,传统DCF方法往往低估了其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存在正式的期权和约,但投资依然拥有类似金融期权的特性。初始投资不仅给企业直接带来现金流,而且赋予企业进一步投资的权利。由于初始投资所带来的未来的增长机会是不确定的,传统DCF方法一般忽略了这部分价值。高度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可视同购买了一个看涨期权,初始投资可视为期权费,若未来的增长机会未出现,企业放弃执行期权,企业损失了期权费;若未来的增长机会出现,企业进一步投资,可视为期权的执行,企业进一步投资的金额就是期权的执行价格。
实物期权方法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评估与决策新方法。由于该方法考虑了管理决策者在投资生产以及产品研发等决策中的选择权,因而能充分反映实施决策的选择权价值,更为合理准确地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物期权理论是金融期权思想在实物资产投资领域的拓展,其标的物一般是某投资项目的价值。实物期权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以期权的概念来定义的实物资产投资的现实选择权,它反映了企业进行长期资本投资决策时拥有的未来可根据在决策时尚不确定的因素调整投资行为的一种权利。
2.博弈理论
1944年,数学家冯.诺伊曼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和经济行为的理论》一书出版,这是公认的博弈论方面的开山之作。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像是一场游戏中的参与者,相互之间预期对方的行动,因此,描述、观察经济现象就需要一套新的数学工具,他们将其命名为博弈论。由于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当然合作也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博弈是指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主体(个人、企业、集团、政党等)在相互对抗(或合作)中,对抗双方(或多方)相互依存的一系列策略和行动的过程集合。博弈论是专门研究博弈如何实现均衡的规律的学科。它为人们理解冲突和合作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到了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经济学中也逐渐取得主流地位。
3.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与发展
实物期权方法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实物期权方法也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实物期权的非独占性。由于竞争的存在,一般的投资机会都不具有独占权。同一机会在企业之间(或其它不同主体间)的共享性导致逐利的主体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激烈程度受到市场结构的巨大影响。例如,不论是在限制性区域的土地开发、相似药物的研发这样的典型例子中,还是在航空业、软饮料业、复印机产业和电影业的市场运作中,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影响项目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据此可以得出的推论是,传统评价理论的另一个关键缺陷是其未考虑主体之间博弈对于项目价值的影响,实物期权方法对此无能为力。或者说,实物期权理论在构筑起现代投资理论基石的同时,其在策略性思考上的理论缺陷也显露无疑,因为简单意义的实物期权方法不能弥补传统项目评价方法的另一个关键缺陷——无法考虑项目关联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在计量特定项目价值时,即使考虑了项目环境不确定性的实物期权价值,但如果不能分辨不同策略互动下的主体博弈价值,这种项目评价理论模型的逻辑合理性也必然受到质疑,项目价值判断的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为提高知识产权评估的质量,必须将期权和博弈理论结合起来,建立期权博弈理论。
从期权博弈理论的建立过程来说,主要的思想贡献包括Fudenberg和Tirole(1985)对于随机博弈理论的重要扩展,以及McDonald和Siegel(1986)对于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发最优时机的研究模式。Fudenberg和Tirole(1985)通过建立一种内生选择机制,探讨了不确定环境中企业投资均衡选择。在他们的设置中,企业进行闭环策略博弈,企业的作用不被预先设定,从而企业的策略是历史依赖(时间一致性)的。尽管没有涉及实物期权定价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结合问题,但Fudenberg和Tirole(1985)与McDonald和Siegel(1986)的研究成果为连续时间期权博弈模型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正是借助于Fudenberg和Tirole(1985)的均衡分析思想,Smets(1991)构建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期权博弈模型。Smets模型将传统的抢先进入博弈模型与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结合起来,从而构建了连续时间期权博弈的理论分析基础。Smets的这项开拓性研究成果第一次说明了期权博弈模型的基本特征,展示了在实物期权模型分析中区分不同策略均衡的基本特征,也展示了在实物期权模型分析中区分不同策略均衡的项目价值分析意义。
在期权博弈理论的发展历史上,最有影响的理论成果来自于Dixit和Pindyck(1994)的研究专著。他们以Smets(1991)模型为基础,给出了求解领先者和追随者的最优投资时机和收益的数学证明,明确界定了主体相互作用对于投资项目价值的影响,从而建立了不确定性投资理论的标准分析框架。从2001年开始,期权博弈理论进入了快速拓展与应用深化时期,其最新研究成果涉及了更为广泛的理论领域。Imai和Watanabe(2004,2006)提出了一种“二项式”期权博弈模型,这种模型不仅是离散时间期权博弈和连续时间期权博弈的结合形式,也让我们更加明确理解了基于项目的期权博弈模型所具有的项目评价意义。
四、政策建议
1.知识产权评估问题比较复杂,形式多种多样。有些情况下,可以直接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计算,而有些情况下,不存在解析解,只有近似解。例如,资产价格出现跳跃变化的期权定价模型就不存在解析解,这时就需要采用数值方法。建议加强有限差分法、蒙特卡洛法、三叉树定价模型等数值方法在期权中的应用研究。
2.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期权涉及的数学知识十分复杂,一般人直接计算困难较多,国外一般是采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期权的价值。例如,国外开发了Matlab、DdrivaGem等许多应用软件,建议国内组织力量开发国产应用软件,以提高应用期权定价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3.动态规划法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是解决阶段决策过程最优化的一种数学方法,适用于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的定价,建议研究动态规划法在期权定价中的应用。
4.估计波动率是期权定价模型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它直接影响期权价值的计算,估计波动率的方法较多,例如估计波动率的方法包括指数加权移动平均、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等方法,这对计算期权价值十分重要,因此,建议研究波动率的估计方法。
5.将博弈论与实物期权相结合,研究更广阔的内在竞争和多种竞争的市场结构、投资战略决策情况下期权的价值,将博弈论和期权定价理论相结合是未来期权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建议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应用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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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