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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监理市场,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的场所。1988年建设部发出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条例》,这是按照立法程序以人大的名义公布的我国第一部有关建设监理的地方法规。1998年3月实行的《建筑法》已正式把工程项目实行社会监理列入了法律条文。这标志着我国的建设监理市场从萌芽到了规范发展阶段。如何建立规范、健康、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将直接影响着建设监理制度的顺利推广。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如下探讨。